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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专稿】香港由治及兴须统筹发展与安全

日期:2026-03-02 来源:紫荆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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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王英津

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一国两制”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白皮书指出:“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维护安全和推动发展都要坚定不移。”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新形势下正确处理维护安全与推动发展的关系,准确把握二者的动态平衡,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引和现实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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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社会秩序发生了历史性转变,市民生活重回正轨,营商环境更加稳定。图为香港铜锣湾避风塘

总体国家安全观适用港澳具法理依据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仅适用于内地,也适用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从法理定位看,总体国家安全观是统领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指导思想,是覆盖全国疆域、贯穿国家发展全过程的重大战略原则,而非只是适用于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的局部性政策。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对包括香港、澳门在内的所有地区具有全面管治权。特别行政区作为国家的地方行政单位,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其最高活动原则,在这个前提下,方可确保其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权。因此,总体国家安全观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这是由国家的宪制秩序、单一制结构和“一国两制”根本属性所决定的,具有毋庸置疑的法理依据。

从理论内涵看,统筹发展与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鲜明主线。发展和安全互为条件、相互支撑——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2024年12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将“维护高水平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两个坚定不移”明确提出,标志著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港澳工作中的理论升华和实践深化。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安全与发展在“一国两制”实践中的极端重要性: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存在的根本前提,推动经济发展是“一国两制”保持活力的重要基础,两者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支柱。因此,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港澳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不是外部强加的要求,而是“一国两制”理论逻辑的必然结论,是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保障港澳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香港实践证明须坚持安全底线与发展导向

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的发展历程,特别是近年来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重大转折,充分证明了安全是发展的必备前提。没有安全,一切发展成果都可能化为乌有。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反中乱港势力在外部势力支持下,打著所谓“民主”“自由”旗号,大肆进行暴力破坏活动,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威胁国家安全。这一时期,香港社会动荡不安,经济遭受重创,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香港国际形象严重受损。数据显示,2019年香港GDP出现负增长,失业率上升,股市波动加剧,游客数量锐减,营商环境恶化。这一惨痛教训表明,一旦国家安全底线失守,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政权安全有效维护,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法治尊严有力捍卫,社会秩序恢复稳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济发展蓬勃兴旺;权利自由更有保障,市民福祉日益增进。尤其需要强调的是,香港经济稳步增长,2024年经济总量突破3万亿港元,2025年实质增长3.5%。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更加稳固,经济自由度蝉联全球第一,全球金融中心指数评分排名世界第三,世界竞争力排名重返全球前三,世界人才排名大幅跃升至全球第四、亚洲第一。2025年恒生指数上涨27.8%,港股IPO规模同比增长两倍、高居全球第一。

总之,经过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共同努力,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打下坚实基础。实践证明,守住国家安全底线,是香港走出乱局、重回正轨的关键。高水平安全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道门槛,也是最基础的保障。香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实践,昭示了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守住国家安全底线,始终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放在首位;必须坚持发展导向,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在维护安全的同时,积极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释放“一国两制”制度红利。

新形势下维护国安的正当必要之举

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社会秩序发生了历史性转变,市民生活重回正轨,营商环境更加稳定。然而,少数外媒却对香港国安法的正当实施指手画脚,将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统筹兼顾妄称是“扩大适用”,将健全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机制污蔑为“国安泛化”。此类论调罔顾事实、混淆视听,必须予以坚决驳斥。

首先,国家安全内涵随时代发展而不断拓展是客观必然,绝非“泛化”。国家安全从来不是静态概念,而是从传统军事安全到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全球化时代各国都面临著共同挑战。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任何负责任的国家都必须构建大安全格局。香港作为高度开放的国际大都市,其金融体系的稳定、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关键基础设施的防护,都直接关系到国家整体安全。将非传统安全纳入国安法保护范畴,不是“扩大适用”,而是与时俱进、守土尽责的必然要求。这种拓展符合国际惯例,也契合香港长远发展的现实需要。

其次,香港国安法是香港发展、开放的“守护神”。实践证明,香港国安法不是压制香港,而是保护香港;不是限制开放,而是保障开放。香港的独特优势在于高度国际化和开放性,但高度国际化和开放性必然意味著面临更大的外部风险冲击。从亚洲金融风暴到国际投机资本狙击,历史反复昭示:没有国家安全屏障的开放是脆弱的,没有法治保障的发展难以持续。香港国安法为香港发展筑起法治堤坝,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这是由香港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再次,反制裁机制是应对外部干预的正当防卫。将健全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机制歪曲为“泛化”,更是颠倒黑白的强盗逻辑。外部势力无端制裁香港官员、威胁取消香港特殊贸易地位、炮制涉港谎言,实施“长臂管辖”,这些做法本身就是对香港事务的粗暴干预。在此背景下,中国建立防御机制是正当防卫之举,完善反制工具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必要举措。需要指出,中国捍卫国家尊严、保护香港同胞利益的正当之举,与个别国家动辄以国内法为依据、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实体和个人实施单边制裁、非法管辖、强行干预的真正“长臂管辖”,在性质、目的、范围、依据上完全不同,绝不能混为一谈。

外部势力的所谓“国安泛化”论调,本质上是“双重标准”的体现——他们可以对香港肆意制裁,却不许我们正当防卫;他们可以将非传统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拓展防范范围,却对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行为说三道四。这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事实证明,香港国安法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任何恶意指责,都动摇不了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也阻挡不了香港由治及兴的历史潮流。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本文发布于《紫荆》杂志2026年3月号)

来源: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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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雨桐 校对:郭孟琦 监制:连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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