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日本在稳定币监管商业化的路口正式亮明态度。依据2023年6月生效的修订版《资金结算法》(俗称支付服务法/Settlement Act),可兑回、与法定货币价值锚定的稳定币被法律明确为“电子支付方式(Electronic Payment Instruments, EPI)”,与“加密资产(虚拟货币)”分离管理,只能由持牌机构发行与中介处理。8月17日,《日经新闻》首先披露:东京金融科技企业JPYC 预计本月内完成“资金转账业务”登记,随后数周内发行与日元1:1 的“JPYC”;该报道当晚获发行方首席执行官冈部典孝向CoinDesk Japan 确认属实。这将成为修法后首个被允许发行的日元计价稳定币案例,标志日本把“强监管—可兑回—持牌制”从制度走向实操。
就产品设计与用途而言,JPYC 拟以银行存款和日本国债等高流动性资产作储备,以维持 1 JPYC = 1 日元的兑回价值;预计主要用于国际汇款、企业支付与DeFi 结算,并以三年发行规模1 万亿日元为目标。按照业内披露与媒体报道,JPYC此次拿到的将是日本资金移转牌照中的“第2类资金转账业务”(Type II),其单笔转账上限为100万日元;该上限设置与监管分层来自日本金融厅对资金移转业务的长期框架,并在官方监督指引与财政部门说明中有明确条文与表述。
把时间拨回到今年3月,日本的合规图景已经出现“美元稳币进入、日元稳币跟进”的清晰层次。SBI 集团的SBIVC Trade 于2025年3月完成“电子支付方式兑换业务者”注册后,在日本市场率先处理USDC 业务,随后 USDC 的本地流通与合规渠道逐步起势。它与即将落地的日元计价JPYC形成对照:前者是美元稳定币的本地合规处理,后者是本币稳定币的合规发行。两者叠加,构成日本稳币生态“外币流入—本币形成”的关键拼图。

JPYC 的推进,也把一个更宏观的金融命题带入日本:稳定币与主权债市场的耦合效应。JPYC 发行人冈部在公开场合援引美国经验指出:由于稳定币需以短期国债与现金类资产支撑兑回,Tether(USDT)与Circle(USDC)已成为美国国债的重要边际买家,并预期若日元稳币广泛流行,“日本也会出现由稳币驱动的国债需求”。过去两年,多家机构与媒体的数据侧证了这种机制:Tether 在2024—2025 年的多次审计与信息披露中显示其美国国债持有规模处于全球“国家级别”买方序列;而Circle 的USDC 储备长期由BlackRock 管理的政府货币基金配置短期美债与回购,公司财报与媒体报道亦将其利息收入与储备投资的强相关呈现出来。上述事实并不直接等于“日本国债市场将必然复刻美国经验”,但它提示监管者与发行人:稳币规模化将不可避免地绑定主权债供需与货币市场流动性。
与日本并列观察,美国联邦层面的“顶层设计”已率先落地。GENIUS Act 于 2025年7月18日签署成法,确立许可发行人+ 100%高质量储备+ KYC/AML +兑回义务等核心要求,并修订破产法,对稳定币持有人赋予超优先受偿与储备不入破产财团的保护。这一制度把“兑回安全”置于最前,也意味着一旦发行人陷入重整,储备无法挪用于重整成本与DIP融资,现实后果是更倾向清算、少于重整。法条文本、国会研究服务(CRS)与主流媒体的评析,均对这一“持有人优先—发行人约束”的两难给出一致解读。
日本把稳定币纳入既有金融牌照与中介监管,并以JPYC 打开本币稳币商业化的样板。从市场运行机理看,稳币规模化几乎必然牵动主权债市场与货币市场,而这恰恰是监管收敛于“先储备、再规模”的底层原因。综合来看,日美两地正在形成“制度—市场—债务工具”相互耦合、但侧重不同的双轨格局。美国以联邦法直击兑回与破产优先,先把“安全性与可托管性”锚死,然后把创新空间交给持牌主体;日本则在既有支付与资金移转牌照体系内,先让首例本币稳币跑在监管护栏之内,配合外币稳币的合规处理,共同扩展“链上记账—法币兑回”的可用边界。若以JPYC 为样本,这条“先小额合规、再规模复制”的路线,或将决定日本稳币生态在未来三个年头里能走多快、多稳。
参考来源:https://www.coindeskjapan.com/308577
作者:Athena(研究院研究员)
前OKX产品经理,现任某交易平台负责人,常驻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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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院长简介:

朱皓康博士
亚太区块链政策研究院院长。AlloyX公司联合创始人及首席执行官,原华夏基金(香港)数字资产管理主管和家族财富管理主管。现任香港数码港创业顾问委员会评审委员及Web3创科孵化基金顾问。25年成功发行亚洲第一个香港证监会批准合规RWA产品-零售代币化货币基金。24年成功发行亚洲最大比特币和以太币现货ETF,领导团队参加所有香港金管局央行数字货币和稳定币沙盒。23年创立亚洲RWA工作组,受聘为香港数码港创业顾问委员会委员及Web3创科孵化基金顾问。曾任高盛集团证券部执行董事,在纽约波士顿香港工作期间完成超百个企业上市IPO及二级市场融资项目。香港理工大学金融科技博士,多次给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中联办、香港财库局、证监会、金管局等监管部门数字资产RWA和稳定币政策建言献策。在中国财政部直属出版社出版了全球首部中文RWA专著《RWA与通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