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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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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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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飞龙:香港公务员挂职是「一国两制」融合增量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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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香港回归,港英公务员系统及其制度整体延续,对保障香港繁荣稳定及高度自治有特殊贡献。在行政主导体制之下,香港公务员制度与行政效能对香港管治体系与品质影响极大。这一套公务员制度讲求形式理性和官僚管理的科学性,以规则取向和程式正义为指标,是港英殖民制度中发展较为现代化和规范化的部分。 香港公务员回内地挂职可融合增量「一国两制」 然而,在回归后的行政治理尤其是社会运动挑战与发展正义压力下,公务员群体出现不忠诚和缺乏政治能力、判断力与行动力的短板,损害特区政府的管治权威和回应社会的政策供给能力,更与新时代国家战略和体制不相协调。「爱国者治港」除了选举范畴,也应当深入公务员体系。而公务员的政治训练与能力培养,除了宣誓惩戒规范的完备及本地训练体系的优化之外,与内地之间的任职交流进来正式提上议事日程。特首林郑月娥确认,香港特区政府即将与内地,特别是广东地方政府签署公务员任职交流协定,遴选优秀公务员往内地任职、交流和锻炼。此举有助于培训、训练具真正「一国两制」视野和政治能力的香港公务员,储备未来管治人才,并引导香港公务员的学习与自我规训方向。 公务员任职交流制度是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有益经验和特色,也是公务员培养成长体系的重要一环。中国公务员法第69条对此作出明文规定及制度保障。任职交流有助于公务员在不同的行政岗位及履职环境中相互学习与历练,对国家的行政层级、治理状况与行政文化包括危机管理经验有较为完整及多层次的积累,以说明公务员形成良好的制度理解、行政协作与政治判断与行动能力。与内地公务员广泛的任职交流经验及行政锻炼机会相比,香港公务员的任职交流相对狭窄及有缺陷,此次港府通过地区间行政协定方式推动香港公务员内地挂职锻炼,可有效弥补固有欠缺,提升制度理解能力和管治能力。 「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公务员习惯于遵循港英遗留的行政传统,固守程式正义和官僚制规程,对复杂政治形势、社会正义需求及发展创新的决策压力缺乏主动应对的知识和能力,甚至出现对「一国两制」的偏差理解及失职行为。内地挂职交流有助于香港公务员对「一国两制」的深化理解与认同,以及对国家宪法、国家行政文化与制度理性的学习和运用,使之有效弥补既往在政治忠诚与治理能力上的短板,塑造成为「爱国者治港」的行政中坚力量。 以地方行政协议形式提供香港与内地公务员任职交流的制度依据和具体安排,是一种正当合理的法律技术。无论是在「一国两制」宪制秩序内,还是大湾区战略框架下,国家在政策上都一直鼓励香港与内地城市进行制度合作与技术合作,发挥地方互动的积极性,而行政协定体现双方在国家宪法下的平等协商和区域协同发展的合作精神。香港公务员优先在大湾区范畴挂职交流,是大湾区融合发展及治理创新的一个重要的管治能力培育机制。香港公务员成为合格的「大湾区干部」,对推动香港融入大湾区及转化独特优势,大有裨益。 公务员任职交流,在具体安排上应当具有双向性和互惠性,即不仅仅是香港公务员来内地挂职交流,内地公务员也应当具有对等机会赴港任职交流。无论是「一国两制」,还是大湾区战略,都需要香港与内地公务员具有更多的交叉任职经验和深度的相互理解与协作,从而推动「两制」的良性互动,以及催生出制度与政策创新的合意。内地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学术基础、国际视野与行政综合能力已有较大进步,通过在香港有关政策局及行政部门的挂职交流,可进一步提升国际视野和规范管理能力,并补充对香港实际情况与社会需求的认知,对大湾区战略精准推进有实质性推动力。 香港特区政府与内地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双向挂职交流协议时,应当通过严格标准与竞争程式选拔优秀公务员承担挂职任务,应有落实与相关公务员之专业背景及行政经验有关联的行政职位保障和工作条件保障,并提供适当的特别补贴和培养支援。挂职公务员的期限以不少于一年为宜,可保障挂职具有实效性及沉浸式的融入效果,避免走过场及浮于表面。挂职公务员应专门建档考核,优异者应当在香港与内地各自的行政系统获得晋升优先权,国家应当对其长期成长予以政策性关注和支持。 任职贴近国家,义务催生认同。国家不仅在大湾区试点招收香港居民直接任职公务员,而且开辟公务员任职交流计划,并吸收和推荐香港青年及杰出高阶人士出任国家重要官职或国际组织职位。这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是两地行政制度的积极接触与融合发展,对提升两地各自的行政治理能力都有帮助。经此安排,香港公务员不再简单地以「港英传统」自满和内卷,而有了进入国家治理体系的顺畅通道及政治成长的合理阶梯,其政治仕途与服务范畴不再局限于香港本地,而可积极扩展至国家范畴甚至依托国家走向全球治理。这是香港公务员视野与责任的新境界,也是香港提升治理层次与能力的新机遇,更是「一国两制」深度制度性交融的重要开端。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来源:橙新闻
@ 田飞龙:在历史观竞争中重塑「一国两制」话语权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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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历史观在中华民族文明传统和制度法理上占据凸显的地位。资料图 历史与历史观在中华民族文明传统和制度法理上占据凸显的地位。在中华民族的文明心智中,历史是「慎终追远」的基本线索和方法,通过历史记录及其经典化的解释体系,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生存智慧、斗争经验与治理之道得以揭明和呈现,为后人传承文明、开拓事业、应对危机与创造发展提供指南。由此观之,无论是文明重建,还是国家治理,历史与历史观的完整而正当的塑造都是关键。「历史虚无主义」是非文明的激进路线,受到多重思潮和力量的混合建构,但对于文明传承和民族复兴而言,显属障碍。 4月29日作者在全国港澳研究会主办的「以史为炬,照亮香港未来:香港修志现状、功用与前景」研讨会上的发言 在「一国两制」的研究范畴,历史研究与历史观建构也属于艰辛而重大的学术命题,是竞争和掌握「一国两制」话语权和法理主导权的基础性支撑。两岸关系范畴的历史研究与政治正统性斗争由来已久,「台独」路线下的历史篡改和解构已造成对民族信仰与和平统一前景的严重挑战。「台独」对「港独」与香港历史观斗争的影响是直接和深刻的,并对「一国两制」的大一统史观及主权法理造成规范性挑战。我们要立足一个「大历史」的尺度,从中华文明史与世界秩序史的宏阔视野展开学术建构和观念塑造,从历史维度清理背离中华文明与主权法理的港台式「历史虚无主义」,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牢固的历史认同基础。 历史认同作为政治合法性建构的关键,亦成为世界的一个普遍认知。殖民主义的独特技法,即在于「灭人之国」、「去人之史」,通过历史观与历史教育的「殖民化」,逐步从历史联系、历史认同与政治忠诚的层面解除殖民地居民对原属历史范畴和政治体系的依赖性,塑造一种基于殖民者历史观的新认同。通常而言,殖民地历史认同必然呈现为一种「双重冲突」结构,即原有体系的传统认同与殖民者建构的新认同并存,其消长态势取决于原有文明力量与殖民者力量的动态平衡和斗争。在这一认同竞争中,何种认同占优,既是政治体制与力量的引导结果,也是不同认同取向背后的文化力量与学术建构的结果。香港回归以来,「人心回归」的根本难题,就是一种基于爱国爱港史观的文化力量与学术建构不足的体现,是「一国两制」治理的“阿克琉斯之踵”。 1997年香港回归,「一国两制」的制度基础和社会文化基础面临结构性变迁与重塑,有称为「新宪制秩序」的,有基于民族复兴层面展开宏大叙事的,也有忧心忡忡于香港深层次矛盾的,有惊魂未定而「移民」的,也有满怀信心「来港」的,更有排兵布阵追求「普选」的。可谓众声喧哗,莫衷一是。香港「人心回归」及其背后的历史与法理斗争难题,多少被忽视和搁置了,及到2003年「23条立法」大游行及后续连续的管治挫折、非法占中、修例风波等竞相爆发,「一国两制」的制度安全风险与观念认同危机才渐次呈现出真实而完整的面目。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聚焦解决「一国两制」制度安全问题,成效大彰,然「人心回归」并非制度的「硬技术」可以简单奏效,而是需要内在、扎实和长期化的学术建构、文化塑造和教育引导,是一个社会的历史文化土壤的结构性改良命题。 在危机条件与重建共识下,香港史研究领域呈现出了一种新的发展态势并凝结出显著的学术成果。《香港志•总述/大事记》(第一册)于2020年12月的正式出版就是一个显著标志。如果说英国人的认同秘密隐藏在「普通法」之中,中国人的认同秘密就隐藏在「历史」之中。香港史,当然是中华民族整体史的一部分。但香港现有的历史研究和历史观却常常出现对中华民族整体史的遮蔽与隔断效应。 