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告
登录
发布作品
我的主页
我的紫荆号
账号设置
退出登录
下载APP
繁
简
首页
时政
视频
专栏
评论
财经
创科
法治
文化
教育
健康
社会
任免
紫荆号
专题
紫荆
>
专栏
>
名家
>
田飞龙
田飞龙
0关注
+关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他的文章
田飞龙:《黄花岗外》的革命钩沉与道义重估
2024-02-08
0
0
文|田飞龙《黄花岗外》,这本书的名字很吸引人,提示了一种独特的历史联想与思考方式:黄花岗起义是孙中山共和革命成功之前的最后一次「失败」,是最终成功的关键阶梯和推力,黄花岗内的烈士、事迹、记忆和意义,其来由和定数在黄花岗外。廖书兰女士的《黄花岗外》在2021年即辛亥革命110周年之际推出内地简体增订版,是对辛亥革命之共和主义的独特纪念,是对孙中山革命精神与革命烈士群体的诚挚礼赞,更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中国式现代化艰难历程的学术钩沉与道义重估。辛亥革命是中国现代史的里程碑,是共和主义价值和政治进程的转捩点,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关键塑造时刻,而孙中山及其主义、政党、起义、牺牲与道德人格之展现,实在是中华民族现代奋斗史的精彩华章。 黄花岗在该书中成了一种精神象征,一种革命之牺牲、美德与意义的历史凝结,一种革命者之历史图腾。廖书兰女士要给我们展示的是,这样一种精神是如何在晚清大变局之际形成和定格的,革命党为何能够做到屡败屡战,死不旋踵,奠基共和,开创现代中国。这是一个关乎现代中国之形成的重大学术命题,各学科之研究汗牛充栋,观点与立场纷呈,《黄花岗外》有何独特性及思想价值,能够在此类研究中独树一帜呢?通读全书,笔者以为如下因素成就了该书之学术与思想意义: 其一,作者旅居港台的长期生活经验及作为历史专栏作家的丰富履历,造成了对香港和台湾与大陆整体革命史深切互动关系的内在观察和心得,孙中山及其共和革命是其中最显著的连接点,作者循此连接点深挖成书,功夫用对。 其二,作者具有相对开阔的国际视野、文学敏感性与较为成熟的历史文献处理方法,选择黄世仲的《党人碑》(1907)为主要研究文本,从辛亥革命史的在场人物和叙事中寻觅历史之真相和精神之生动细节,并能基于客观之学术和历史研究者立场加以评判,肯定中有商榷、解释和补缺,显示学术严谨性和客观公正史观。 其三,一手资料的穷尽搜索和历史过程的细节复盘。作者通过港台及海外联系广泛搜集主题文献和一手珍贵资料,既有独家复印自大英博物馆等处的历史珍稀档与档案,也有大量访谈整理而成的可靠历史素材,还有通过国际学术研讨会和中国史研究专家等途径而汇集的学术研究文献,这些为该书的学术基础提供了关键支撑。 其四,作者的情感投入和对孙中山精神、共和革命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殷切期许,书中细节每每折射出作者的学术工匠精神和细致打磨的思想品性,是极度用心呈现于世的历史文学研究佳作。 《黄花岗外》以黄世仲的革命小说《党人碑》为中心叙事线索展开。如果说孙中山是廖女士的政治偶像,黄世仲则属于其思想偶像。廖女士和黄世仲均为港台范畴的专栏作家,有着以笔入世的志向和成就。「妙手著文章」反映了他们共同的心迹。这也是为什么廖女士对《党人碑》如此钟情和倾心研究的因由。《党人碑》有著重要的革命文学地位和革命精神动员的政治功效。1907年的孙中山与中国革命处于低潮,孙中山的党内地位受到一定挑战,革命起义屡战屡败导致了革命阵营内部意见分歧,意志低落,内争激化。黄世仲深度参与并忠诚于孙中山的革命思想和革命事业,以其独特且具影响力的方式大量撰写革命政论文章和革命小说,全力支持孙中山的革命大业。政论文是直接的舆论武器,应急论辩,争夺政治话语权和社会文化领导权,这一斗争在内地、港台和海外激烈进行着。革命小说则更具民众普及性和影响力,以典型人物的批判性书写及历史事件的导向性叙述为主,潜移默化地开展思想文化斗争,为革命意识形态和政治事业服务。在革命低潮时,在革命理想受挫和革命事业前景晦暗时,革命领袖自身的坚持和呼吁固然重要,革命同道者的「树碑立传」也不可或缺。《党人碑》就是起到这样的历史性作用:以孙中山领导的广州首义(1895年)之历史钩沉和人物评判为线索,广泛触及晚清之际两条路线、两股势力即革命党和保皇党的思想与政治斗争,明确褒扬孙中山的领袖品质与革命思想的正确性,明确贬斥康有为的保皇路线及其投机性和历史反动性。1895年也是中国现代化的分水岭,甲午战败深度动摇清廷统治根基,为变法或革命提供历史与政治空间,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陡然加速。康有为「公车上书」启动了君主立宪的变法进程,相对清廷专制体制有历史进步性,但最终遭受政治挫折并催生了康有为的海外保皇运动,与民主革命路线对抗。孙中山以民主共和思想为革命确立合法性,以香港为基地建立革命组织及策划革命起义,坚决走暴力革命与民主共和道路,最终推翻清廷而建立亚洲之第一个民主共和国,具有开创历史的重大意义。《党人碑》试图唤醒和传播的正是孙中山共和主义革命的道义和力量。《黄花岗外》在基本政治立场和叙事取向上与《党人碑》基本契合,这是建立在廖女士和黄世仲共同的历史观和政治信念基础上的。孙中山的共和思想与革命事业,不仅在其革命进行的过程中名声大噪,给海内外华人及其政治想像和心系祖国的政治行动指明方向,而且深刻影响了中国现代史的宏观进程及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接力承担的现代国家建构与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事业。这种共和的信念与民族的信念的历史性结合,孙中山是启蒙第一人,也是政治行动第一人。《党人碑》酷似辛亥革命早期(1895—1907)的「封神榜」,孙中山的革命领袖地位由此更加清晰和确定化,而保皇党群体则被定格在历史与政治的反对面,革命党内的机会派和软弱派也受到一定的批判。黄世仲的《党人碑》已具有为革命党立下「春秋大义」与纪律规范的初步意义。由此观之,黄世仲本身的革命精神领悟与革命道义的叙事传播,就已经在1907年的革命阵营内达到相当高度之境界和角色。在1911年的黄花岗起义和武昌起义中,黄世仲同样表现不凡,相继写成《五日风声》和《新汉建国志》,以新式革命小说形式不仅继续为革命党人「树碑立传」,而且以细腻笔法和典型形象向当时启蒙未深的中国社会传播革命道义,召唤革命同志,巩固革命成果。以黄世仲的才学、行动和影响力,恰似辛亥革命之中国版的「潘恩」,而《党人碑》是其革命小说系列中最具影响力和典型性的里程碑作品。 但历史总是与政治相缠绕,光明也难免遭遇黑暗之侵蚀,黄世仲之大名、大义和贡献在当时代遭到了封杀和淹没。廖女士对此亦扼腕叹息,并以《黄花岗外》之研究和传播来专门担负一种为之「历史正名」的使命,由此更可见廖女士对黄世仲其人其事的历史钟情和心心相印,其背后心曲自然是历史转折处的大义觉迷与革命精神的是非曲折。廖女士直言,革命元勋如黄世仲者在辛亥革命成功后被迫害至死,是辛亥革命史的一个重要的阴暗面,而她不避嫌疑,根据史料考证将肇凶者陈炯明与胡汉民和盘托出。事实上,辛亥革命之成功,有所谓「黄花岗外」的经年积累和推动,革命已达一定气候,也有清廷之极端腐败带来的政治演变加速和地方精英离心的因素,并非革命之完全成熟与社会之大体启蒙,否则就不会有袁世凯窃国、张勋复辟、二次革命、「人血馒头」及后来的国民大革命之新事件与新人物了。不仅革命成功之初的广州存在内讧与争名夺利之阴谋动作,即便武汉首义之后的革命当局亦内讧与阴谋汹涌,全国其他地方并无特别改善昭彰之处。这更加凸显了《党人碑》的历史和政治意义,即《党人碑》揭示和推崇的革命道义精神与公心,并未真正落实于革命阵营及社会空间,革命之文化启蒙、社会教育、政权建设与法制建设仍有极大之空间余地。黄世仲身死革命派内部倾轧,其沉冤多年而渐然得雪,《党人碑》之不朽的革命小说开创性地位和政治启蒙意义亦日显昭彰。廖女士立足21世纪之情景和史观,回望百年前之辛亥革命、中山精神及作为中山精神忠实执行者与宣传者的黄世仲及其《党人碑》,其心系历史、学术钩沉、人物评判、道义重估之林林种种,就可通达而解了。黄花岗外,烈士安息处的历史意义并未穷尽,面向历史深处与历史连续进程的学术探寻和意义重塑,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一种文明意识和理性精神。 当然,作为革命小说和政治启蒙作品,《党人碑》是历史与文学、学术与政治的结合之作,其中的历史选材、价值评判、政治定位和意义导向,不可能没有具体立场的确定和限制。廖女士并未回避这一点,对《党人碑》中显著存在的史料、史观及人物评价的细节偏颇进行了学术性的阐释与纠正,并给出了同情的理解和客观的评述,这是可取的学术立场。《党人碑》由于历史原因,其具体章节散佚较多,虽经廖女士极力搜寻补充,终究未能呈现全貌。而即便借助国民党党史资料进行想像性补缺和补写,其况味、气质及意义毕竟不同。 整体来看,廖女士对这一段历史公案的学术钩沉和道义重估还是取得了不凡的成就,基本澄清了《党人碑》的学术地位和历史贡献,大体还原了黄世仲的政治面貌和人格,深入推进了辛亥革命史与孙中山共和主义精神的细节研究和历史意义的深描。