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炜光9月6日的旺角非法游行,有近300人被捕。 笔者注意到和7月1日国安法刚生效相比,今次少了严重伤害警察的事件。这或许和由前特首梁振英创立的《803基金》在7月1日当天快速悬赏50万港币有关。7月1日当晚,亦即一名警察被严重剌伤后不到8小时,疑凶便在行将飞去伦敦的飞机上被捕。此事令一众黑暴惊惧,原来真的是天网恢恢。这或许是9月6日黑暴绝迹的部分原因。然而9月6日在旺角商场及街上仍然有大批年轻人大喊「光时」等违法口号,甚至公然狂呼「港独」口号。笔者一向认为要令「维护国家安全」成为香港核心价值,便要参考1970年代香港反贪经验,即既要枪杆子(硬的一手),也要笔杆子(软的一手),方能成功,而以香港现况,这个过程没有近10年功夫,难竟全功;而有关方面,愈迟开始,这个10年便愈迟来到。很可惜的是,香港现时只有半根枪杆子和缺乏笔杆子,真的是「路漫漫其修远兮」。说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只有半根枪杆子,因为我们只有警方拘捕,但检控和司法审判却异常龟速。 根据本年6月30日通过的《国安法》第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执法、司法机关应当切实执行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有关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的规定,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我们的现况是否「切实执行」?至少到现在《国安法》生效已 2 个多月,一宗国安法的审判结果还没有,而且涉嫌干犯「勾结外国势力」的黎智英竟然可以保释。国安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段不是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不得准予保释。」这实在叫笔者以至广大内地同胞及爱国爱港市民,摸不着头脑,原来法律的利剑并不如想像中般锋利,抑或传媒大亨或获美国政要接见过的,便有特权?说到法律利剑,暂时仍没有一宗审判结果,也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只有半根枪杆子的显例。反观2011年英国骚乱(注意只是骚乱,还未上升到国家安全层面),据英国政府报告: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worked around the clock in the aftermath of the riots to ensure justice was served swiftly once the police made arrests . Remarkably, within a week of the first court sitting following the disturbances, the courts dealt with over 1,000 defendants. As of August, 2012, 2,138 people had been found guilty and sentenced, 1,405 people received immediate custody with average sentence lengths of over four times longer than the average sentence for similar crimes in 2010, in response to the particular nature of the disturbances. Those sentenced to immediate custody were given an average custodial sentence length of 17.1 months. This compares to an average custodial sentence length of 3.7 months for those convicted at magistrates’ courts, but sentenced at the Crown Court for similar offences in England and Wales in 2010.简而言之,英国法院在暴乱后 24 小时运作(worked around the clock)以便在警方拘捕后,正义能尽快被落实。令人瞩目的是, 开审一周内,超过1,000人被审理。 伦敦暴乱在2011年8月6至10 日发生,事发一年后的2012年8月,2,138人被定罪,其中1,405人被判即时监禁,其刑期较2010年即暴动发生前一年的同类罪行平均刑期,长达超过4倍。这是因为伦敦骚乱的特殊性所至。2010年时同类罪行刑期是3.7个月,但因应骚乱性质,2011年时同类罪行的刑期是 17.1个月。反观香港,我们的法官受的是英国普通法训练,以英国的法律传统为傲,但偏偏对英国在10年前的止暴制乱的范例,不为所动。人家英国还不是国家安全层面,只是伦敦一场维持了不过5天的骚乱,法庭便开足马力,24小时运转。我们香港的黑暴延宕近一年,国安法生效了超过2个月,香港法庭却依然故我,远远落后于其英国同行。习近平主席曾说「三权合作」;黄丝趋之若鹜,亟欲移民去的英国便在10 年前完美示范了如何「三权合作」。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香港笔杆子,我们更是缺位。先看《国安法》原文怎样说:第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防范恐怖活动的工作。对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涉及国家安全的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第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那么我们的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香港电台是年耗逾10亿公帑的公营机构,有为《国安法》制作一系列作品来宣扬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有制作特辑把《香港国安法》和外国特别是黄丝推崇的「五眼联盟」国家作比较,看看对触犯国家安全罪要判死刑的美国是如何维护其国家安全?没有﹗批评或暗讽《香港国安法》的,倒有不少。这是一个年耗10亿公帑,其成员绝大部分都是公务员的机构所应为?鼓励市民守法,难道不是「公共广播」的应有职责?至于学校,教育局是有对中、小学发要求的,但没有具体规范和罚则,学校会全力跟从?教育局应要求所有香港教师,若要晋升,便必须考一个「三法试」(即国家宪法、基本法和国安法三部重要法律的认知程度考试),否则不会获晋升,其教师资格也会重新审核。但自本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教育局有这样对教师要求吗?香港有各级人大和政协,他们当中有不少是各中学的校监或出资人甚至是校长,但似乎也未闻他们会在其管辖的学校中有所动作?负责联系他们的驻港机构,或许真的要祭出「监督之手」了。至于各大学,每年耗用公帑以百亿计,但各大学学生会却成了「港独」的温床。8月14日我的母校香港大学的学生会豪掷18万8千港元去撑黎智英,震动各界。 笔者当时便说这是「小菜一碟」,港大学生会财力之丰,「港独」流毒之深,令人咋舌,只是大学校方该管的不该管;而作为大学校监的特首又似乎误以为这个「校监」只是「虚衔」,而不切实执行「监督」之责。 果不然,近日便出现明示支持「港独」的港大学生会校园电视主席游展鹏及涉事同学,恶搅港大的迎新视频,甚至污蔑内地生为「老大哥的间谍」。这其实也是触碰国安法底线的曲笔,大学当局和校监,若不严加追究,只会养痈遗患。至于社会团体,香港有不少爱国团体,尽管因为疫情而未能聚集;但在过去 2 个多月,有透过网上动员来宣扬国安法?反而对方的团体在网上疯狂抺黑「全民自愿普及检测」,则异常积极。以「战斗力」论,我方瞠乎其后。半根枪杆子,缺乏笔杆子,这便是为何9月6日时仍有大批年轻人聚集在旺角狂喊「港独」口号的原因。特区政府下一个挑战会是10月1日,当天刚好也是中秋节。若在未来大半个月内,特区政府不尽快推出政策改善这情况、香港司法机关又继续在国安案件上「叹慢板」、黎智英等人又继续自由自在,大放厥词;对中秋兼国庆下的香港,笔者未许乐观。作者为前新闻统筹专员、公关顾问来源: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