香港的历史研究与历史观塑造大体呈现三条路线的竞争格局: 其一,爱国爱港史观,以中华文明与中国主权秩序为前提,以「一国两制」为框架,侧重将香港史建构为民族整体史的一部分,《香港志》的学术路线属于这一范畴; 其二,殖民史观,即以英国殖民史及其现代化体系为香港历史与认同的本质和内核,以保持甚至促进香港与这一殖民体系的观念和制度依赖性为香港历史研究的方法规范,港英培养和影响的香港学者及香港本地教育体系基本服务于这一史学路线,笔者曾读过的法兰克•韦尔许(Frank Welsh)的《香港史:从鸦片战争到殖民终结》大体属于这一范畴; 其三,本土史观,即以香港价值和香港社会史为基础和本位,对殖民史观有所认同和依赖,但更加强调香港的主体性与独特性,其历史依据是香港在中西之间的隔离经验,其学术建构主要见于「新力量网络」的本土论述组机制及其学术年刊、香港城邦论、香港民族论、香港革新论、本土揽炒论等激进学术与政治思潮。香港的人心回归,面临的真实困难处境在于:爱国爱港史观未能真正落地扎根为香港社会普遍的历史共识,殖民史观和本土史观存在强大的内在联系和加持效应,共同抗拒爱国爱港史观及其政治规训效应。在此历史性和结构性困境下,香港的民主选举、法治运行、政府管治、社会运动、教育文化、传媒导向及国际联系一步步按照一种「殖民本土化」逻辑演化重组,内外勾连,逐步「硬化」为对抗爱国爱港史观及「一国两制」完整制度体系的人心政治屏障。香港「民意」波动难解,与此深有关联。 《香港志》的出版,标志著香港历史研究和历史观斗争层面的新气象,也是「一国两制」之历史认同与人心政治重塑的重要机制。这是一个学术规模浩大且参与各方众多的基础性知识工程,是为「一国两制」的历史与法理认同奠定一种基于「大一统」史观的深厚根基。《香港志》在其第一册中完成了两项初步的学术建构任务:其一,确立了香港史归属于中国整体史的「史纲」,即「总述」部分,从中我们看到了香港与中华文明史及民族复兴史的内在血肉联系,而在大的民族史框架面前,英国的殖民史只是一个历史片段,且从未完全隔断香港与内地同呼吸共命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互动与法理关联;其二,详细记录了香港从远古到当代的「历史大事编年」,以「大事记」这样一种传统的编年方法系统呈现香港历史、人文与社会的长期演化过程,证明了香港之现代化与社会发展和中华文明的长期滋养及国家的保护性互动紧密相关。通过历史范畴的「史纲」和「大事记」,香港人惯常理解的「两制」对立而分殊的想像图式及塑造这一图式背后的殖民力量和本土力量便可受到一种严格而正当的国家「大历史」的批判和限定,「两制」与「一国」在文明论及制度法理意义上的有机联系得以证成。 《香港志》的学术和社会价值是凸显的,对「一国两制」话语权的基础性支撑与塑造效应是无可取代的。从学术研究和社会教育的层面,笔者以为可以进一步以多种形式深入探索和展开: 其一,以《香港志》为香港史之「正史」研究的学术基础和文献依据,对香港历史研究的学术规范、基本方法和主要结论进行有效的学术诊断和修正,确立真正符合「一国两制」要求的香港史学与香港史观; 其二,对《香港志》搜集和处理的大量丰富的一手或二手文献,包括地图、照片、报纸、档案、事件报告、政府档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分享和教育研讨,可设计诸多的专题讲座、学术沙龙及学校的特色教育课程,使《香港志》走向校园、社区和香港文化空间; 其三,中央和特区政府在香港国家安全教育和国民教育的有关政策修订、课程设计及研究资助层面,对「香港志」的学术、教育和社会转化进行定向和可持续的支持,保证「香港志」这一系统的历史知识工程顺利深入开展,引导建构「一国两制」牢固的历史和法理话语权。 总之,《香港志》不是简单的「地方志」编修,而是「一国两制」的历史知识工程,是「人心回归」的基础性支撑。《香港志》第一册之「总述」和「大事记」的出版,揭开了这一历史知识工程的大幕,并确立了香港史研究的「史纲」和「大事框架」。当然,香港的历史观斗争不会就此终结,殖民史观和本土史观对香港史与香港人认同的劫持和反制不会简单化解。我们确信,立足「一国两制」的深厚历史基础和制度法理,香港历史观的学术建构与竞争将有序展开。史正,则心正;理立,则法威。香港的「一国两制」正经历全方位的诚实检讨和查漏补缺,「香港志」是不可或缺甚至至关重要的一个基础性环节。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为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来源:橙新闻
@ 田飞龙:香港未来系于民族复兴 津港合作成新全球化东方亮点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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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于津港合作高峰论坛中发言。 2021,建党百年,十四五规划开局,国家打赢了疫情防控阻击战,国家战略与制度体系基本定型,民族复兴机遇空前,人类命运共同体日益深入人心。而美国的《战略竞争法案》如箭在弦。在此背景下,津港合作周系列活动启动并得到有关方面积极支持和参与,作为「一国两制」范畴的青年学者,对此深感鼓舞,并愿意贡献思考之一二。 对21世纪的全球化与世界秩序而言,中国是决定性的构成要素和理性化力量。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建基于1949年新中国确立的主权秩序和1978年以来协调有序的改革型治理模式,前者保障了中国的主权与整体国家安全,后者促进了中国内部经济元素与世界市场的互联互通。1949年以来的国家治理经验,可以简约归纳为一种独特的政治经济模式,即政治上「稳定压倒一切」,经济上「发展才是硬道理」。将中国经验适当「输出」,「稳定」就成了「和平」,而「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稳定」与「发展」的辩证法,是中国现代化模式的根本特征,也是在「一带一路」与「一国两制」范畴进行经验沟通与发展合作的基本共识,是中国贡献于世界的智慧与方案。 1978年以来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改革开放进程,是「稳定」与「发展」辩证平衡展开的最关键和最充分的历史周期。「一国两制」被设计来完成和平统一和现代化发展,其内蕴的国家理性逻辑在于:国家对港澳的高度自治授权与港澳对国家的持续性贡献的理性结合。事实上,这种差异化的权力配置与改革目标的定向设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科学的重要经验与方法论,是一种「可控试点」机制的实践展开。香港由此在这一体系中扮演极其关键的角色,成为改革开放的杠杆支点,成为中国连通世界市场的枢纽与平台。内地沿海开放城市,包括深圳、上海、天津等都在不同程度和形式上通过与香港的积极互动获取经济发展与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由于香港在全球化中的比较优势和节点地位,这一学习进程并未终结。由此,天津与香港之间展开「合作周」的高端研讨与参访,就是在探讨如何结合「十四五规划」及新时代国家整体战略需求而进一步挖掘「一国两制」制度红利、探索「一带一路」发展空间及参与建构中国智慧基础上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优良之道。 需要注意的是,新时代内地城市与港澳之间的学习与互动早已超越改革开放初期的「前店后厂」式的单向模仿阶段,而逐步进入以国家战略为本位的协同发展阶段。中国始终是面向世界的,港澳是连通中国与世界的两个关键通道,但这一通道日益呈现出一种「双向性」特征,即并非单向地对内地输入资本与技术,而是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架构,与国家共同致力于一种「新全球化」体系的建构,其终极目标则是惠及全人类之和平与发展利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因此,新时代的内地与港澳的城市合作,就必须具有对标国家战略的「大区域」概念,善于对「大区域」的经济禀赋和治理架构进行优化组合与改革,从规模与质量上推动中国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和发展进步。 就新时代中国的整体战略与发展格局而言,大体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四个自信」基础上的自主现代化与创新全球化,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代表了东方文化的覆兴及其发展模式的自我结构化,开辟的是人类发展的新纪元;其二,国家的全球化发展战略,以「一带一路」为实践空间,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道德理想,习总书记在最新的博鳌论坛主旨演讲中进一步阐释为,中国既做世界秩序的维护者,又为世界谋大同;其三,「一国两制」在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框架下获得新的生命与活力,融入发展成为主导性命题;其四,东部沿海经济带的「大三角」区域联动格局基本形成,即以「京津冀」为头部,以「沪宁杭」(长三角)为腹部,以「粤港澳」为足部,互动整合为一个国家发展的有机整体。包括天津在内的「京津冀」区域联动发展,具有其他区域无法取代的优势和责任:其一,北京的首都地位及其战略决策与执行功能,是整个国家发展与治理的神经中枢;其二,非首都功能的有序疏解及天津、雄安等新港、新区的创新发展,带来北方改革的新增量与新动能;其三,京津冀是连通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节点和基地,天津港是这一节点与基地的最佳连接点。 