内地在辛亥革命110周年之际推出《黄花岗外》,本身就是对孙中山共和精神、黄世仲《党人碑》及廖书兰女士之革命史研究和阐释的时代肯定,并使黄花岗内的革命先烈告慰和瞑目,黄花岗外的历史正义更加清明,以及面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两岸完全统一的精神基础更加巩固。 孙中山先生于1921年12月应邹鲁的请求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事略》写序,既提及「斯役之价值,直可惊天地泣鬼神,与武昌革命之役并寿」,又扼腕而叹「顾自民国肇造,变乱纷乘,黄花冈上一土,犹湮没于荒烟蔓草间。」可见辛亥革命的波澜壮阔、跌宕起伏与暗流涌动,「并寿」之黄花岗亦有「湮没」之孤寂,这是革命先行者「死不旋踵」的伟大与悲凉。黄世仲没有死于黄花岗之起义现场,却牺牲在革命成功后阵营内部的倾轧迫害,其「并寿」与「湮没」之历史命运,恰与黄花岗烈士群体同,故黄世仲既在黄花岗之外,也在黄花岗之内。廖女士以《黄花岗外》为黄世仲、《党人碑》及孙中山共和精神正名和传扬,是一种历史正义感和学术真精神的卓越体现,也为当代研究和阐释中国革命史和民族精神史提供了一种独特方法和学术样本。 为此,我诚挚向内地读者和革命史研究者推荐廖女士的这部专著《黄花岗外》。我们要通过历史现场的学术钩沉和道义重估,凝聚起民族复兴和国家统一的更强大意志和力量,奋身于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的伟业之中。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田飞龙:粮食安全与霸权稳定性:《小麦战争》的历史启示
2024-01-23
0
0
文|田飞龙帝国与霸权是人类文明史的规模现象和竞争现象,也是现代化与全球化的内在现象。帝国及其意识形态、制度框架是帝国研究的主流,但帝国的基础及帝国权力的变迁却是多要素和多面向的。人类文明史上出现过帝国兴衰的诸多案例,如何解释它们的兴衰更替及其深层机理,是帝国史研究的关键线索。中译出版社最新推出的译著、美国历史学家斯科特·雷诺兹·尼尔森的《小麦战争:谷物如何重塑世界霸权》恰当选取了小麦作为观察和评估帝国权力与秩序变迁的关键变数,为我们打开了帝国史研究的一扇新门。该书可视为美俄帝国竞争史的一个历史缩影。从美国的帝国成长史及其全球竞争策略来看,对欧洲市场与欧洲地缘政治权力的争夺和控制是一条主线。控制欧洲,不仅抓住了最有消费力的现代化群体,而且可以形成跨大西洋的经济政治联盟,整合塑造以欧美为中心的全球霸权秩序。美国对一战和二战的决定性介入、二战后的马歇尔计画与北约体系均服务于这一点,美苏冷战则进一步巩固了美国对欧洲的经济与安全控制权,其制度性后果延续至今,深刻影响到欧洲战略自主和美国全球霸权稳定性。2022年2月24日爆发的乌克兰战争,以“代理人战争”的形式重启了北约体系与俄罗斯之间的激烈地缘冲突,其中一条关键线索就是乌克兰小麦的控制权。与战争进程相应的是黑海粮食运输协议的起伏波澜,甚至卷入了多边政治担保机制和联合国安理会的加持机制。从《小麦战争》的历史叙事来看,近代俄罗斯帝国的崛起与对乌克兰粮仓的控制紧密相关,而帝国衰落及十月革命的爆发则与美国小麦在欧洲市场优势的形成及乌克兰小麦产业萎缩有关。当代的乌克兰战争,小麦是关键点,俄国能源也是关键点。从美国角度而言,以代理人战争切断俄国对欧洲的能源供应并控制乌克兰小麦,可以极大打击俄罗斯国家财政实力及地缘影响力,削弱俄罗斯在全球体系中抗衡美国的能力基础,其本质仍是历史上美俄帝国竞争史的延续。从俄罗斯角度而言,乌克兰小麦与俄罗斯能源不能被北约控制与隔离,俄罗斯的特别军事行动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持粮食安全和能源贸易利益。因此,未来乌克兰和平协定之最紧要条款,必然包括粮食安全和能源贸易安排,只有这两个问题得到妥当解决,欧洲安全新秩序才有可能实现。《小麦战争》提出了一个非常经典的判断:粮食即权力。这是农业与工业时代的国际政治法则,作者确信在数字时代仍然适用。资讯是最宝贵的当代财富,但资讯不能吃,不能喝,粮食仍然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条件,围绕粮食特别是大宗农业产品的生产与市场竞争,仍然是国际政治博弈与地缘冲突的关键点。粮食的权力属性,在法国重农学派那里得到高度肯定,而据作者考证,法国重农学派之思想和政策受到中国古典思想家孟子的深刻影响。孟子在中国是儒家“亚圣”,以仁学著称,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作为思想与政治原则,考虑到中国当时的农业社会文明背景,其思想对法国重农学派的影响就顺理成章了。中国古代谚语“民以食为天”也颇能作为思想验证。作者还特别提到中国“一带一路”所具有的对粮食安全与能源安全的战略和地缘政治意义,这是很有眼光的深刻解读。作为历史学家,尼尔森有着学术职业的敏锐性,对重大历史危机、革命及地缘政治冲突的观察和分析有独到的切入点和视角。他考察过诸多革命与冲突事件,基本能够从中找出粮食危机的根源或线索。与小麦战争有关的“面包、土地与正义”的革命动员策略及其政治心理催化机制,在作者考察的诸多个案中精彩呈现。《小麦战争》的主线是帝国权力变迁史,叙事重点在于美帝国的小麦生产与市场化对俄罗斯帝国的竞争优势,以及俄罗斯帝国小麦生产的“东方化”及其财政破产的故事。作者在这一宏大的帝国小麦战争脉络中凸显了一位犹太学者兼粮商帕尔乌斯的巨大历史作用。作者声称帕尔乌斯的理论深刻影响了列宁、卢森堡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学派。帕尔乌斯是犹太粮食投机商,也是俄国十月革命的鼓动者,甚至是土耳其现代建国的重要参与者。在帕尔乌斯的跨国思考与政商行动中,粮食既是消费品,也是金融品,他的“农业危机”理论与有关革命、帝国及秩序的小册子作品,对同时代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产生了重大影响。他预言到俄罗斯帝国小麦“东方化”的财政危机与帝国灾难,以及革命爆发的契机。他游说一战中的德国政府资助了列宁的十月革命,对瓦解俄罗斯帝国起到了重要作用。帕尔乌斯似乎没有祖国,穿梭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洲各国,对帝国权力与秩序变迁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个人作用,其抓手和杠杆正是小麦及其市场力量。或许,没有祖国的犹太人的精明、贪婪、想像力和行动力,恰恰构成了西方乃至全球历史发展的隐秘机制。作者在书中提到了1860年代的两场废奴革命:美国废除奴隶制和俄国废除农奴制。美国的小麦生产及其全球产业优势的形成从此出发,美国的小麦金融期货机制、本地生产规模化与铁路网路化、跨洋运输技术进步和成本控制等,为美国小麦竞争力提供了强大支撑,将俄罗斯帝国的乌克兰小麦逐步挤出欧洲市场。废奴之后的美国小麦生产实现了技术、金融与市场的现代化和国际化,俄罗斯帝国的小麦生产却没有能够同步更新,这导致了乌克兰奥德萨的“1873年大恐慌”以及俄罗斯帝国在小麦战争中的失败。俄罗斯的替代性选择是小麦生产的“东方化”及相应的小麦信贷与税收机构的制度创新,并对远东地缘政治秩序包括中国的地缘安全、粮食安全造成重大影响。1905年日俄战争失败中止了俄罗斯帝国小麦生产的“东方化”进程,以及俄罗斯农业信贷体系的崩溃与债务危机的爆发,催生了1905年革命。俄罗斯小麦战争失败的阴影并未散去,一战之爆发与俄罗斯帝国确保黑海粮食通道安全的战略危机感有关,十月革命的爆发则与俄罗斯粮食安全的总体性危机有关。由此可见,小麦战争史,就是人类文明史和帝国秩序变迁史的一种独特书写模式。作者反复告诫我们,粮食即权力,粮食安全是国家乃至帝国安全与霸权稳定性的基础,并强调这一点不因为数位时代与数位生活方式的到来而改变,因为粮食关乎生存和安全,数字关乎的只是便利和效率,粮食始终是人类存续的最关键基础条件。我国新近通过了《粮食安全保障法》,在第一条立法目的条款中强调“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这是将粮食安全纳入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及其法制保障体系的范畴。美国在全球粮食生产中仍然占据主导优势,美国小麦、大豆及其转基因产品,构成美国全球霸权的重要支柱,并对其他国家的农业体系及粮食安全造成重要威胁。中国的粮食安全与政治安全关系密切,自古而然,当代尤甚。从《小麦战争》揭示的美俄帝国竞争史及其教训来看,中国的粮食安全与粮食生产的现代化、自主化和国际化就成为民族复兴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支柱,也是中美体系性竞争的关键战场。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田飞龙:米莱重启“姓资姓社”之争,谁才是“通往奴役之路”?
