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建议按用者自付原则,增加特区护照申请费60元。新收费下,48页特区护照(10年有效期)申请费加至520元、32页加至430元,预计今年9月实施。
入境处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修例,按收回成本及用者自付原则,调整辖下多项收费,令收回成本率由14%至94%,提升至19%至100%。
目前,16岁或以上人士申请特区护照有效期10年,费用为48页460元、32页370元。当局建议增加60元。至于未满16岁人士的特区护照有效期为5年,当局建议增加30元,32页和48页分别增至215元及260元。
回港证方面,当局建议多次通用回港证(不论有效期是否须受额外限制)增加40元至210元;限用一次的回港证增加15元至7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