在上述的「大区域」联动格局中,就全球化的固有内涵及发展优势而言,粤港澳具有前沿性和引领性,是改革开放「走」得最快的区域,足力甚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基本背景在于:其一,中国的现代化已从经济现代化转向全面现代化,技术突破与制度创新并举,原有的改革目标和制度容量已显不足,必须扩容增效,以覆盖粤港澳的经济和制度「大区域」承担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试点」任务;其二,中美新冷战与经济全球化的保守主义阻力,导致发展压力向内传导,倒逼国家实施「内循环为主」的新经济战略及打通中国经济与可控外部区域的连通性,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一带一路」的战略支撑区;其三,「一国两制」历经二十余年的制度实践,包含正反经验,中央判断认为「融合发展」是正当选择,是继续发挥港澳作用及实现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由之路,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了「融合发展」的最佳路径,也战略性回答了「五十年之后」怎么办的制度悬案;其四,「一带一路」的样本化需求,客观上需要国内某区域承担最先进技术标准与最优良制度标准的「试点」与实验任务,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最开放和最有发展基础的南部区域,承担了国家的这一战略使命。因此,包括天津在内的京津冀主动对接粤港澳,在国家大战略框架中思考自身地位与角色,既可以对粤港澳发展提供跨区域的要素和人才支撑,也可以通过互动创新为自身区域发展带来产业机遇和增长份额,从而实现大区域联动的共赢格局。 大区域经济协同需要治理制度的现代化与创新配置。优良的营商环境,首先就是规范的法治环境,其次是友好的人才环境,再次是精准的政策引导环境,以及社会性的人文生活方式、自由的资讯流动与社会交往以及配套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治理体系。在津港深化合作与京津冀、粤港澳大区域联动过程中,一种关于区域性优良治理架构的改革和探索势在必行,就其规范性原则与共通性原理而言,需注意思考和展开如下层面的制度性建设:其一,「一国两制」的全面理解与运用;其二,协商民主制度化;其三,程序透明和公开;其四,合法授权;其五,创新支撑;其六,民生保障;其七,循序渐进;其八、安全法治;其九、全球化发展。在具体的深化合作议题上,天津与香港应注意在如下领域充分挖掘潜力和空间,寻求精准对接和共赢的机制与方案:高等教育;法治环境;自由营商机制;人才政策;国际资本密集度与金融合作;工程师规模与质量;国际性宜居环境与社会服务体系等。通过津港合作,进一步激发和增强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激发和增强天津在「一国两制」与「一带一路」范畴内的合作发展能力,并以津港深化互动带动京津冀与粤港澳的「大区域」经济协同和优良治理,共同充当新时代国家战略与政策的有力杠杆。 总之,新时代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竞争定局的关键阶段,是民族复兴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空前机遇期。香港与天津同为中国近代早期的开埠城市,在百年历史中共同担当民族命运的浮沉,并为国家不同时期革命、改革和建设作出独特贡献。如今,国家的「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逐步深入展开,「一国两制」的融合发展其势已明,京津冀与粤港澳的「大区域」联动符合国家与地方的共同利益,也是中国经济规模化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津港合作既要延续两个城市的固有联系与合作基础,又要对标「一国两制」、「一带一路」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大格局而推陈出新,紧抓「十四五规划」的战略发展机遇,在国家宏观政策支持下寻求更高水平的经济合作、治理合作与全球化合作。我们确信,香港的未来系于民族复兴,天津与香港的合作谱写的正是民族复兴的光辉章节,也是新全球化的东方亮点。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来源:橙新闻
@ 田飞龙:何以动怒?——美国《战略竞争法案》「立法事实」部分译文
202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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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田飞龙 2021年4月8日,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提出了《2021年战略竞争法案》。资料图 【译者按】2021年4月8日,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提出了《2021年战略竞争法案》,在「两党共识」基础上形成一个完整的对华「新冷战」观念和策略框架。拜登路线被塑造为「特朗普+」,这不是个人或团体意愿,而是美国的帝国性格、霸权利益与实力处境决定的。中文网路世界各种摘译及分析多集中于法案的具体策略和影响,对于法案的「立法事实」部分(Findings)则关注不足。在译者看来,这部法案的「立法事实」相比具体的冷战策略更为关键和要害,建构了一种系统完整的美国的「中国观」及帝国保卫战的哲学基础,是有「原则的现实主义」的进一步清晰化和共识化。无论法案最终是否落地,美国的中国观及其新冷战框架不可撼动,不可逆转,而只有如何执行、产生何种危害以及如何应对及驯化美国霸权的「实践性」问题和空间。当然,与美国的「世界观」战争因美国的主动挑衅而更加凸显,无以回避,倒逼中国在软实力和话语权上别开生面,定型成熟。中美关系范畴,过度反思与迎合的时代结束了,精神自立和体系斗争的时代开始了。这是中美关系与人类秩序的「新历史」。鉴于国人对美国的新中国观仍存在模糊幻想和一知半解的脱节现象,译者全文依据法案译出其「立法事实」部分,作为理解美国此次立法的权威参照系。(——田飞龙4月17日于北航) 【法案第二条 调查事实】 本条共分25点阐述新的「中国观」,可称为关于中国的「25条论纲」。 ——国会确认如下事实 (1)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正在积极运用其政治、外交、经济、军事、技术和意识形态权力以成为美国的一个战略性、近似平等性和全球性竞争对手。中国在上述领域的政策追求日益与美国、美国盟友及世界大部分国家的利益和价值相悖。 (2)中国的政策追求—— A)威胁到国际秩序的未来属性,且正在塑造支配国家间关系的规则、规范与制度; B)将危及美国维护其国家利益的能力; C)将在未来数十年内危及国际社会的和平、繁荣和自由。 (3)1979年美中实现外交关系正常化以来,美国积极促进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确保中国参与并从自由开放的国际秩序中获益。美国通过如下措施追求上述目标并为中国人民谋求福利: A)提升中国的外贸关系及全球资本市场的准入; B)推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C)提供发展援助资金和技术协助; D)提升研究合作; E)教育培养中国的顶尖学生; F)许可前沿技术和科学知识的转让; G)提供情报和军事协助。 (4)显而易见,中国今日已选择追求一种国家本位的重商主义经济政策,通过不断限制个人自由来实现一种日益威权化的国家治理模式,并寻求建立一种进攻性和自我主张的外交政策。这些政策频繁且细致入微地损害了美国利益,并与美国核心价值及印太和其他地区国家的价值观相悖。为应对中国共产党(CCP)的这一战略决断,美国不得不重新检验和修正对华战略。 (5)中国共产党总书记和国家主席习近平已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升为中国内政外交政策的核心。其计画要求—— A)强大且集权化的党的领导; B)军事权力的集中; C)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与经济领域的更强角色; D)在广泛的控制领土的主张中寻求一种进攻性外交政策; E)否定任何威胁到中国共产党的普适价值和个人权利; (6)中国将其列宁主义治理模式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为具有优越性,并与美国及其他民主国家的宪法模式相悖。这一治理路径被中国共产党赞许为维护中国的全球领袖地位及塑造世界未来秩序的核心要素。在2013年的一次讲话中,习近平主席指出:「我们坚定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是…不可阻挡的,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将更加显著…我们国家的发展道路将对世界产生更大影响。」 (7)中国的首要目标是建立覆盖印太的地区霸权,然后利用这一主导性地位推动中国成为「领导性的世界强权」,塑造一种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的国际秩序。为实现这些目标,中国将不顾其他国家的利益,利用其强大的军队和先进技术能力追求相关目标,使中国成为一个在中国共产党严密统治下的富裕国家。 (8)中国正在通过如下方式重构当前建立在法治和自由开放理念与原则基础上的国际秩序:操纵国际舆论和影响力,寻求重新定义与中国共产党相一致的国际法和国际规范,拒绝承认国际公认的人权的合法性,以损害美国利益和国际社会的方式谋求有利于中国及其他威权政体的多边国际组织的领导权与议程。2018年12月,习近平主席提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不仅仅是治理中国,还将以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的方式深刻影响全球治理。 (9)中国鼓动其他国家追随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在2017年的十九大,习近平主席指出,通过运用「中国智慧」和「解决问题的中国方案」,中国经验可以作为其他国家的发展模式。 (10)中国通过如下措施提升其治理模式并削弱其他治理模式—— A)破坏民主制度; B)颠覆金融制度; C)强制企业适应中国政策; D)使用虚假资讯掩盖上述行为的性质。 (11)中国在科学与技术领域已接近其成为全球领袖的目标。2018年5月,习近平主席指出,为了中国的「繁荣和复兴」,中国需要努力成为「国际创新科技的主要中心」。