2024-01-23
0
0
文|田飞龙米莱当选,美洲震惊。米莱达沃斯演讲,举世愕然。在一个混杂多元的世界,米莱的原教旨自由主义宣言及其配套的激进自由化改革措施,让人们看到了一个疯狂的“加强版休克疗法”正在阿根廷展开,而且可能对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思想和政治路线产生冲击。在从政以前,米莱更多是以经济学家的身份为人们所熟知,但不是普通的经济学家,而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是市场原教旨主义的信徒。在他看来,市场至善,政府至恶,个人至善,集体至恶,由此推演出自由资本主义至善,社会主义与集体主义乏善可陈。米莱演讲有很强的针对性:其一,针对阿根廷经济路线中的集体主义和政府干预因素,要彻底清理既往政策,改行激进的自由主义政策,期待阿根廷出现自由经济奇迹;其二,针对西方世界在经济思想与政治治理上的集体化和社会主义化,提出思想和政治批判,触发西方集体反思与联盟行动;其三,针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及其路线,保持经济思想和意识形态上的批判和对抗。这三重针对性,从阿根廷国内改革到西方思想救赎再到对社会主义国家的体系竞争,米莱的思想与政治世界即刻鲜活起来,似乎自我塑造成了西方自由主义的第一思想家和第一政治领袖。比较而言,拜登和布林肯都要相形见绌,黯淡无光了。米莱对市场的推崇与对政府的否定,在逻辑上和价值上都是彻底的。米莱的思想逻辑并不新鲜,不过是哈耶克主义的再版。读一读1940年代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米莱演讲彷佛是其最精致的读后感和行动书。米莱演讲结尾的口号是“自由万岁”,听起来很有思想穿透力,给绝望中的人们以希望,给多元中的思想以导向,给大变局的世界以“塞壬”之声。试想,如果各国皆以米莱演讲为政策新路,全球化与经济发展又将如何?米莱预设的是一个极度理想化的自由市场世界,其中政府和集体不起支配作用,个人极度自主,要素自由流动,产业自然匹配,国际贸易畅通无阻。这是一个自由资本主义的乌托邦,是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极致化,但在现实经济和政治实践中从未存在过。米莱的演讲在网络上激发热议,意见分歧:褒扬者视其为思想知音和政治同道,是哈耶克主义的共同信徒,并借此抨击社会主义甚至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政策和产业政策;批评者视其为思想怪物和政治巫师,指责其迷信市场,贬损政府,以及不切实际与后果严重。米莱演讲最重大的意义在于重启“姓资”与“姓社”之争,并挑起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左右之争,对诸多国家现实性的福利政策、产业政策与治理政策进行根源性攻击。他的思想根源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市场原教旨主义,他的经济政策路线与美国特朗普主义有一定的重叠和旨趣,但他甚至比特朗普更彻底。阿根廷的“米莱经济学”无法在美国复制,也无法在南美获得积极响应,甚至他的主张从一开始就遭到南美同行的严重质疑。米莱的思想与政治对手是众多和强大的,既包括南美根深蒂固的左翼政治经济传统,也包括西方的罗斯福主义和凯恩斯主义,还包括以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传统。这些在经济与政治实践中更具现实性和理性的不同传统,反映了人类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结构化认知:既非市场至上,也非政府至上,而是各有功能,错落有致。米莱要将市场推向理想化的极端,事实上在西方体系中也显得格格不入。市场上不只有自由、理性的主体,不只有资本强者,还有依附、感性的群体以及失败的弱者,国家间存在文明与主权之别,存在激烈的竞争与复杂的合作,从国家到人类社会还有共同危机需要应对,这些都不是单纯市场经济就可以完美解决的。将市场完美化,不承认市场缺陷,不承认资本原罪,不承认集体伦理的合理性,不承认强弱之间的共存伦理,米莱经济学表面讲自由,实则必然导向丛林状态式的弱肉强食,与人类文明进步之道德方向并不相符。即使在亚当-斯密那里,也不是纯粹市场主义,而是市场与政府、社会道德的某种结合。一种逻辑推到极致,凸显的不是“深刻”,而是“片面”。但人类也许需要阿根廷的这场自由资本主义实验,以便对自由主义的极端版本进行可见的检验,从而为人类在21世纪的道德和政治实践提供更清晰的共识与方向。在一个思想混沌和前途未卜的大变局中,米莱之言行有几分唐吉坷德的遗风,也有几分哲学王的自负。米莱需要知行合一,需要阿根廷作为试验场给出一个现实证明。也因此,未来时段阿根廷的经济走向和发展绩效,就会成为举世瞩目的观察评判对象,米莱本人也会是希望和绝望交织的风暴中心。国内学者对米莱演讲及其政治经济学路线予以现身说法式的抨击,南美墨西哥和委内瑞拉总统也对其加以质疑,西方世界的主要政治领导人并未热烈回应他的主张,更多的学者、投资者和政治观察家则保持了有距离的冷观甚至淡漠。这进一步凸显了在当今世界氛围下米莱及其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孤独”身影。思想的彻底性当然有其逻辑上的酷美,而在混沌不一的炎炎浊世,带有鬼魅色彩的强力批判及其替代性呼吁,自然会带上一股思想与行动的蛊惑魔力,但这个世界从未纯粹,是众人、众口、众国和众生的,政府与市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集体与个体,东方与西方,需要的是辩证和共存,需要的是安顿与互惠,需要的是思想调适与实践检验。如果米莱笃信社会主义是“通往奴役之路”,那么他所主张的原教旨资本主义则很可能是“通往丛林之路”。对米莱及其思想和信徒而言,这是一场带有根本信仰性质的自由主义道德自救和经济自新的伟大实验。但对于不同文明和区域的国家民族而言,以及全人类的和平发展前途而言,米莱实验可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激进展现,其破坏性大于建设性,其后果当然主要是阿根廷人民承受,也必然波及全球和全人类。米莱的演讲和行动深刻表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现代性之争并未终结,在21世纪的大变局下仍在变奏展现。米莱思想及其阿根廷实验的未来走势、影响与结果,是人类思想与实践演进的重大研究课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在大变局中得见这一场思想逻辑的自由资本主义国家性实验,是一种历史的观察契机,也是学术思想磨砺进步的契机。事实上,早有研究者指出过自由主义思想在19世纪后半期出现过“钝化”现象,即自由原则与市场理性需要与社会主义信条、集体价值互动整合,尽管自由仍是本体和原则,但自由不再纯粹,其他的非自由价值取得规范性与合理性,并逐步反映到国家的立法与社会政策之中。甚至自由主义在那个时代的关键代表、《论自由》与《代议制政府》的作者约翰-密尔的思想体系中已然出现集体价值的成分。可是,自由主义的“钝化”似乎不是思想和政治的退步,而是一种面向人类社会的合理改进,因为人类社会需要的不仅仅是自由,还有共存,还有互爱。在个体与集体的生存辩证法中,个体并不具有绝对的优先性,这甚至成为了人类文明进步的逻辑前提。将个体推到绝对优先地位,实际上是对人类文明连续性和共同体道德秩序的逻辑反动和政治颠覆,其实践后果往往就是“通往丛林之路”。这也是为什么西方在经历一战和二战之后走向了福利主义、民主主义和社会多元主义,而不再留恋甚至迷恋自由的原教旨含义及其市场主义。当然,市场会失败,政府也会失败。与常在的政府及其失败经验的频繁刺激相比,总有一种思潮或心理倾向会引导人们尝试探问“更彻底的市场”是否是更优选择。这就是米莱灵魂深处的好奇与渴望。但这种好奇与渴望未必建立在真正理性的基础上,其思想主张与实践结果就很难获得普遍支持与认同了。无论如何,米莱是人类思想与文明演变的一种可能性,一种心理倾向,一种政治猎奇,一种社会想象。阿根廷开启了这一路线的制度实验,无论结果如何,对人类在理性上最终作出正确选择都是一种无法忽视的经验与历史。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田飞龙:香港23条立法是补课式的重大制度建设
2024-01-31
0
0
文|田飞龙2024年1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启动23条立法公众咨询活动,为期一个月。从政府公布的《公众咨询文件》来看,有关立法原则和框架基本清晰,公众立法咨询和参与获得有效的指引,可以针对性研究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公众咨询是民主立法的一个重要环节,本身就体现了23条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是香港居民享有的基本法上之民主权利的体现。在2020年引入《香港国安法》之后,何时并以何种方式完成23条立法一直是“一国两制”制度建设与香港法治发展的重要而敏感的议题。在选举制度改革、区议会制度改革及新的立法会、区议会产生之后,在香港“爱国者治港”获得政治正确性、法律权威性和社会文化领导力之后,特区政府决定启动23条立法,其立法时间点的判断和选择是精准的,也是合理的。23条立法,从历史来看,是香港法治发展的最敏感议题之一。2003年的23条立法挫折,暴露出香港对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认同缺失和法律盲视。彼时的香港法律界及市民社会拥抱著一种与国家利益相对抗的自由民主观念,认定23条立法是自由之敌,是中央及其控制的特区政府干预香港自由民主的制度抓手。反对派当年发起的城市抗争大游行,不仅重创了立法进程,损及了特区政府权威和基本法权威,而且催生了香港城市民主运动的新范式,后来的非法占中和修例风波与之有前后承续关系。香港反对派与市民社会不信任国安立法,不认同国民教育,其政治价值观和政治行动锚定于“双普选”。这就造成了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制度文化的价值撕裂:爱国与民主对立,安全与自由对立,一国与两制对立。在此类对立与对抗条件下,23条立法挫折是必然的,23条立法延宕至今也是必然的。