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石,也是社会繁荣稳定的根本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对黎智英危害国家安全相关案件作出的依法判决,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依据确凿事实证据、秉持独立公正原则,是特区法治运行的正常司法个案,更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维护国家安全与香港法治权威的标志性实践。判决充分彰显法治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不受干预、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现代法治精神,有力回击外部势力的政治操弄与双重标准,为香港长治久安、由治及兴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法治,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根本前提,以基本法为宪制基础,同时保留并延续普通法制度传统,保障独立司法权与终审权。这一制度设计既坚守“一国”原则底线,又充分尊重“两制”差异,既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又保障香港高度自治权,构成完整、统一、不可分割的宪制秩序。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也是全世界通行的法治准则。任何国家、任何法域,都绝不允许勾结外部势力、煽动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更不可能成为例外与法外之地。
黎智英案的审理与判决,完全在香港法律框架下进行,严格依照香港国安法、《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及普通法规则开展,全过程公开、透明、规范,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合法权利。法庭经过长时间公开聆讯,全面审查证据,充分听取控辩双方陈词,依法独立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裁量刑罚,体现了普通法体系下程序公正、证据裁判、司法中立的专业精神,不存在任何所谓“政治审判”的空间。司法机关不受任何外部干预、不受舆论裹挟、不向压力屈服,正是香港司法独立的真实体现,也是“一国两制”下法治精神最直接、最有力的彰显。
法治的核心要义,在于权利与自由必须在法律边界内行使。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法律始终保障居民依法享有言论、新闻、集会、出版等自由,但自由绝非没有底线,更不能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借口。黎智英的行为,并非正常的言论表达或新闻工作,而是以媒体为工具、以资本为支撑,长期组织、策划、实施勾结外国势力,煽动分裂对立,意图扰乱香港管治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违法犯罪。其行为突破法律红线、冲击宪制底线、破坏社会安宁,对香港的稳定与发展构成现实危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完全符合法治逻辑与社会公义,也符合国际社会通行的法治原则。
判决再次清晰表明,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法治坚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任何人无论背景、身份、地位如何,一旦触犯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法治不庇护违法者,司法不迁就乱港分子,这既是对法律权威的维护,也是对香港整体利益和广大市民根本福祉的守护。近年来,在香港国安法保障下,香港社会由乱到治、重回正轨,法治秩序得到巩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民生发展稳步推进,充分证明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香港法治、自由、发展不仅不矛盾,而且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外部势力无视司法公正、歪曲案件性质,对香港法治说三道四、横加指责,本质上是将司法个案政治化,以双重标准干涉中国内政。他们对本国严苛的国家安全法律视而不见,却对中国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惩治犯罪指手画脚,充分暴露其虚伪面目与霸权逻辑。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香港的司法裁判由特区司法机关独立作出,任何外部势力都无权干预、无权抹黑、无权指摘。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坚定支持香港依法施政与独立司法的决心坚定不移,任何外部干预都不可能动摇香港的法治根基,更不可能阻挡香港繁荣稳定的历史大势。
法治兴则香港兴,法治强则香港稳。黎智英案的依法判决,不是终点,而是香港法治更加成熟稳健、“一国两制”实践更加深入推进的新起点。它以权威司法实践再次证明,“一国两制”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制度优越性,香港的法治根基坚实可靠,司法独立与公正不容置疑。未来,在中央坚定支持下,香港必将继续坚守法治精神,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与执行机制,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与自由,巩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坚守法治底线,才能守护自由;维护国家安全,才能保障长治久安。黎智英案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司法公正捍卫“一国两制”,以法治权威守护香港未来,充分展现了“一国两制”下法治精神的全面落实,也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注入更加强劲、更加持久的法治力量。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沪港社团总会常务副会长
樊敏华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

今日热搜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