中国已投资数十亿美元用于教育、研究和发展,并建立了诸多的联合科研中心和科技大学。 (12)中国成为「制造业和技术超级大国」以及推动「中国特色创新」的进程正在以牺牲人权和长期确立的有关经济竞争的国际规则与规范的代价而呈现,对美国国家安全及盟友与价值观类似国家的安全构成严重挑战。特别是,中国通过大规模监控、社会信用体系以及国家在互联网治理中的重要角色来推进其非自由的政治和社会政策。通过这些手段,中国不断提升对其公民日常生活的直接和间接控制。中国的「军民融合」战略要求其民用和商用领域的研究——推动全球创新——可用于发展新的军事能力。 (13)中国正在通过其合法与非法的手段以实现其成为制造业和技术超级大国的目标。中国运用其国家主导的工业政策,以反竞争的方式确保中国企业的主导性。中国共产党从事于并鼓励从事那些积极危害自由开放国际市场的行为,如窃取知识产权,强制技术转让,规制性与财政性补贴,以及允许中国共产党强制接入属于中外企业商业协议组成部分的有关专用数据。 (14)上述管制政策是设计用于将美国企业和其他外国企业排斥出中国市场,同时腐蚀在其他重要的市场范畴的竞争。对中国公司的巨额补贴包含了对WTO义务的潜在违反。2018年5月,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必须确保「创新动议和发展安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15)中国通过一系列方法推进其全球目标,包括其标志性的倡议即一带一路倡议(BRI),这一倡议写入了中央文件,扩及数字丝绸之路和健康丝绸之路。中国将一带一路描述为对所有国家都将产生直接和完全的利益。最终,中国寻求推进以中国为中心的经济体系,将一带一路作为中国全球雄心的最具体的地缘代表。一带一路增强了中国国有企业在全球市场上的经济影响力,提升了中国协调全球政治领导人的杠杆能力,提供了包括港口和铁路在内的战略节点的巨大接入度。通过一带一路,中国以经济依赖实现各国对它的政治服从。 (16)中国正在执行建立印太地区霸权的计划,并谋求在这一地区取代美国。作为一个太平洋大国,美国业已建立和支持一种可持续的盟友体系与经济伙伴关系,保护和平与繁荣,并促进自由开放印太地区的法治和政治多元主义。相反,中国在该地区运用其经济和军事强制力维护的只是其自身的利益。 (17)中国的军事战略寻求将美国军事力量排除出西太平洋,并侵蚀美国对该地区的安全保障。 (18)中国更加积极地追求对印太地区关键陆地通道、海洋通道和空域的排他性控制权,希望最终超出这一地区而施展更大的影响力。这包括在相应区域根据国际法实施的商业活动、能源开采、运输与安全操作的关键通道。 (19)中国寻求以一切手段实现与台湾的所谓「重新统一」。中国共产党坚持「重新统一」是台湾的唯一选项,这一目标具有内在的强制性。2019年1月,习近平主席提出,中国「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择」。台湾作为民主价值和经济自由主义典范的存在挑战了习近平主席实现民族复兴的目标。中国计划利用台湾在第一岛链上的主导性战略位置并将自身力量进一步投射到第二岛链及更远区域。 (20)在南海,中国执行了非法的岛屿建设计划,威胁到航行自由和商业往来的自由,破坏了海洋环境,提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事投射能力,通过推进其非法主张并控制相邻国家的水域来压制和威胁其他的主权声索国。尽管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9月的一次演讲中声称中国不会实施南海军事化,但在2017年十九大上,习近平主席宣布「在南海岛礁上的建设活动稳步推进」。 (21)中国快速推进其军事现代化以取得相对于美国的能力水准层面的优势,这体现在军事装备上,也体现在军事战略转变上,即从拥有一支「足以满足防卫需求」的军队转向拥有一支「与中国国际地位相称」的军队。最终,这一转变将使中国有能力以军事威胁手段将其意志强加于印太地区。2017年,习近平主席确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如下发展基准: A)到2020年,成为一支不断资讯化并具有战略实施能力的机械化军队; B)到2035年,成为一支完全现代化的国防力量; C)到2050年,完全转型为一支世界级军队。 (22)以上所描述的中国战略与支持性政策损害了美国的如下能力与利益—— A)支持一种自由开放的国际秩序; B)维持基于自由规范和价值的国际机构的完整性; C)维护印太地区的一种有益的权力平衡; D)确保美国盟友的防卫能力; E)维持开放的海洋和空中通道; F)增强开放透明市场的商业自由往来; G)促进个人自由和人权。 (23)全球新冠病毒大流行加快和提升了中国有关行为的演变趋势,因而催生了全球对美国领导力与竞争性立场的需求。中国利用了全球对新冠病毒大流行的注意力,实施了以下行为—— A)快速行动以损害香港的自治,包括强加一部所谓的「国家安全法」; B)非常积极地在东海和南海强加其意志; C)引发与印度的紧张关系; D)从事一种广泛且政府主导的虚假资讯造势活动,以掩盖新冠病毒大流行的严重性,混淆病毒爆发的起源并损害美国、美国盟友及全球健康努力的声 誉。 (24)为应对中国的战略与政策,美国必须采取一种战略竞争(strategic competition)政策以保护和促进我们自身的关键利益和价值。 (25)美国对华战略竞争政策是更广泛的印太与全球战略架构的一部分,将美国的盟友与伙伴置于中心地位,提升共用价值和利益,并维护和促进一个自由、开放、民主、包容、基于规则、稳定且多元的区域秩序。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译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 田飞龙:如何看懂全国人大涉港选举决定?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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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飞龙 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2021年3月11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为香港选举制度改革迈出最为关键的一步。根据中国宪法,全国人大具有「一国两制」制度创制权,是特别行政区的创立者和具体制度的创建者。全国人大的决定具有国家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为后续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具体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以及香港本地修法提供了最为权威的宪制依据。 「决定+修法」的「一国两制」制度建设模式,经过2020年香港国安法与今年的选举修法,日益成熟和定型化,体现了中央对自身作为「一国两制」基础立法者与最终责任人之宪制角色的自觉和承担,也体现了「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中的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自上而下的立法,其根本的法理依据在于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以及有关事项属于中央事权的规范属性,无论是国家安全,还是选举制度,都属于这一范畴,而不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范畴。同时,与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自身规定的「五步曲」修法程序相比,这种自上而下的修法模式具有制度上的比较优势,能够克服本地启动程序中的严重政治对立和社会撕裂,通过中央直接修法的宪制权威性有效弥补特区展开有关制度改革的缺陷和不足。香港回归以来,根据「五步曲」展开的政改程序,要么半途而废,要么偏离「一国两制」宪制秩序与「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很难走通。 从实体内容来看,这一涉港决定对香港选举民主秩序的塑造具有如下特点: 其一,修法重点和内容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关特首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没有触及对基本法正文的直接修改,保持了基本法秩序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香港基本法的制度体例较为特殊,正文修改程序规定于第159条,而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改程序是自带的,经过2004年4月6日的人大释法之后被确认为「五步曲」。但从宪制法理来看,「五步曲」程序并不排斥和阻碍中央依据宪法和基本法直接行使关于选举制度的修改权。外界质疑中央以「一步曲」取代「五步曲」的宪制程序合法性,是对中央在特区宪制秩序中的全面管治权地位和权威的误解或忽视。中央修法权力的合法性与程序正当性,可参照香港国安法立法模式加以理解。当然,涉及基本法正文修改,必须遵守基本法第159条之规定。 其二,修改的指导原则是「爱国者治港」及相关的宪制秩序基本要素,是在「一国两制」范畴内的规范检讨和修补,而不是另起炉灶的制度变革。「爱国者治港」是此次修法的主导性原则和贯穿性红线。这一原则不是新生事物,而是邓小平先生在1980年代设计「一国两制」时即确定的底线原则,是「港人治港」的界限和标准。2021年1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听取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年度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根本原则。