然而,香港反对派终究缺乏政治美德、政治想像力、政治公心和政治妥协技艺,一味对立对抗乃至于颠覆,破了法律底线和“一国两制”制度安全底线,就必然引发国家自上而下的立法和治理改造:爱国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这次重启23条立法,从中央到港府再到爱国者群体,是责任感强烈,制度共识凸显,自信心充沛。这是一次“补课式”立法,是在《香港国安法》基础上进一步弥补国安法律漏洞、全面应对国安制度风险及构筑完整国安法网的重大制度建设,具有显著的必要性与合法性。这次立法也不同于2003年立法,其制度环境与立法目标已有重要的变迁。《公众咨询档》对此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解释说明,对公众具有立法释明和参与引导的积极功能。 此次23条立法在“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与香港法治发展层面具有如下特点和制度进步意义:第一,23条立法以更完整的制度基础为依托,全面回应新时代香港国安制度风险。此次23条立法是不局限于狭义的基本法第23条的“23条立法”,其立法的规范基础既包括狭义的第23条,也包括全国人大“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并且需要在法律体系与规制技术上与《香港国安法》进行衔接、相容和补充。这就决定了此次23条立法不是简单回到2003年国安条例草案的框架,而是需要提出立足新制度基础的全新框架。《公众咨询档》第10页提及了此次23条立法范围的解释方法,认为基本法第23条“根本要旨是要求香港特区自行立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这一“根本要旨”指向的习近平主席在香港回归25周年纪念大会上论及的“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指向的是“一国两制”范畴国家利益的具体内涵与类别,指向的是国家安全的“总体性”的法权意涵。第二,23条立法在国家安全基本概念上采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但在具体制度安排上体现“一国两制”特殊性。《公众咨询档》明确了此次立法的国家安全概念的唯一性,即统一于2015年《国家安全法》规定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代国家安全观,也是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叠加整合的安全观。这一安全观表达于《国家安全法》第2条,即“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香港国安法》立法时并未明确香港适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概念的模糊导致实施的偏差,此次23条立法予以明确化,是“一国两制”国安立法的法理自觉和自信的体现。国家安全概念的同一化显示了“一国”的概念与利益的确定性,但《公众咨询档》亦指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具体措施“根据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而定”,包括香港适用ICCPR和《人权法案条例》的特定法律环境,这就凸显了“两制”的差异性。“概念同一,措施有别”,这正是“一国两制”制度原理的精髓所在。国家概念只能来自“一国”,国家安全概念也只能来自“一国”,在“一国”的法理清晰化条件下具体考量和安排“两制”对应的国家安全制度的差异性,以便与各自的法律环境相适应并形成融贯的法律体系,这是完全符合“一国两制”制度原理与现代法治建设规律的。 第三,23条立法在具体内容和体系上需要与本地法例、基本法第23条及全国人大“5·28决定”以及《香港国安法》相衔接与融贯,从而承担起《香港国安法》法律体系的结构枢纽功能。面对香港修例风波和区议会“黑暴化”的颠覆性威胁,《香港国安法》属于应急性和典型性立法,未能覆盖香港国安制度风险的全部,也未能覆盖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七宗罪”,更不可能在具体制度安排与程式上尽善尽美。经过三年多实施,《香港国安法》与香港普通法的制度性磨合有所进展,但国安领域的新风险、外来干预的制裁性风险以及港独组织国际化的风险等不容忽视,《公众咨询文件》中有具体列举和分析。这些因素要求23条立法实现全面、综合性的制度回应,实现法律体系的上下贯通,特别是实现与《香港国安法》的衔接、相容和补充。从维护国安的实际需要及法律体系完备性出发界定23条立法的范围、内容与体系构成,这反映了此次立法的科学性与合目的性。第四,23条立法具体罪名和制度框架安排上体现了综合性、针对性和制度衔接性,是公众咨询与法律草案拟订的关键点。在立法范围上,《公众咨询档》确立了两项基本指导原则,即全面综合性立法原则和重复专案不立法原则。全面综合性立法原则是指本次立法需要全面回应国安制度风险,包括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也要全面落实全国人大“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宪制责任和义务。重复项目不立法原则是指《香港国安法》已经规制的分裂国家罪和颠覆国家政权罪,本次立法不再重复规定。在立法针对性上,《公众咨询文件》提出了如下立法罪名范畴:(1)叛国及相关罪行;(2)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行为;(3)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4)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等活动;(5)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这些罪名范畴涵盖了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有关罪名以及新出现的需予规制的罪名。这些罪名之订立及刑罚之具体配置,涉及多部本地法例如《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社团条例》等的修改,也涉及部分的普通法罪行的成文化。这些具体的立法技术性问题,香港法律界可以有很大的意见参与空间。制度衔接性是重要课题,23条立法既要与本地法例横向衔接,又要与《香港国安法》纵向衔接,并确保自身订立的制度规范符合法治与人权保护的既有标准。第五,23条立法具有域外效力,与《香港国安法》的保护管辖原则保持一致,增强立法的威慑性与执行力。从比较法角度而言,国家安全法的域外效力及其保护管辖规定是通行做法,因国家安全犯罪具有特殊危害性和行为模式的跨境倾向,法律需要订立与之相称的域外管辖机制。当然,这种域外管辖机制并非一种非法的长臂管辖,而是一种互惠机制,其具体执行需要通过双边或多边的刑事司法互助协议加以实现。目前来看,《香港国安法》的域外管辖机制遭遇到美西方国家的政治阻却和制度干扰,导致诸多港独分子和组织逍遥法外,也放纵了外部干预势力的非法破坏行为,这是美西方国家“司法政治化”的体现,并不符合法治原则。但域外管辖机制仍是有意义的,可以对本土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的勾结破坏行为进行合理的延伸打击,并尽可能压缩其国际活动空间和具体行为的煽动效果。随著中国法治进步、国际地位提升与国际合作机制的完善,《香港国安法》与此次23条立法的域外管辖机制会逐步显示强大威力和精准惩罚性,故在本次立法中加以明确规定并规范执行,是合理与有远见的。总体来看,《公众咨询档》提出了23条立法的背景、原则、框架和议题,是一种“纲要”式的立法计划书,也是公众可具体参与的立法框架稿。此次23条立法不是如同2003年那般宽松和缺乏明确框架,而是有著全国人大“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的既定法制前提和基础,有著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列举范围,有著香港本地法例的关联性条款,还有著国安新风险的事实依据。《立法咨询档》将这些因素统筹归类,提出了面向公众和专业人士、甚至包括国际利益相关者的立法咨询框架,显示了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即便如此,此次立法仍然且必然持续遭受来自本土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的诋毁和指责,也会遭受来自市民群体的某种质疑和误解,这就更需要港府和爱国者阵营进行充分动员,展开充分咨询,提供充分解释说明,包括在香港本地及国际社会的一般性公众沟通和专业界别的定向沟通。当然,刻意的歪曲、唱衰和打压,是很难通过理性沟通加以消除的,这就进入了立法斗争的范畴。此次立法必然遭遇到持续和激烈的舆论战、法理战和资讯战,这对于经历过修例风波的港府及爱国者阵营恰恰是又一次重大的政治考验,是对“爱国者治港”之忠诚贤能水准的集中测试。同时,台湾地方选举中赖清德胜选,务实台独派得势,以及美国总统大选的“中国牌”效应凸显,美国盟友跟进行为加速抬头,23条立法及其相关联的“一国两制”话语权与中国国家发展确定性恐又将陷入纷争之中,香港经济与金融地位以及中国形象与法治规范性需要经历复杂的博弈、斗争和塑造才能重新确立自身的稳定性、规范性和可接受性,这是中国走向世界舞台中央和“一国两制”长期坚持必须经历的阵痛和新生。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田飞龙:香港筹备国际调解院具有独特优势
2024-01-24
0
0
