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律政司公布《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以来,笔者一直密切关注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各项进展,并多次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建议,指出律政司应积极争取内地部委的支持及配合,充分发挥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普通法制度优势,为本港律师业界开拓更多发展机会,助力大湾区法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9月16日,终于迎来重磅利好消息,国家司法部明确支持在香港组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向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就近提供联络服务、组织开展活动等,支援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更好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事实上,在香港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特定组织平台是《2024年施政报告》订立的重点工作项目之一,也是律政司《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的其中一项重点政策措施,笔者在委员会中就特意问到有关方面的政策目标。此次司法部给予支持,无疑为该措施的落地创造了最关键的条件。
希望三地的法律组织和法律业界充分把握此一机遇,加快推进组建方案。相信随著“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的组建,大湾区法律业界将有更多业务发展机会,推动业界携手“做大个饼”,著力促进“三连、两通、一湾区”的目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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