之所以如此凸显和强调,是因为在近些年香港的选举和管治中,大量不符合「爱国者」标准的人士渗透甚至操控立法会、区议会及特区政府有关职位,从事破坏性、颠覆性政治活动,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危害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2019年修例风波和同年的区议会选举,更是充分暴露了香港选举制度和管治体系严重偏离「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和底线,威胁到特区宪制秩序和国家安全,必须从国家法律层面采取有效制度措施加以防范和遏制。此次选举修法体现了这一国家宪制高度的反思和行动。 其三,确认了香港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作为基本方针,宪法与基本法构成的宪制秩序作为框架,爱国者治港作为导向,提升治理效能作为目标,以及保障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作为基础,这些原则要素相互结合成香港选举制度的整体架构。这些原则要素是「一国两制」与特区宪制秩序的内在要素,根本点在于「一国」要素的强化和具体制度化。「治理效能」的明确引入表明,「爱国者治港」不是仅仅强调和满足于政治忠诚,而是立足于在首先解决忠诚问题后选贤与能,在充分而多元的选举竞争和管治表现中考验参政者,将效能作为官职晋升和资格评价的重要因素。新的选举制度必须具有这样的正向引导功能和激励竞争的导向性,才能有助于提升特区管治的社会认受性和治理权威性。 其四,制度设计的主导思路是以选举委员会为中心展开新赋权和结构性调整,涉及选举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增加、界别扩大、功能扩展以及均衡参与的程度提升。所增加的第五界别主要是香港居民中参与国家治理和国家事务较多、具有突出的服务香港与服务国家之贡献的人士,他们更加理解「一国」并能够更好地平衡把握「一国两制」,故应当在选举委员会中有相应比例的政治代表权。同时,第四界别中的「地区组织代表」也体现了选举委员会对基层社会组织和社团领袖之代表性的肯定和赋予。至于区议会,从香港社会已有的讨论意见及近些年区议会的「过度政治化」偏离法律本质功能来看,不适宜再与立法会和选举委员会之间维系一定比例的政治代表关系,而应当回归基本法所确定的区域性咨询服务组织的规范功能,做好配合特区政府施政的基层助手工作。 其五,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是新设机构,负责对所有参选人的资格进行法律确认。这是新设机构,取代原来的选举主任审查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爱国者治港」的有关法律标准,是香港选举制度源头环节的把关者。资格审查委员会之设立、职权、程序、决定及其救济机制,是复杂的立法工作,需要后续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具体修订程序及香港本地立法程序予以制度上的明晰化。从决定文本来看,这一机构的权力是至关重要的,负责审查把关所有的参选人资格,确认其是否符合「爱国者」标准。不能通过这一审查关,后续的政治竞争游戏就无法参与,也就与香港管治体系无缘了。因此,这一机构赖以运作的法律基础和规范必须是权威和清晰的,审查决定的标准和程序必须是明确的,有关决定必须是有理由和可救济的。只有符合这些合法性要素,这一机构才能公正地履行好「爱国者治港」的资格审查职能,为新的选举制度把好第一关。 总之,香港选举制度改革已迈出人大决定这一最关键的一步。所谓「纲举目张」,关乎香港民主新秩序的选举制度改革,有了人大决定的宪制之「纲」,就一定能够展开成熟和严密的具体法律之「网」。在选举制度环节全面准确落实「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的关键性法治工程,是香港由乱返治、重塑规范而理性之民主政治秩序的一个重大的「宪法时刻」。有了国安法保障的国家安全,有了新选举法保障的选举安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就能够真正深入人心并取信于国际社会。这是中央负责任维护「一国两制」及香港繁荣稳定之立法理性的再次展现,显示了国家在全面依法治国与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清晰的国家意志和高度的制度成熟。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来源:橙新闻
@ 田飞龙:选举修法,香港民主如何是好?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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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飞龙 2021年两会议程中,香港议题再次成为世界性焦点,香港选举制度变革成为各界分析评估香港民主走向的核心指标。中央决心按照一种类似香港国安法的模式,为香港选举制度订下新的框架,确保「爱国者治港」得到全面准确的贯彻实施。 与北京修法议程相对照的是,香港「47人初选案」正在司法程序中展开,他们涉嫌以「非法初选」的方式,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些来自于香港泛民主派主要团体的所谓骨干分子正在经受法治的审判,也预示著香港政治生态的大洗牌。 而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国和欧盟,则条件反射式地发出了对香港选举修法的谴责和威胁,他们习惯性充当香港民主的法官,对北京的权力性质和具体行使加以「规范性」批判,甚至动用其国内法依据进行制裁。可悲的是,香港某些势力所习惯依赖的西方背景及其干预性势力基本失效,香港国安法就是横亘于香港本土势力与外部干预势力之间的、坚硬无比的宪制屏障。 在香港添马公园,香港市民展示五星红旗和香港特区区旗,支持落实「爱国者治港」。新华社记者 李钢 摄 何以如此呢?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有点感触的是,许多未跟踪研究香港的学者以及一般公众往往是一头雾水。也有些学者想当然地价值观先行,毫无事实依据和法理分析,就轻率地得出某些根本无法经受历史和学术考验的结论,甚至对别人的严肃研究加以政治化挞伐,表现出恶劣的学术品行和道德水准。故谈论港事,因其极度复杂和水深,回避者众,挑明者稀,坚持独立研究和表达者更是寥寥。 如果我们追踪一下有关政策演变史,当下的选举修法完全是有逻辑可循的。中央对「一国两制」的法理检讨和制度更新,从十八大以来就是一条主要线索。面对香港2012年反对国民教育运动、2014年非法占中运动、2016年旺角暴乱以及2019年反修例运动,更有甚者是2019年11月的「黑暴区议会」选举以及2020年的「夺权三部曲」与「真揽炒十步」,香港反对派以为是港版「颜色革命」的高歌猛进,以为是「完全自治」甚至港独的高潮节奏,更以为他们可以创造专属他们的「时代革命」成果,取得远超过他们父辈或祖辈的香港「民主成就」。他们从来习惯于将「两制」与「一国」对立,以香港基本法作为象征性联系于中国宪法的「自足性宪法」,并在此基础上将香港民主作为比肩于独立政治体的民主加以定位和追求。 在香港反对派的民主观念和行动逻辑中,香港民主受到港英末期「急速民主化」的深刻塑造,受到台湾1996年「直选」的刺激和诱导,更受到美国代表的西方普适民主的感召和煽动。香港的教育、司法、社会文化及一般政治文化精英,以多种形式引导和建构了这样一种与西方毫无分别的民主价值观与民主制度图景。 这条根本没有「国家」前提和限度的民主路线注定是走不通的。如果中国大陆本身如苏联东欧一样「全盘西化」的话,香港民主的路线图尚可得到理解乃至于支持,甚至当中国大陆民主进程与香港民主进程以完全的西方标准狂飙突进的过程中,香港谋求「独立」的运动很可能在西方大国支持下获得成功,而中国大陆可否保持完整政治版图还不一定。 因此,实际上无论是「港独」还是「台独」,他们的历史哲学都是一种「历史终结论」和「中国崩溃论」杂交的扭曲形态,他们对抗著,并机会主义地等待著。他们绝对不相信西方民主存在缺陷乃至于制度失效,更不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真正行得通。香港反对派在这样的历史观与政治观下,在2019年穷尽全社会的力量发动了一场最激烈、最无知同时又最具悲剧性意味的港版「颜色革命」。这是香港民主运动激进化的最后登场,绝无可能出现第二次。 中央应对香港民主激进化的根基性法理概念就是「全面管治权」,这是由「一国两制」之「一国」的主权概念演化而来的综合性治权概念。2014年中央发布治港白皮书,对既往涉港政策及成就加以综述,方方面面,洋洋洒洒,但最重要的一点创新或突破就是提出了「全面管治权」概念。这一概念在香港社会的学术系统和海外世界是难以理解的,但在中央立场上是理所当然的。 事实上,香港社会一直习惯于有意忽略「一国两制」的完整法理结构,尤其是将「一国」予以象征化和虚化,并借助外部势力严格戒备「一国」在香港社会转化为具体的治权存在。香港反对派能够忍受驻港部队和外交部驻港公署,甚至也可以接受香港中联办,因为这些机构不掌握具体的管治权和执法权,在香港社会的日常治理权威和体系中基本不可见。甚至由于香港社会特殊的政治氛围和敏感性,上述驻港机构在港行事完全没有一种代表国家的权威感和受尊重的正当待遇。这仿佛造成了一种有悖于「一国两制」的反常现象和体验:在本地权威谱系中,中央在形式上高高在上,但具体权力不接地气,不针对任何的香港居民个人,也基本不创设或克减香港居民的任何具体权利和义务。 香港反修例风波,严重威胁香港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定。图片来源:香港01 这种「象征性主权」,如果建立在香港反对派严格属「忠诚反对派」,以及香港国安立法与国民教育正常落地的条件下,尚可自我维持。但香港的实际政治情形是,反对派的民主路线就是完全自治和终极夺权,「爱国者治港」不断变形走样。「一国两制」在政策宣传上的宏大叙事及其制度建设上的粗疏浅陋乃至于「不设防」,没有换来香港真正的国家认同和法治稳定,而是给香港反对派释放了一种关于中央只会不断节制和忍让的政治互动信号,似乎反对派只要在政治运动上层层加码,一切要求中央都会答应。 