文|田飞龙2022年,中国外交部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这是“一国两制”框架下新制度使命的展现。香港应当在国家的信任和支持下,利用自身综合优势,与国家共同建设好国际调解院,为香港法律服务业开辟新空间。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是香港营商环境与发展优势的基础性条件,更是香港承担内地与世界互联互通桥梁纽带作用的制度信心来源。中央支持香港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始终重视香港法治的巩固和法治生态要素的培育优化。2022年10月21日,中国外交部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这是“一国两制”范畴下内地与香港就涉外法律事务展开的积极合作,也是中国彰显参与全球治理制度性角色的重要体现。此前,中国已与有关国家协商签署了《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达成了建立这一新型国际司法组织的政府间意向,但公约起草与组织建设工作还有待具体开展。中央选择香港来具体承接这一国际组织的有关筹备工作并落实在香港设立国际调解院的制度责任,是“一国两制”框架下新制度使命的展现。在香港的法治生态要素中,诉讼和仲裁是显著优势,调解是新发展优势,而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及国际调解组织制度化与业务化运作,无疑构成香港全球法律服务体系的增量发展,为“一国两制”下香港涉外法治与全球治理功能的发挥提供组织基础和制度支撑。《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提出成立“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以及深化调解文化和调解制度建设,无疑为国际调解院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关键的政策支撑,也将健全和提升香港全球法律服务体系的要素与能力。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关于香港角色的“八大中心”目标中,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是关键目标之一,国际调解院属于政府间国际组织,是致力于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新型组织,可以有效增强和扩展香港既有的争端解决服务体系与功能。调解是诉讼、仲裁之外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制度性成果,也是相对于西方法律文化之诉讼中心主义的比较优势。以国际调解院承载和传播调解型东方法律文化及其制度智慧,是中国文化走出去及服务于人类和平发展的重要创新。当今世界秩序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俄乌冲突与巴以冲突暴露出联合国安理会机制的重大漏洞,国际法院及国际刑事法院等国际司法机制也难以解决此类国际争端,美西方单边主义的霸权与制裁体系更是无法公正有效提供全球治理公共产品。同时,世界各地区的武装冲突、领土纠纷、难民危机、地缘政治矛盾、贸易保护主义与制裁/反制纠纷等层出不穷,现有的国际纠纷解决机制(包括WTO)难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国际争端解决需求。更有甚者,美西方主导的霸权体系及掌控的某些国际组织体系,对中国的和平发展造成严重损害。中国积极筹建新的国际组织,增强在全球治理范畴的制度性作为,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世界体系内涉外法治斗争与制度建设的战略性动作,是一种国家竞争与国际法治的思想自觉与实践突破。 选择香港,既体现了中央在“一国两制”范畴对香港国际地位与作用的强大政策支持,也体现了中央对香港法治的国际地位与法律服务能力的高度肯定。香港在筹备国际调解院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其一,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宪制秩序下的普通法司法制度,其司法独立与法治享有极高的国际知名度和实际的制度运行能力,法治指数排名处于国际领先区间,具备筹备和运行国际调解院的主要条件和基础性能力要素。其二,在香港设立国际调解院相对而言更容易被国际社会接受,这除了与香港本身的法律服务能力与法治地位有关,还与香港作为贯通中西的文化枢纽地位以及相对中立的国际大都市地位有关。存在国际争端的争议方对在香港进行有关调解和对话,在接受性上是最高的。其三,香港既有的法学教育、法律服务业水准、外籍法官与外籍律师的有关政策安排以及香港特区政府承接和处理国际争端业务的意愿和能力,都是值得信任和期待的。关键是,香港的法律专业性、法律人才国际性与中央政策的全力支持相结合,可以为国际调解院的成功运转提供强大支撑,从而显示出“一国两制”在提升香港全球法律服务能力方面的新进展和新作为。国际调解院是香港国际地位与优势的全新增长点,是中国大国外交与负责任参与全球治理的制度性贡献。这一新型国际组织的落地对香港未来发展而言,具有如下积极影响:其一,弥补香港在国际调解范畴的制度性和机构性不足,使香港作为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的制度性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展,形成诉讼、仲裁、调解相结合与相互促进的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其二,增强“一国两制”下中国在香港的国际化参与和治理能力,利用好香港平台解决国际争端,体现中国对联合国宪章有关和平安全义务的制度性承担。其三,提升香港法律服务人才专业水平,增强香港在法学教育与调解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学术和职业影响力,将香港打造为全球调解服务中心。其四,以国际调解院为典范,为中国及香港特区协同创制新的国际组织、领导缔结新的国际公约以及坚持和凸显和平发展核心价值观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制度操作方案。其五,在中国走向世界舞台中央及世界体系剧烈演变的条件下,国际调解的客观性需求将极大增长,香港在国际调解院层面的开创性工作将为香港带来高端服务业的新形态和新增长,也会带来全球对香港地位及“一国两制”的更好理解与认同。香港在新时代发展中应当凸显经济桥梁、制度桥梁与文化桥梁的综合优势。而国际争端解决中的调解制度化,正是全球治理法治化、国际法规范发展及涉外法治创新的重要制度抓手,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丰富发展的特色增量,更是香港全球法律服务体系的结构提升。香港应当在国家信任和支持下,利用自身法学教育先进、法律服务业基础良好、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及全球法律人才共用政策健全的综合优势,与国家共同建设好国际调解院,为香港法律服务业开辟新空间,为国家涉外法治与全球治理提供强大制度服务能力支撑,为香港平台孵化建设多领域国际组织探索实践经验,为人类和平发展贡献中国香港的智慧与力量。 (作者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天大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田飞龙:台湾选举加速民意裂变和政治多极化
2024-01-24
0
0
文|田飞龙2024年台湾地区选举,蓝、绿、白三方竞逐。这场选举发生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演变和岛内政党民主轮替的关键时刻,其结果反映了台湾主流民意的裂变和迷茫,“台独”并未得势。在基本盘作用、执政八年的公权力护持以及外部势力影响等多重因素下,民进党候选人赖清德以40%的新低得票率当选,立法院选举中民进党丧失第一大党地位,仅得51席。蓝绿持续对抗与白色中间势力的崛起,代表台湾主流民意更难聚焦和共识化,更代表民进党追求的“台独”目标缺乏清晰的民意基础。本次选举在法理性质上属于中国内部事务范畴的地方选举,两岸之间的治权之争不影响台湾地区的法律地位和行为属性。从国际法来看,二战后《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文件清晰确认台湾属于大陆,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更进一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一个中国”的唯一代表权,台湾不具有国际法主体地位和国家资格。从国内宪法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台湾属于大陆,并设定了国家统一义务。台湾地区的任何选举不具有主权属性,也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国家行为,而是治权意义上的内部管理行为。民进党选举结果可以进行政治和国际关系的多重解读:其一,台湾民意结构的裂变,约六成选民未投票支持民进党,反映相当大比例的选民不同意民进党的“台独”路线和两岸脱钩路线;其二,国民党基本盘保持稳定,显示和平发展、和平统一仍构成岛内民意的重要取向,这股力量是可培育和可期待的;其三,民众党得票率明显上升,吸走了民进党部分选票特别是青年人选票,显示台湾青年的某种政治觉醒以及寻找新出路的渴望,未来这一部分选民的政治行为及其影响将催生台湾政治光谱进一步多极化;其四,民进党赖清德当选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蓝白合”破局,否则以事后得票率来看,下架民进党的政治机会很大;其五,民进党新一届政府必然是弱势政府,立法院内议题性甚至联盟性的“蓝白合”仍有空间,立法院的民主监督与政治制衡的制度效能有望得到激发。这些分析和结论表明,民进党未来执政在“台独”路线上将会遭遇更多阻力,在民生政绩上将受到更多严格监督与问责。与此同时,国际社会继续展现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肯定和对“台独”路线的抑制态势。就在台湾地区选举结果出炉前后,瑙鲁宣布与台湾断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这意味着台湾的所谓“邦交国”又减少一个,其国际空间因自身错误政治定位和路线而更受压缩。同时,因民进党拒绝承认“九二共识”,顽固坚持“台独”路线,破坏两岸和平发展,大陆不得不启动贸易壁垒调查及检讨ECFA的合法性基础与可持续性,后续有关制裁措施及其效应,台湾本身无法忽视,其产业界与民众利益可能因为民进党错误路线进一步受到影响。再者,若赖清德展现所谓“务实台独”路线及更强硬措施,大陆必然依法进行反制和综合性打击,两岸关系有可能进一步受到波动冲击。在不投民进党的近六成选民中,上述预期和影响应已得到适当理解,他们后续如何因应行动,对民进党执政基础和路线取向之影响不可低估。中华民族复兴进入关键攻关期,大变局中潜藏着中国式现代化和两岸完全统一的深刻契机,两岸中国人必须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以国家统一和民族复兴书写中华民族共同体新的辉煌篇章。民进党一叶障目,对抗历史主流和民族大义,误判内外形势,操弄岛内民意,制造两岸对抗,是中华民族的政治公敌。此次选举不代表民进党得势,而是反映了台湾民意对内外变局一定程度的敏感性和回应性,也反映了台湾青年人对民进党的政治区隔,这就为台湾政局未来进一步演变埋下了伏笔,也为两岸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与完全统一留下了想像和实践的空间。来源:橙新闻(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田飞龙:2023-2024:香港民主法治体系的变奏发展
