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署早前为警方于铜锣湾一间美容院涉嫌无牌行医的联合行动提供专业支援。行动中,两名女子因涉嫌非法行医及管有第一部毒药被捕,调查仍在进行。
卫生署呼吁市民:注射程序属医疗程序,只应由本地注册医生施行。市民在接受注射程序前,应了解施行注射的医生全名,并查阅香港医务委员会注册医生名单( www.mchk.org.hk/tc_chi/list_register/index.html ),亦查询施行人员的专业资格和相关资历。
进行注射程序前应注意以下事项:
- 注射前先接受医生诊症,了解程序详情、潜在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征询医生的意见,作知情的选择;
- 来源不明的针剂没有品质及效果保证,应拒绝接受注射;
- 如曾对该注射针过敏,或拟注射部位有感染发炎,不应注射;
- 如获美容服务提供者转介至医生施行程序,应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供医生全名,了解其专业资格和相关资历;及
- 如出现感染病征,如发烧或感不适,应立即求医。
政府私营医疗规管督导委员会辖下的“区分医疗程序及美容服务工作小组”2013年建议某些高风险程序包括涉及注射的程序、涉及以机械或化学方法在皮肤表皮层以下进行皮肤剥脱的程序、高压氧治疗及漂牙,必须由注册医生或注册牙医施行。任何人士本身如非注册医生或注册牙医,便不应施行这些医疗程序,否则可能会因触犯《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及《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而被检控。
此外,《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规定,该《条例》定义下的第1部毒药,只可在药剂师监督下及在注册药房售卖,亦必须按照该《条例》条文的规定才可合法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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