反对派的「运动自信」来自于两个因素:其一,香港是中国现代化的命门,中央治港投鼠忌器,不敢跨过「罗湖桥」进行实际管治;其二,西方势力强大无比,尤其是美国承担完全干预责任,中国不敢挑战美国。2019年反修例运动,他们的「时代革命、光复香港」的「颜色革命」阳谋,靠的就是上面两点迷之自信。 在此逻辑和力量对比的残酷处境中,「一国两制」似乎成了一场忍辱负重的伟大事业,即为了国家现代化的长期利益而长期忍受中国在香港的「主权性羞辱」,看看「港独」议员的激进表演,看看弥漫香港课堂与社会角落的反国家文化和行动,看看反修例运动中的打砸抢烧,看看内地背景在港人士的惶惶不安和落荒而逃。在2019年反修例运动中,香港反对派用尽了全力与国家对抗,也终于彻底磨灭了「一国两制」中那有意留白和模糊化的空间,耗竭了中央权力节制背后对香港的特殊的爱和情分。没有任何一种国家体制能够承受类似2019年反修例运动那样的对国家安全与宪制秩序的洞穿式冲击。 于是,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法治建设规划,中央的制度反思和方案基本呈现在那里。遗憾的是,香港反对派从来不看或不能耐心看懂中央的政策文件,对中央的权威性和行动能力习惯性地视而不见。他们除了「一党专政」的歪曲刻板印象,似乎从来就没有真正理解过中国共产党及其执政伦理与行动能力。香港本地的教育缺陷妨碍了他们对党和国家完备知识的学习和理解,更谈不上认同。他们肆无忌惮地煽动黑暴,勾结外部势力,毫无政治耻感和伦理底线,提出赤裸裸的完全夺权计划,视国家宪法、基本法与「一国两制」底线为不存在,似乎活在一个与真实政治世界相隔离的幻境之中。 中央的行动逻辑正是循著2014年「全面管治权」法理,与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之规划而来。2020年,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这一立法在上述逻辑和背景下是非常艰难的政治决断。 有道是「国安一法深似海,中美从此是路人」,中国在主权范围内行使正当的国家安全立法权和管治权,决定性挑战和排除美国等西方势力在香港的非法政治利益和行动网络。在象征意义上,这是新时代的一种「跨过鸭绿江」的战略进取行为。2021年两会讨论中,习近平主席明确提出「平视世界」,但这绝非易事,其世界历史本质必然是要求中国理性而决绝地跨过一条条「鸭绿江」,为了国家安全、民族复兴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而正当斗争。 这件事早有必要,但在国家意志不够统一、实力不够强大、对西方崇拜与惊惧并存的条件下,似乎无从决策和行动。香港国安法不仅取得了中央执法权在香港落地的突破性进展,更关键的是创制了一种关于中央如何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模式。 香港国安法之立法,为了获得充分的合宪性与正当性,采取了「决定+立法」的两步走模式,以全国人大的专门决定确立制度框架并作出具体授权,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具体立法。香港国安法的合法性基础不仅仅是基本法,更关键的是宪法本身及全国人大的直接决定,这就赋予了香港国安法以高于香港本地法律,并对基本法秩序加以有效补充和发展的宪制规范地位。 此次选举修法,根据王晨副委员长对决定草案的具体说明,采取的是类似国安法的制度模式,即「决定+修法」。决定者,其合宪性的关键在于全国人大在宪法上所享有的「一国两制」的制度创制权,这一权力记载于宪法第31条和第62条。修法者,基于人大决定的专门授权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宪法上的职能(第67条),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进行直接修改,将「爱国者治港」的根本原则与要义落实于香港特首选举和立法会选举的制度环节。 这里存在关于香港政改程序的辨析乃至于争议。香港政改程序,包括选举制度改革,通常依据的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规定的所谓「五步曲」,这是由香港地方启动而中央主导的修法模式,但回归以来被证明基本走不通,且每一次都造成香港社会的严重政治对立和社会撕裂。 此次修法采取的是「一步曲,两步走」模式,即中央直接规定制度框架和要点,在具体程序上由「决定+修法」两步骤完成。从宪法与基本法构成的特区宪制秩序来看,中央自上而下的立法行为,属「一国两制」的制度创制权,不会轻易动用,但在香港本地自治无力解决严重管治问题或涉及国家安全问题时,则满足一个宪制上的「触发」条件,产生了中央权力直接启动的必要性和正当性。 这显示出「一国两制」是一个有关中央与特区权力的「弹性」法则,即中央享有全面管治权并授权香港高度自治,在自治权有效运行的条件下,中央权力高度节制,而在自治权丧失权威性和制度功能的条件下,中央权力承担起兜底性的宪制保护责任。国家安全如此,选举安全也如此,而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的法治任务更是如此。 3月6日,香港湾仔街头,市民在香港工联会街站签名,支持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 比较而言,国安立法,理直气壮;选举修法,一言难尽。这里涉及到「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民主到底是何种类型及向何处去的重大问题。 中央有权决定香港政治制度,但如何具体决定以最佳地符合于「一国两制」,则是重大的制度智慧的考验。按照香港社会的习惯性理解,「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民主走的是西方式的普选道路,他们也是一直这样追求的,甚至不惜公民抗命,违法达义,勇武黑暴,勾结外部干预势力,等等。自以为「光明」的民主道路却一条道走到「黑暴」,一直滑入完全没有国家主权和安全概念的本土恐怖主义泥潭。 而西方势力在教育和煽动香港反对派追求民主时,从来没有将西方国家自身如何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经验和政治伦理同步传授。特别讽刺的是,美国政客一方面声称香港反修例黑暴运动是「一条美丽的风景线」,另一方面又坚决定性美国国会「1·6」骚乱为暴乱,并展开严厉的刑事检控,迅速止暴制乱,恢复法治。 美国政府在应对自身国会暴乱问题上的基本立场,与中国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基本一致,但美国对香港问题的立场却南辕北辙,已丧失基本逻辑上的底线标准,超出人类理性可以设想的正常范畴。 这里的「双重标准」惨不忍睹,最终直接受伤的是香港民主声誉和力量,尤其是香港人决定性地失去了内地民众对香港民主的好感和同情,他们向内地民众演示了香港民主如何以「民主」的名义,破坏国家主权与安全以及勾结外部势力,他们鲜血淋漓地向内地展现了西式「民主」的血腥和阴暗。香港反对派所演示的低素质民主运动及其破坏性,严重损害了西式「民主」在中国人群体中的信誉和吸引力。 就中国长期的政治现代化而言,香港民主和台湾民主不再是华人世界的「民主灯塔」,而是与「港独」、「台独」同流合污的反动潮流,是历史的负面。这一印象一旦固化,对内地与港台的相互观感和互动,以及对「民主」在整体中国框架下的价值序位、可欲性及制度前景都有极大影响。 我们必须在这样的内外背景和挑战因素下,看待香港民主在此次选举修法中的命运,理解到国家以怎样的法理和制度理性重置香港民主。十八大以来,以「全面管治权」为法理支点,「一国两制」的国家理性,快速获得了一种具体治权化的规范表达与制度建设的实践支撑,而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规划,则标志著中央关于「一国两制」新法治工程思维与制度构想的成熟和定型化。 这一法理和制度上的突破,并非「一国两制」的体外再造或另起炉灶,而是「一国两制」的内在转型,是整个制度体系重心朝向「一国」的决定性转移和定型化。中央要以具体管治行为昭告港人和世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中最关键的不是高度自治权,而是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因而没有「一国」的具体管治权,就没有香港自治权的有序运行条件,也不会有真正的国家安全与选举安全。「一国两制」之本末体用,由此得以正位。 2020年12月18日,香港特区政府举行公务员宣誓仪式。图片来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 在「全面管治权」法理支配下,既往以「完全自治」为理论预设的香港民主运动,乃至于司法独大的法治本地化运动,都遭遇到了国家在垂直方向上正当插入的具体管治权及其制度规范,而不得不重新理解与适应「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的规范秩序构成。在选举制度改革议题上,「爱国者治港」是根本原则,是管治权的黄金法则,因政治忠诚被执政者理解为国家安全与政权安全的第一要素,其次才是专业能力和贤能品质。 当然,在香港政治体系中推行「爱国者治港」,不可能是「一刀切」,也不是「清一色」,而必须符合「一国两制」及香港社会实际的多元化状况,应当具有一定的政治包容性和开放性,特别是给「忠诚反对派」预留政治发展空间和制度功能空间,鼓励和引导其与本土极端派进行坚决的政治切割和斗争。 「爱国者治港」不是要将香港政治制度变为与内地相同的模式,而是为香港政治制度设定底线标准和安全阀门,以便香港继续保持其资本主义制度与生活方式的特色,在特色保持中界定自我并服务国家。任何导致香港社会丧失「两制」活力及适度多元化之民主空间的制度变革,都需要加以严格的警惕和检验。 故而,「爱国者治港」的标准和要求,在香港相对内地要有所调低,以适应香港社会的法律地位和国际处境,特别是对国家持续现代化的独特作用。也因此,无论此次选举修法的具体制度形式如何,香港社会结构与文化的多样性必须得到尊重,香港温和泛民与中间派在适度转化为「忠诚反对派」的条件下应获得参政、参选和批评、制衡政府的正当政治空间与代表性。 香港的民主模式由此将进入了新的发展周期,即在「五十年不变」之下半场的时间段内,在中央管治权决定性进场和掌握制度创制主导权的条件下,立足于共同肯定和维护「爱国者治港」的总原则与大前提,在此基础上各方参与香港的民主选举游戏和政治委任游戏,并展开关于「贤能爱国者」的高阶竞争。因「爱国者治港」的底线标准获得法律确立和执行之后,爱国者是否贤能的问题就会凸显出来,「忠诚的废物」绝不是「爱国者治港」的理想形态,更不是中央和香港居民的政治期待。 也因此,「爱国者治港」条件下的香港新民主,就是一种既不同于内地社会主义民主,也不同于西方民主,而是「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特色民主。这一民主形态,就像「一国两制」本身一样具有辩证性、平衡性、多元参与性和本质上的国家主导性。这才是真正适合香港实际与国家前提的民主。国家通过安全法和新选举法「强制性」塑造了一个真正符合「一国两制」的民主政治秩序,新的游戏规则和参与力量正在塑造之中。香港民主获得的不是反对派和外部势力「哀嚎」的末日,而是真正立足于国家前提和法治理性的新生。 也因此,香港民主基本不再可能追随西方模式,也不再可能对标台湾,而是必须走出一条真正符合「一国两制」之地方民主定位的新路,并在可能的制度实验范畴内演示「爱国者治港」与自由民主的有机结合形式,为西方民主的反思改造及中国大陆民主的规范发展提供一种独特的经验参照。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来源:观察者网