2023-08-14
0
0
文|田飞龙“一国两制”长期坚持,是香港的新秩序和新发展的关键检验指标,也是主要信心来源。在覆盖港澳台的这一场伟大制度实验中,香港是中西文明竞争与制度博弈的最典型场域。中国共产党敢于进行这样一场跨世纪的制度实验,证明了其自身的哲学自信和实践理性:只要历史时间线拉长,只要和平发展空间充沛,社会主义主体制度的优越性将充分展现,与社会主义良性互动的资本主义社会将从中受益。这是“一国两制”的政治智慧与制度奥秘所在。2019至2023年的香港,是“一国两制”最重大的制度考验期:香港基本法之自治机制的瓶颈充分暴露,香港区议会选举的基层政治风险出现,本土主义与外部干预的叠加风险乘势扩展,客观上提出了“一国两制”重大制度建设的全新命题。重大制度建设,指向了国安立法和选举修法,指向了“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的法律化和社会化。这些制度建设不是香港法律的小修小补或中央的个别条款释法,而是“一国两制”法理体系与制度体系的重心确认和安全框架构造。所谓“重心”,是从国家宪制与政策上明晰“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最高原则地位,是国家权威的制度性确认和实质性降临。所谓“安全框架构造”,是对不设防、过度自由、放任外部势力干预、放任本土民主派不忠诚与损害国家利益的原有制度体系的检讨和更新,是在国家安全与管治权安全领域的制度变革。如果不进行这些重大制度建设,不实事求是地夯实香港管治的法律基础,不结构性化解本土势力和外部势力勾结的“颜色革命”风险,“一国两制”所承诺的全部重要目标都可能陷于失败。新制度带来了新秩序,催生了民主文化革新的可能性。但这些制度元素是香港社会本来较为陌生,甚至存在“抽象反对”之立场与价值偏向的。新制度的“软着陆”与人心沟通始终是一个未完成的课题。从新选制下立法会到区议会的“直选投票率”是一个不完整但仍有一定参考意义的民意指标。大量合格选民不参加投票,可能不是对新选制的熟悉与信任,而是陌生与软对抗。这种软对抗当然来自某种固化的民主理解和逝去的民主运动时代。西方政治科学有两大现代发明:“一族一国”,这是民族国家的法则;“一人一票”,这是民主国家的法则。“一族一国”严重困扰着作为多民族国家的中国及其国族认同,故有十八大以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共同体”自觉。“香港民族论”及其政治反动,也受此影响。“一人一票”深刻影响和塑造着香港社会的民主价值观与民主行动逻辑。这种以西方政治科学原理甚至制度为背景、范式、标准的香港泛民主派文化与政治路线,具有较深的历史和社会根基,不可能因为国家制度的短时段降临及反对派政治代表的结构性出局而骤然改变。长期来看,香港仍会是中西方民主文化与制度竞争的重要场域,对人心认同或对抗的刺激效应仍会延续。将“爱国”与“民主”相结合的新制度与新秩序,如何转化为香港社会的文化共识与行动习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香港国安法》是香港法治体系的最大增量,也是最大变量。香港基本法以自由为本位,《香港国安法》以安全为本位,二者叠加才是“一国两制”真正均衡与可持续的法权秩序。但问题是,自由之法行之已久,安全之法姗姗来迟,二者之间如何适配,如何在香港社会、香港司法范畴有机融合,是香港法治发展史上的重大挑战。香港本是利益丛集之地,是政治上保持相当模糊度的国际化大都市,从而容纳多种势力在其中生存、发展、互动乃至合谋,香港的繁荣以及西方体系对香港地位的承认与此有关。《香港国安法》将香港法治与社会环境“清晰化”,构造了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制度、机构、程序和管辖机制,甚至以“驻港国安公署”的权威形式首次在香港法治体系中植入国家常规执法力量,展现国家对香港“货真价实”的全面管治权。尽管国安公署至今未直接办理任何案件,但其存在本身以及可以依法对任何角落之任何主体执法本身,就是一直史无前例的穿透性权威。当然,对国家安全与国家执法力量的陌生与恐惧可能只是暂时现象,是一直历史性与制度性的不习惯。随着《香港国安法》的规范实施及普通法化,以及驻港国安公署法治形象的清晰化,那些被蛊惑或想像的东西终将烟消云散。但是香港社会对国安法的接受,以及对2024年23条立法的理解和认同,仍然是一个艰巨的法治课题与文化课题。 美西方对《香港国安法》的反弹甚至比香港本土势力更大。本土势力在国安法挤压下逐步走向政治移民或“港独国际化”道路,成为国际空间的政治游散群体。从大国崛起的历史进程来看,总有些群体无法理解和适应类似崛起及其压力结构而选择“政治出走”,这是人类文明史上常见的现象。这一次出走和1997年出走可能有所不同:因中国崛起与“一国两制”国家权威降临的不可逆,以及西方体系的衰变,对西方迷恋而对中国恐惧的特定群体在历史选择中偏向了西方,其教育、利益、政治观点及家族安排与西方体系更为契合。但绝大多数香港人还是留下来了,因而适应新制度和新秩序的进程日益展开和深化。只要“一国两制”长期坚持,只要国家改革开放与走向世界的战略持续下去,只要香港繁荣稳定得到延续,剩下的大多数就会重新凝聚共识、抓住机遇、催生认同而成为建设新香港的主体力量。加之内地背景之企业与人才精英的结构性加盟,香港发展内涵与动力反而可能增强,而本土势力无论在港蛰伏还是在海外活跃,都将日益边缘化。美西方的反弹会持续甚至激烈化:其一,美西方认为《香港国安法》和新选制改变了香港制度的“西方属性”以及代理人特权,破坏了利用香港“颠覆”中国的长期战略图谋,蓬佩奥非常露骨地宣扬过这一点;其二,美国确定了对华遏制的系统性战略,脱钩断链与去风险化成为政策共识,以新冷战思维和总体战手法试图“应急”且“全面”地阻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延续西方霸权及其全球性利益网络;其三,港台联动,对香港的打击不仅直接破坏中国改革开放的内外循环良性体系,更是对“一国两制”一剑封喉,以香港失败个案误导台湾对抗到底,此种祸心与民进党之“今日香港,明日台湾”的政治引导模式高度契合。上述背景下,美国2020年制定《香港自治法案》并实施一连串制裁,2023年又酝酿推动《香港制裁法案》对国安法官下手,以及《香港经贸办事处认证法案》对香港经贸地位下手。《香港国安法》实施三年多,与美西方的法理和制度斗争一直激烈展开,甚至引发了2022年12月30日的首次国安法释法。香港国安法官在此过程中经受巨大考验,不仅有司法职业内部的普通法和制定法沟通难题,还有外部性的制裁打压对司法心理与司法独立性的冲击难题。法官也是人,也有妻儿老小,也有七情六欲,也有正式非正式的海外利益联系,也有情感和价值观,在美国制裁压力下是否能够守住法治初心,是否能够展现香港司法独立的坚韧性,需要香港社会的充分理解、信任和支持。这是香港法治与司法独立的一个艰难时刻。2024年的香港法治,重大挑战有二:其一,23条立法,其松紧如何,民意沟通如何,与《香港国安法》配合衔接如何,对香港营商环境与国际地位影响如何,都需要周全评估和回应;其二,《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影响最大的“黎智英案”和“初选47人案”如何成判,如何抗住外部干预压力并遵循普通法原理作出里程碑式判决,推动香港国安普通法的权威形成,是重要的挑战。我在2021年出版的《香港新秩序:国安与民主的双重变奏》一书中对上述重大制度建设及其深远影响及疑难课题做出过较为系统的判断与讨论,至今仍具学术和政策参考意义。美西方对香港的制裁打压带来了“一国两制”与涉外法治建设的独特课题。涉外法治是中国法律体系面对西方制裁和自身海外利益扩展必须作出的制度性回应,是介乎内地法治与国际法治之间的新兴法治领域。这一法治领域在理论、立法和实践上都还不够成体系,不够成熟。某种意义上,只有真正的大国才会严肃思考和建设涉外法治,普通国家根本无力在“合规”之外思考和建设阻断甚至反制类型的制度。合规当然是法治应有之义,但所合之“规”如果来自非法干预和长臂管辖的霸道规则,那么愈精致的“合规”就愈精准地受害,甚至损及国家利益。因此,涉外法治不仅有“合规”,还必须有“阻断”和“反制”,有制度性斗争,但这种斗争必须有国家法治力量介入,企业和个人难以独立承担。在“一国两制”范畴的香港法治建设中,涉外法治应当如何在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之间展开及配合,是《香港国安法》之后香港法治建设的重要课题。国家已制定《反外国制裁法》、《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未来还会继续推出涉外法治重要立法以丰富反制斗争工具箱,香港法治体系如何面对这一课题和挑战,需要认真研究和选择。香港民主法治体系的“重大制度建设”基本完成,但制度实施的重大挑战依然存在。新制度与新秩序,是民族复兴与强国建设在“一国两制”箱畴的投射与具体化,是一个正当、必然又长期的制度发展过程。统筹安全与发展仍是香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繁荣稳定、良政善治的科学法则,在稳健夯实安全制度基础的条件下,香港的新发展如何解决对内融入、对外升级的双向命题,如何继续用好联通内地与世界体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如何给出一个新香港的生机活力的希望图景,呼唤“贤能爱国者治港”的系统性生成,这些构成了夏宝龙主任2023年12月22日在全国港澳研究会十周年纪念大会主旨致辞中表达的核心关切。重大制度建设渐次完成,但制度规范与善治目标之间仍有较大差距,制度实施与人心沟通必须统筹并进,才可真正实现“一国两制”新时代、新篇章、新秩序的光明前景。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田飞龙:美国涉港长臂管辖与 「一国两制」下的法律反制
