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税务(修订)(自动交换资料)条例草案》目的:回应 “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 (“经合组织(OECD)” )的意见及加强自动交换税务资料制度
🟣经合组织自2024年起对香港展开第二轮成员相互评估,认为香港在识辨申报财务机构方面有所不足,而且现行罚则水平及执法机制缺乏阻吓力,并要求香港在2026年6月30日的期限前报告跟进措施的进度。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必定会积极回应经合组织意见以争取良好评级,维护本港的国际声誉与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及功能,但同时我们简单且具竞争力的税务制度必须要得以维持。
《条例草案》在6月17日的立法会会议上二读(恢复辩论),身为法案委员会委员,笔者就《条例草案》3项主要修订提出本人和业界的关注:
💡申报机构强制登记的规定
💡有关前董事备存纪录的规定
💡优化罚则
欢迎听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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