
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接受访问时表示,未来数天“一户一社工”将会接触宏福苑的居民,经他们同意后,“解说专队”就会直接联系业主,向他们解释各个长远居住方案细节。如果业主已经选定方案,下一步期望在5至6月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如果选择以现金收购方案,居民最快在第3季内会收到钱。他表示,选择“楼换楼”方案的居民,如果他们透过“特设销售计划”选购的新单位,要2年半后才入伙,现有的每年15万元租金津贴会继续发放,直至他们新居入伙为止,而住在过渡房屋的居民,这段过渡期内可继续居住。
黄伟纶表示,未来如果在政府设立的限期过后,仍有业主不愿意出售单位,政府就要另立法例处理。他强调政府非常尊重私有产权,而现有的收回土地条例及强拍条例都不适用在处理宏福苑情况。
黄伟纶又说,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阁,解说专队亦会接触业主,了解他们的意愿,强调不会就宏志阁达成共识的时间设期限。如果宏志阁在“特设销售计划”设定的时限以后才达成共识,政府会因应情况,将来再抽调其他单位供业主选购。至于宏志阁目前的维修工作,他说管理公司正与政府了解相关情况,据他了解,管理公司将动用龚如心慈善基金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处理有关工作,政府亦会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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