2022-10-10
0
0
涉港涉外法律体系的建构,既是国家涉外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法治课题。
田飞龙:抗疫是香港的大政治,事关民生正确和国家政治正确
2022-02-14
0
0
香港第五波疫情肆虐,医疗资源面临挤兑压力,外部输入和社区传播并行,深圳湾口岸“逃港潮”居高不下,动态清零目标面临前所未有之压力和困难。 中央因应“一国两制”框架和港府需求,提供日益增多的国家级援助,广东等地方亦行动起来。 现在是香港抗疫的决断时刻,需要港府和全社会果断执行,共同承受暂时阵痛,才能闯关成功,真正实现“动态清零”。这是对“一国两制”与“爱国者治港”的历史性考验,是大政治和大方向问题。香港不能轻率和侥幸地企图躺平,与病毒共存,那样就不仅是抗疫失败,更是民生困顿以及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上的决定性失败。 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半场的开局之年,承受不了那样的失败及其长期代价。2月11日,香港新增约1325例确诊病例,再创新高,香港市民排队做检测,图自香港特区政府网站对香港特区政府错失防疫“黄金时机”的指责,代表了对其抗疫失误的一种批评意见。我认为这种批评在客观事实和疫情风险面前是有道理的。香港抗疫模式在过去两年有过不同的探索和经验,港府对内地模式和西方模式均有一定的学习、借鉴和参照,在前四轮疫情爆发与防控中有值得肯定的成绩,并一度接近与内地“通关”的标准。但如今功亏一篑,非常遗憾。 从“一国两制”授权与自治的角度来看,抗疫属于特区政府自治范围的事务,由特区政府负首要和主要责任,只有在特区无法处理的条件下才可寻求中央援助。寻求中央援助的具体时机、方式和支援形式由港府提出,中央统筹决定。 在整个抗疫过程中,中央对支援香港持一贯的开放立场,如同中央对内地其他地方的抗疫援助一样。事实上,在前四轮抗疫中,中央已因应香港需求实际提供及协调地方支援过香港有关物资、人员及指导抗疫方案。 第五次疫情爆发及其失控,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其一,香港在中西方两种抗疫模式之间左右摇摆,防控体系和动员能力未真正达到内地“动态清零”标准,导致清零时机延误和疫情扩大,增加再次清零的成本和风险,特区政府在这方面存在决策和执行的失误; 其二,Omicron变异毒株传染力更强,外部输入和社区传播风险更大,但社会层面呈现抗疫疲劳症,防疫部门官员也存在执法漏洞,二者叠加造成了实际的疫情失控; 其三,在疫情已经呈现失控条件下,特区政府只是一般性收紧防疫要求,尚未下定决心进行全员检测、隔离与实质性清零,仍存在一定的摇摆和侥幸心理,这是需要批评和督促的,否则即便中央支援的物资和人力齐备,在执行上仍有巨大漏洞和风险。 与内地实现通关是香港抗疫政治的最大考验,也是唯一正确的道路,这样可以保证香港融入国家大局不掉队,可以持续加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激活推动北部都会区建设,并结构性缓解香港民生之困。 如果固执于跟西方通关,固然满足于放松抗疫的“病毒共存”逻辑及执行负担,满足了包括公务员及精英人士在内与西方的利益和交通的重新连接,却辜负了香港广大基层民众以及国家战略上的正当期待,与新时代“一国两制”基本精神背道而驰。下决心与内地通关,香港防疫只是“艰苦”一时,否则香港的民生和战略发展利益都会付出长期代价。 抗疫是香港的大政治,事关民生正确,也事关国家政治的正确。 我讲的民生正确,是指香港多数人口没有能力依赖和西方通关而过活且改善生活,但与内地通关却可以大面积覆盖到这些人口的日常经济、生计以及在内地就业和发展的机遇,包括内地消费人群来港的经济红利。而所谓的国家政治的正确,指的是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长期利益,不与内地通关将导致香港错失融入发展的战略利益,并累及香港众多社会阶层的发展利益。 2月7日晚间,“火眼实验室”在香港马鞍山体育馆重新架设。图自深圳卫视 香港抗疫的摇摆和失误,有管治层面和社会层面之根源:其一,香港公务员、甚至一般社会精英习惯于崇拜和追随西方价值和模式,不相信国家可以在抗疫上做得更好、更可持续及香港可以模仿跟上,也并不真正愿意回应民生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其二,香港的精英层与西方利益过于深厚及密切,决策与执行优先面向与西方通关,对与内地通关存在犹豫和软抵制,造成与社会民众利益及国家战略利益的严重脱节; 其三,西方在香港存在大量利益和影响力网络,有强大的游说甚至牵制性力量,对港府决策施加有形无形的压力,客观上也需负上一定的消极责任。 港府现时采取的收紧社交距离与增加检测量的措施仍属于常规应对措施,预期无法阻止病毒扩散及疫情升级,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加以缓解。如果仍以动态清零为政策目标,就必须一方面动用特首的自治紧急权制定全员检测、隔离、接种疫苗的防疫规例,另一方面正式请求中央全力援助,结合中央与全社会力量进行抗疫闯关。 社会配合是动态清零的关键条件。西方社会也尝试过清零,但由于个人主义根深蒂固,社会自私而不自律,不愿意为集体和他人作出利益和权利的部分牺牲,导致系统性抗疫失败。事实上,与病毒共存是需要付出“淘汰部分人”的严重人道和人权代价的,是抗疫失败的无奈之举,绝不是优选路径。香港社会有个人主义基因,也有社会自律和集体互助的东方文化因子,港府和社会领袖应做好抗疫动员和心理引导,才能推动社会与政府一起实现清零目标。 抗疫也是对“爱国者治港”的实际成效和特首治理能力的关键测试。“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根本原则,港人治港在其初心和制度形态上就是“爱国者治港”。在这一原则下,选举制度已结构性改革,公职人员已落实宣誓,宪法、基本法与国安法教育正逐步推展,但特区管治团队所根植的殖民文化背景、公务员传统以及对“一国两制”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还不能达到真正的“爱国者治港”的规范水准,尤其是无法达到“坚定爱国者”或“贤能爱国者”的理想要求。但这是一个正在转变、并有希望实现的新目标,特首及其团队对此亦有一定的认识和努力,需要给他们一定的时间和改正的机会。 抗疫的具体表现涉及香港民生、爱国者治港实际能力、与中央的互动能力以及融入国家大局的战略实现能力,具体指标和影响因素复杂,需要综合评估。目前来看,特区政府仍有一定的时间和机会决断而行,抢回失去的时间和信念,真正实现动态清零及与内地通关,完成“爱国者治港”的关键测试。其最终表现对特首选举的具体影响以及中央的相应评估,还需要跟进观察,目前并无确定性结论。 截图来自凤凰卫视 实际上,动态清零模式和病毒共存模式是各自适应中国和西方的抗疫模式。在对抗新冠病毒的全球平等竞赛中,就好比中国得了80分、西方得了40分,没有道理逼着中国放弃行之有效的优胜模式。而且,随着动态清零的经验和执行机制的成熟化,在社区精准封控+大规模疫苗接种的支撑下,动态清零是可持续的,也是总体成本越来越低的。 相反,西方的病毒共存模式放弃了政府领导和社会共同努力,单方面依赖疫苗和自然感染,但对病毒变异及未来扩散的风险并无可靠的科学依据和控制能力,其总体成本只会越来越大。我认为中国不会放弃行之有效且可持续的动态清零模式,香港唯有跟随国家共进退,才能维持繁荣稳定及在国家战略上不掉队。 香港现时出现的某些类似“与病毒共存”的做法,是抗疫思路中左右摇摆的继续,以及医疗资源约束的结果,同样是不可持续且存在扩散风险的,显示出抗疫疲劳症之严重和西方宣传攻势之深入。 我们已经注意到了香港轻症居家隔离造成的全家感染以及医疗资源挤兑的现象,如果放任“与病毒共存”,香港社会可能要付出“淘汰部分人”的人道代价,以及与内地长期无法通关的民生与战略发展的长期代价。 抗疫风险的集中和社会压力的加大,迫使港府必须严肃认真地执行动态清零的政策,而不能不负责任地选择与病毒共存。进一步的严峻形势预期将迫使港府作出决断及引入中央大规模支援,在“一国两制”范畴下打一场香港抗疫的翻身仗,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一起闯关。此关若过,香港的“一国两制”信心、对港府与中央的信任以及未来融入发展的前景将豁然开朗,空前提升。所以,抗疫是“一国两制”的大政治,不是简单的技术性防控,也不能陷入对西方模式的迷思。 如果香港坚持清零政策并引入国家支援,清零仍有希望实现,与内地通关预期在半年内应有希望实现,如此一来香港的经济民生、北部都会区的启动、对大湾区的融入以及“爱国者治港”的实现程度都将让人欣慰。 香港需要在与国际(其实只是西方部分国家)通关和与内地通关之间做决定性的选择,这是决断的时刻。以与内地通关为优先选项,以与国际通关做后续选项,这也是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及人心回归的重大考验和标志。 与内地通关无损于香港国际地位的维持,反而因为融入大湾区发展及推动北部都会区建设,而提升其对国际资本、人才的整体吸引力,并在“十四五规划”系列目标指引下追求经济竞争力的结构转型和提升,国家也会在战略和政策上予以最强有力的支持。 国际通关与否,要视乎西方抗疫的进展而定,需要西方在付出与病毒共存巨大代价之后,在满足与中国整体通关所需要的检测及疫苗证明条件下,才可逐步实现。 在中西之间,在抗疫大政治问题上,香港虽然面临选择困难和执行阵痛,但最终必须与国家共进退,这是香港的长远利益,也是“一国两制”的必然要求。 全球性通关及战胜疫情,需要西方与中国共同努力,拒绝疫情政治化,杜绝疫苗民族主义,停止对“与病毒共存”策略的错误、扭曲和夸大的宣传,真诚理解、尊重和接纳动态清零模式的相对优越性和可协调性,与中国整体建立分阶段、可验证与可管控的“通关”路线图,香港可据此相应制定与西方通关的具体政策方案及其执行机制。 截图来自凤凰卫视 总之,新冠病毒进入了第三年的全球肆虐,尚无科学证据、疫苗可行性以及特效药可以保证疫情在短期内得到遏制。看看美国每一天的几十万确诊数和数千死亡数,看看西方各国混乱不堪的抗疫政治及其社会乱象,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对“与病毒共存”抱有幻想及侥幸心理。 动态清零是真正坚持全体人健康安全这一最大人权的抗疫模式,是中国行之有效的抗疫经验的系统总结,不可能也不应当轻率放弃。中国对全体人的人权负责,因而不能允许“淘汰部分人”的人道与人权惨剧发生。 香港作为“一国两制”范畴下的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全体人之健康安全以及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方面不存在特殊性、或者必须与西方一致的理由,需要决断而行,与国家共进退,实现港式的“动态清零”,为西方世界做一个示范,即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是如何超越西方一般标准而实现动态清零的。这将是“一国两制”的一个独特的道德成就和制度成就。 在香港回归25周年之际,在“一国两制”下半场开局之年,在“爱国者治港”关键测试的时刻,我们确信这样的成就是必要和可能的,更是必须和必然的。 来源:观察者网 2022-02-14 08:51