@ 田飞龙:爱国者治港:香港民主的新生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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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飞龙 中央选择重构香港选举制度,从公权力产生源头上堵住「反中乱港」势力进入权力架构的通道。 香港回归以来,政改在本地等同于普选,这也是「民主回归论」的内核。普选民主构成一条单调的抗争性线索。这一线索拒绝理解「一国」,拒绝国家安全与国民教育,将民主武器化,作为对抗国家体制甚至援助西方反华战略的一种技术手段。从非法占中到反修例,民主的武器化用到了极致,向中央充分展现了香港民主与国家安全的对立性质及冲突强度。一种「不爱国的民主」正在香港以狂飙突进的方式侵蚀「一国两制」底线和制度安全。这超出了「一国两制」的初心范畴和制度极限,构成颠覆性政治风险。 中央的回应策略是检讨香港自治权的局限性及自身的宪制性责任,以国家安全和选举安全为突破口,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进行结构性更新。2021年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香港特首工作汇报时明确提出「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根本原则。这一论断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具有直接和权威的指导意义。2021年2月22日,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爱国者治港」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从这一根本原则论断出发,释放的正是中央对「不爱国的民主」的批判与管控信号。夏主任提到,各国民主皆以爱国为荣,唯独香港民主以不爱国为炫耀资本,称之为「咄咄怪事」。 爱国者的邓小平标准 爱国主义(Patriotism)是人类政治思想和政治秩序的基础性原则。在美国,爱国主义渗透于从入籍宣誓、公民教育、任职听证到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美国的个人自由是在「星条旗永不落」的爱国认同条件下的权利享有和保障。英美议员更是以爱国为前提,否则资格不保。 「一国两制」下的爱国主义与爱国者伦理不可能构成例外。「爱国者治港」不是新生事物,而是在「一国两制」奠基时刻即灌注其内的宪制原则,是香港宪制秩序的构成性原理。邓小平先生在1980年代多次论述「爱国者治港」,澄清了港人治港的界限和标准。港人治港表述的是高度自治原理,但这一原理不是孤立和无前提的,而是严格限定在「一国两制」框架内。 关于爱国者的具体标准,邓小平先生根据当时的理解和要求确定为「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稳定」,此即所谓的「爱国三标准」,其逻辑层次为:其一,国家认同,确立作为民族一分子的中国人政治底线与伦理;其二,制度认同,确立对国家主权及其体制的承认与爱护;其三,爱港认同,即爱护香港利益。这是「一国两制」下的爱国者标准,以「一国」的认同为前提,兼顾对香港利益的认同,是符合国家前提与香港实际的一种可操作标准。 拆解论与整合论 夏宝龙主任在论述爱国者客观标准时正确重述并肯定了邓小平的「爱国三标准」,并结合新时代「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法理理解与治理实际进行了内涵更新。新的标准仍然是3个层次,是邓小平标准因应时代发展的逻辑丰富和深化展开:其一,爱国者必然真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其二,爱国者必然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其三,爱国者必然全力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 这里有颇多新意值得思考:其一,国家层面,「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已经稳定地成为「一国两制」之「一国」的法理内涵与利益构成,与此相悖就是不爱国;其二,制度层面,爱国是具体明确的,就是爱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宪法》上具体化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因此爱国与尊重党的领导是一体的,而不是对立的,更不是割裂的,2018年修宪在宪法总纲第1条国体条款中尤其突显了这一点;其三,香港层面,破坏香港利益就是不爱国,因「一国两制」下香港利益也是国家利益的组成部分。 由此,爱国有了更清晰的具体内涵和指向。爱国包含对党的领导的尊重,因为党的领导是国体的核心要素,是具体国家的规范构成。但这并不等于要求爱党,因爱党是党员义务,香港人作为中国公民承担的是爱国义务,对共产党是尊重而不是强制热爱。香港社会既往习惯于追随西方拆解中国体制的完整性,将党、国家、政府、人民对立和分离开来,其思想根源是西方的历史终结论和颜色革命动员理论。层层拆解的结果就是从观念和制度上瓦解党的领导的合法性及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正是在这样的拆解论逻辑下,香港23条立法和国民教育这样的国家性义务无法制度化,而占中与反修例张扬的却是一种以民主为武器的、反国家的制度战争,其最终结果是「一国两制」的底线面临洞穿风险。 夏宝龙主任提出的爱国者新内涵与新标准,是对邓小平标准的正确运用与时代发展,就是立足于「一国两制」的完整性而赋予爱国者以清晰可辨的道德内涵和制度边界。因此,爱国者客观标准是一种法理和制度上的「整合论」,是对党、国家、政府、人民这些关键性法权要素的整合性理解,由此奠定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爱国者人格及政治理论范式。通过丰富发展邓小平标准,以整合论超越拆解论,国家在香港社会的形象、权威、权力与保护性功能将前所未有地有血有肉,可感可亲,爱国也就有了具体的物件和要求。 宪法时刻与双向挑战 以「爱国者治港」重构香港选举制度及管治体系,意义深远。从宪法理论上看,2020年的香港《国安法》与2021年以「爱国者治港」为主轴的新选举法,构成了「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秩序的一个「宪法时刻」(constitutional moment)。这是美国宪法学家布鲁斯.阿克曼(Bruce Ackerman)的宪法理论概念,用以解释美国宪法史上的建国时刻、内战时刻、新政时刻、民权革命时刻的宪法创制与变迁。而此次中央在国家安全与选举安全领域的制度重构,行使的正是宪法赋予的「一国两制」制度创制权,因而不是既往的小修小补,而是结构性、系统性的制度变革,是对「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秩序的丰富发展。 如何适应这一宪法时刻,对香港建制派和非建制派都是重要考验。就建制派而言,「爱国者治港」不是仅仅提供了更多席位和职位,而是提出了服务香港与国家的更高能力要求,尤其是对领导岗位提出了「坚定的爱国者」的升级要求。这种要求是面向市民核对总和问责的,也就是服务不好市民就必须下台。新制度是一种更严格的问责机制。中央决心打造的不是橡皮图章或忠诚的废物,而是贤能的爱国者。对非建制派而言,是机遇和挑战同在:机遇者,可理直气壮与激进派切割,回归忠诚反对派理性范畴,反而政治天地开阔,温和泛民与中间派有望站稳脚跟;挑战者,在外部干预失效及新制度严格要求下,如何努力成为爱国者并时刻保持底线忠诚,做建设性的民主派,一切才刚刚开始。 从「爱国者治港」的根本原则出发,中央选择重构香港选举制度,从公权力产生源头上堵住「反中乱港」势力进入权力架构的通道,并对在任者进行宣誓、监督和惩戒的全程管理。规范清,风气正,参政者皆以爱国有为作正面竞争的法则,不以「揽炒」、「黑暴」、「港独」为加官晋爵甚至炫耀国际的资本。这是香港民主的新生,人人需得适应才可继续其政治生命与利益。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来源:橙新闻
