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今日在政府总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在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保安局也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签署关于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场地使用权协议。
《深圳市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在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由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晃浩代表签署,落实港深双方在重建后的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框架。

《关于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场地使用权协议》让特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港方口岸区的使用权,租赁期限自有关区域启用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续期。按港深双方早前达成的共识,深圳市人民政府承担整个皇岗口岸重建项目的设计和建造费用,特区政府每年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支付1,000元人民币象征式租金。
邓炳强感谢中央大力支持在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和成立港方口岸区。港方口岸区明日零时成立,由特区依照特区法律实施管辖。
他表示,合作安排和场地使用权协议的签署是口岸开通筹备工作的重要里程碑。特区政府会继续与深方紧密合作,有序推进系统测试、运作及应急演练等准备工作,确保口岸各项设施和运作安排稳妥周全。
粤港两地政府会待确认口岸具备安全、畅顺运作的条件后,敲定正式开通日期,并适时向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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