田飞龙:香港抗疫破防——两制鸿沟与融合之难
2022-02-09
0
0
虎年春节,香港人没过好:新冠肆虐,通关无望,管治低效,民生多艰。2月7日,香港新冠病例确诊单日超过600宗,这还是不完全检测和追踪的结果,而以香港目前的防控机制和能力,日增过千将是常态。通关与否既是民生正确,也是国家政治的正确,要测试特区政府是不是真的「爱国者治港」,是不是真心为民众谋福利并与国家融合。 遗憾的是,香港的「AO党们」(政务官)并未真心实意按照「动态清零」的原则和机制严格执行,而是敷衍了事,无心无力,最终破防。他们的破防有著强大的西方参照系,那是一个「与病毒共存」的参照系,是所谓西方民主世界的防疫模式和标准。而香港的「AO党们」习惯于并信以为真地确信,西方防疫模式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当《人民日报》发文力挺「动态清零」才是香港科学选择的时候,香港的「AO党们」仍然不以为然。因为既然特首都说她不是「动态清零」的「始作俑者」(暗含贬义),其他政务官就更不可能是了。他们仍然抱著只是「打一份工」的旧式港英公务员心态,对于「动态清零」只是照葫芦画瓢而已,口是心非,被动执行,其结果只靠运气,不行就拉倒,「躺平」了反而可以尽快与西方「通关」,反正基本价值观、生活方式和家庭利益与西方更紧密。 香港抗疫破防,实在不是简单的责任心和技术路线的问题,而是制度基础与价值观的问题,凸显了「两制」鸿沟与融合之难。「一国两制」尽管经历了《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的顶层改制,以及「爱国者治港」的全域性治理覆盖,但自上而下的价值和制度穿透力毕竟有限和滞后,特别是在社会人心和公务员心智中很难讲已经扎根。各种社会性与程序性的「软抵抗」是存在的,轻则敷衍了事,重则有意为之。要真正锻造一支切合「一国两制」的爱国者管治队伍,凸显「坚定爱国者」的贤能本质和领导力,制度改革只是第一步,其后续改造过程错综复杂,包括中央在内的各方需有清醒认识和心理准备。 新冠疫情肆虐两载,通关曙光时明时暗,根本原因在于香港在中西抗疫模式之间的左右摇摆和左右为难。如今之抗疫态势已逐步呈现一种「中西对立」的格局:中国坚持「动态清零」,以全体人的健康安全为根本价值,「清零」与「疫苗」双管齐下,是共同体主义的抗疫哲学;西方「群体免疫」优先,与病毒共存,依赖疫苗和自然感染建立防疫终极屏障,但需付出淘汰「部分人」(弱者,不限于老年人)的社会代价,这是一种个人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抗疫哲学。比较而言,「动态清零」是真正的全体人整体生存策略,是真正的人道主义,一个都不放弃,但陈义甚高,一般的民主政体无此能力,偏重个人主义的社会也无此自觉,故西方即便模仿中国的「动态清零」也不可能成功。 事实上,在疫情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西方也有国家或城市尝试过严格管控的「动态清零」政策,奈何民众分化,政府无力,最终只能放弃。坚持是最难的,放弃是简单的,但西方政客的逻辑是,只要民众理解和接受了所谓的「部分人淘汰」的代价,似乎无损于民主政体的合法性及其政治权力的保有。「动态清零」对西方而言,非不愿也,实不能也。但西方政府和媒体却可以滥用其宣传和软实力,将一种「失败」渲染为「成功」,将「部分人淘汰」的人权与共同体悲剧,粉饰为个人自由与科学主义的赞歌。需知,社会达尔文主义也曾自我标榜为真正的「科学」。这到底是西方的胜利,还是悲歌?非常遗憾的是,香港许多人相信了西方的抗疫模式及其话语叙事,拖著走不动,躺平遂心愿。 「与病毒共存」,其道德本质是自然主义的,是优胜劣汰的,是残酷无比的:面对病毒,强者不愿意与弱者共存,不愿意为了与弱者共同组成的共同体而放弃部分的经济利益和自由,而是任由病毒对弱者进行淘汰。与病毒共存实际上是与病毒为伍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是对老年人、底层人和边缘群体的再歧视和再压迫。这种歧视和压迫可以有「个人自由」及「自然选择」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却进一步暴露了西方自由民主价值观背后的「丛林生存」逻辑。「动态清零」则属于严格的共同体主义价值观和防疫策略,是个人对全体人负责与全体人对个人负责的有机结合,需要政府承担超出常规治理要求的应急保护责任,需要个人让渡出相称的利益和自由以支持全体人共同战胜病毒威胁。 遗憾的是,现代性的本质是个体主义的,是反共同体的,是以自由之名放纵自私和弱肉强食的,而共同体模式与伦理则在西方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削弱、解体和碎片化。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揭示了这一古今社会结构与伦理之变。所以,身处「个人主义」的现代社会,政府是小政府,资本是大资本,个人是主权者,自由是交往明码,共同体伦理与美德义务已被粉碎、遗忘和抛弃,而你身为弱者无论是被市场淘汰还是被自然病毒淘汰,是自然正当的。这显然与中国追求的民族命运共同体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处于规范性对立之中。而香港虽在主权秩序上系于中国,并以「爱国者治港」的根本原则承诺尊重和信任国家,却根本没有完成社会性和管治性的「心智改造」,其按照「动态清零」路线的抗疫措施只能靠运气,不能靠理性和责任心。这一次,Omicron可能会耗尽香港的运气。 面对抗疫失败,仅仅归责港府也不尽公平,社会和民众均有责任,而根本原因在于香港的制度和价值观的「西方基因」,这是「一国两制」的依靠,也是其短板,端看在何种议题和场景中表现出来。面对香港形式上执行的「动态清零」和实质上信奉的「与病毒共存」的抗疫「两面性」,我们要客观理解和负责任应对,仅仅批评是不够的,「动态清零」确有港府与香港社会短期内无法具备的制度瓶颈和社会认同瓶颈。下指导棋和说风凉话易,设身处地和担责实践难。 面对Omicron在社区爆发,香港社会更加噤若寒蝉,港府威信持续下降,社会恐慌情绪上升,在「动态清零」与「病毒共存」两极之间的摇摆和为难情绪不断攀升。香港已有官方和民间舆论给「病毒共存」吹风和呼吁,但「动态清零」作为政治正确的抗疫路线一时不可能改变。因为,如果终止「动态清零」,香港无论付出何种代价,最终只能与「西方」通关,而不可能与「内地」通关。「通关」之痛,是香港制度与内地的远距离寒光,是「爱国者治港」无法穿透的价值迷障。尽管这种结果似乎「遂了」香港OA们以及「黄丝」的心愿,实现了占中和修例风波都无法实现的与「内地」的长期隔离心愿(本土揽炒主义目标),但却对粤港澳大湾区、北部都会区和「一国两制」的融合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意义挫折和政治打击,证明了香港在制度上和能力上无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治理体系。「躺平」一时舒适,其代价却远不止「部分人淘汰」。 香港在中西之间,在「岁月静好」时坐收平台红利,甚至以平台取代能力而歧视内地人群和国家体制,但在社会动乱或自然病毒流行期间又高度依赖国家保护和支持。这种身心冲突与身份认同的「两面性」,是利弊共生的。所谓「与病毒共存」不是什么先进经验和标准,暴露的只是西方政府的能力缺陷和西方社会的自私本质。这种无论做得怎样均「自带光环」的西方抗疫模式,不过是沾染与分享了西方中心主义的历史资产和话语霸权而已。然而,「一国两制」在延续香港与西方的「无缝对接」关系的条件下,注定要经受香港在中西之间的左右摇摆和艰难转型。 看到港府在两种抗疫模式之间莫衷一是,手口难调;看到香港民众惶惶不安,通关无望,民生多艰;看到香港精英论述颠三倒四,不负责任;看到香港在抗疫和融合发展上出现一定程度的「掉队」风险——这些都让人倍感心痛。但「一国两制」决定了中央不可能直接接管或直接指令,而只能提供人力、物力的支持。然而,就像西方抗疫失败不是因为人力、物力资源匮乏一样,中央对香港的资源性支持难以改变香港抗疫的基本制度和价值观,难以弥合「两制」凸显的鸿沟。在香港问题上持续写作的「兔主席」2月8日公号发文,呼吁基于能力现状和制度差异而给香港另一个选择,并冷静分析了新选择的社会代价甚至「试点意义」。然而,香港能够承受「群体免疫」的长期而反复的代价吗?香港能够承受在抗疫上与内地长期封关而只与西方通关的长远代价吗?香港能够承受在粤港澳大湾区与民族复兴进程中近乎「掉队」的战略代价吗?抗疫路线重置的代价绝不仅仅是「部分人淘汰」的直观部分,还包括香港制度与社会转型及融入停滞的长远部分。 总之,香港抗疫是大政治,考验的是香港真正的自治能力和承担「一国两制」战略转型重任的能力,也是对香港制度与国家制度互动性及其融合前景的重大测试。香港在抗疫中是更自信,还是更挫败,是更融入国家,还是更远离国家,仍充满不确定性。香港之难,超出各式表面的观察和评断,需要的不仅仅是批评和鞭策,而是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引导。 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文章来源:橙新闻 2022-02-08图片来源:中通社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田飞龙-紫荆杂志_紫荆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紫荆杂志
影响有影响力的人
Hi, This website does not supports IFr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