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优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包括放宽有关净资产审查和计算的规定。优化措施3月1日生效。

在优化措施下,申请人只需证明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六个月(优化前为两年)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元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在计算净资产规定时,申请人与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净资产或净资本当中,由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会获考虑。
此外,透过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将可计入计划的合资格投资金额。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优化措施将鼓励更多投资者参与计划,也能与家族办公室的税务宽减制度产生协同效应,推动香港家族办公室业务发展。当局力求为家族办公室决策人来港落户提供完善配套,进一步吸引全球资产拥有人,巩固香港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枢纽的领先地位。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去年3月1日推行,首十个月接获逾800宗申请,已核实符合净资产规定的申请733宗,已核实符合投资规定的申请240宗,预计可为香港带来逾240亿元投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