@ 田飞龙:BNO法律变质之争的源起与终局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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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飞龙 2020年下半年,英国因应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宣布修订国籍法,将BNO纳入英国公民序列,赋予BNO以「5+1」的居留权和入籍权。英国法律变质的理由是中国制定香港国安法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英国对香港有「深厚的历史联系和友谊」(詹森首相),有道义和法律责任对「港英遗民」进行法律庇护。由此,BNO法律变质之争升级,而中国最终于2021年1月29日宣布不再承认BNO作为旅行证件和身份证件,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而港府同日发布配合性执行措施,禁止BNO在香港作为任何形式的旅行证件和身份证件,导致BNO在大陆及港澳成为法律上的「废纸」。 中国的理由是,英国的涉港国籍法违背《中英联合声明》及其外交备忘录,破坏香港回归的完整性与繁荣稳定,必须加以针对性且严厉的对等反制。变质与反制,导致BNO被实质性废止,并可能导致进一步的国籍法释法与香港居民法律身份的清晰化,从而塑造「爱国者治港」的新格局。 BNO的法律起源 到底什么是BNO?它在法律上是如何起源和终局的?由于香港居民身份的历史复杂性以及国籍法在港变通执行,这个问题仍有必要从历史和法律上加以澄清。BNO,即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是英国给予特定条件下的香港原殖民地居民的一种身份证件,是对原来的「英国属土公民护照」的法律替代,因应的是香港回归带来的新宪制秩序与居民身份的变化。BNO是基于这样的特殊需要:英国希望保留给香港殖民地居民「适当地位」但又不具有居英权,不能入籍英国,而中国考虑到香港的历史与实际情况,从照顾香港人利益以及与英国妥协处理的角度,对BNO的国籍法内涵做了变通性解释和处理。这些源自香港回归谈判的特殊处理方式,记载于1984年12月19日的中英外交备忘录之中。该备忘录与《中英联合声明》同日签署,在法律上构成香港「治权」交接整体计划的一部分。 在1984年的英方备忘录中,原始声明是这样的:「凡根据联合王国实行的法律,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由于同香港的关系为英国属土公民者,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不再是英国属土公民,但将有资格保留某种适当地位,使其可继续使用联合王国政府签发的护照,而不赋予在联合王国的居留权。……已领取联合王国政府签发的护照的人或包括在该护照上的人,经请求有权在第三国获得英国的领事服务和保护。」英国随后修订国籍法,以BNO作为上述备忘录提及的「适当地位」,并在1987年7月1日开放申请程式。与英国备忘录同时发布的是中国备忘录,其核心要点在于:其一,所有香港中国同胞,无论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都是中国公民;其二,考虑到历史和实际,中国允许原为「英国属土公民」的香港中国公民使用英国签发的旅行证件去其他国家和地区旅行;其三,上述中国公民在中国主权范畴内不得因持有英国旅行证件而享受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双方的外交备忘录被视为对香港居民国籍与身份问题的妥当解决方案,尊重了中国主权与中国国籍法,也照顾了英国关切及香港居民的实际利益,是多方妥协及可接受的法律制度安排。 外交备忘录对BNO施加了清晰而严格的法律限制:其一,法律属性上仅限于旅行证件,不作为居留权和公民权证件;其二,领事保护权利不及于中国主权范围,仅仅在「第三国」有效;其三,BNO持有人在「第三国」也只能持证向英国申请领事保护,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可能为他们提供领事保护。中方备忘录刻意凸显了「旅行证件」与「身份证件」的法理区分,避免将BNO解释为「英国公民」之一种。然而这种处理方式有点「一个证件,各自表述」的味道,即英国方面在法律定义、名称与领事保护方面实际上超出了「旅行证件」范畴,只是自我约束不赋予居留权和公民权,而中国方面则有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照顾英国的「面子」和香港居民的「里子」,对国籍法在港实施加以适当变通。在1984年的特定语境下,这种变通对于迅速完成香港回归谈判、稳定香港人心以及保障过渡期平稳展开显然是必要的,而法律上的适当妥协也是难以避免的。中国考虑到香港人在当时对英国的利益与情感联系的实际,考虑到「二选一」的身份选择困难,而给出缓和性的制度空间。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后来纳入了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籍法》在港实施的专门解释之中。 法律身份的持续斗争 BNO的「备忘录妥协」并没有得到英国方面的严格遵循。在回归过渡期,英国从多方面对帝国的撤退进行部署,对中国治港进行预先的阻挠安排。就香港人身份议题,英国在1990年违背承诺制定实施了更加激进的「居英权」计划,单方面决定赋予22.5万名香港中国同胞以英国公民身份,这一计画囊括了香港各界绝大部分专业精英人士。可以说,BNO是英国给香港居民的「大众护照」,而「居英权」则属于「精英护照」,从而对回归后的香港居民与社会进行延伸联系与控制。对此,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国籍法解释」进行了有区分的斗争与处理:其一,关于BNO部分,维持「旅行证件」+「领事保护限制」的原有安排不变;其二,对「居英权」计划下的香港英国公民,完全不予承认,这类证件在中国执法范畴既不是旅行证件,也不可诉求领事保护,其诸项权利只能依赖英国单方面保护;其三,关于其他外国的居留权证件,确认按照BNO模式处理,即承认为旅行证件并对领事保护权利加以限制。 这样来看,从1984年中英外交备忘录确定下来的国籍法律原则,到1996年人大释法,再到2021年初中英双方的法律斗争升级和破局,BNO已走过30余年的历史光景,如今在「一国两制」范畴已经被依法废止。在中国外交部宣布不再承认BNO的时刻,许多国人包括香港人还以为只是例行性的宣示,不具有实际执行效力或后果。然而,随著港府同步推出执行措施,BNO废止令的法律效果即刻而完整地凸显出来:其一,BNO不能作为香港出入境合法证件;其二,BNO不能在香港作为任何形式的合法身份证明;其三,香港人乘坐来港航班,航空公司需要求出示特区护照或香港身份证作为证明;其四,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非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可向入境处申领签证身份书作国际旅行用途。港府的执行措施,确保了在香港特区管辖权范畴内,BNO已丧失全部法律意义。 废止之后的法律进程 从「一国两制」法律制度体系的完整性而言,特区政府的配套执行具有合法性,而且特区政府声明BNO废止令是外交事项和中央事权范畴,不属于香港自治范围,特区政府是依法遵照执行。这是很重要的法理澄清,在法律上确认了香港法院无权管辖有关BNO废止带来的相关法律争议。BNO废止令当然带来了香港居民旅行权利的减损,但这种权利本来就是法定权利而不是基本权利,来自于中国政府与英国政府之间的外交妥协与谅解。中国政府为了反制英国的背信弃义与权益侵害而采取反制措施,目的是为了维护中国主权尊严及香港繁荣稳定,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与合比例性。 那么,BNO废止之后,有关法律争议与斗争是否就会结束呢?笔者以为不一定,因为:其一,英国开放申请之后的人数与冲击力,需要具体的统计数字加以评估,来实际衡量香港利益的受损程度与制度保护升级的必要性;其二,中国外交部声明的反制措施留有余地,即「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这表明不承认BNO只是反制的第一步,而不是全部;其三,从法律体系完整性而言,有关BNO的法律地位调整,需要人大以「二次释法」形式对1996年释法加以更新与覆盖,并进一步澄清「单一国籍」在香港的法律内涵与执行细则;其四,对循著「5+1」路径居留及入籍英国的香港人,香港本地需修订有关法例限制其民事与政治权利,包括居留权、福利权与投票权,以维护「爱国者治港」的社会政治基础。 总之,BNO已成为历史陈迹,是大英帝国「殖民遗产」与「殖民情分」的谢幕礼。中英从1984年外交备忘录的妥协到2021年最终分道扬镳,折射出「一国两制」国际政治环境与条件的激烈变迁。国籍法与法律身份的清晰化,表面上是中英法律斗争及香港部分居民旅行权利的减损,实质上是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与基础立法者宪制角色的理性展现。新时代,新香港,新身份,新起点,我们期待「BNO乱局」之后的香港与国家结成更加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在更清晰的「中国公民」身份认同与宪法权利基础上,维护「一国两制」的宪制根基,做民族复兴的积极一分子。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太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原文载香港《明报》2021年2月1日,发表时有适当删节
@ 田飞龙:「勤王」动员令是一场美国民主的911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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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飞龙 国会骚乱与民主911 2021年1月6日美国国会冲突事件不是普通的民主抗争,而是一次「民变」,一次以特朗普主义为名的、挽回特朗普政治议程与权力的非制度化夺权。特朗普呼吁支持者聚集华盛顿,威吓或阻止国会投票确认拜登当选。支持者回应呼吁,以非法方式「攻入」国会大厦,进行典型民粹式的破坏。美国两党与两院精英迅速达成政治共识,推动完成选举认证程式,保障总统权力顺利交接。 特朗普的道德人格与政治形象在美国精英圈、公共媒体及盟友范畴跌至前所未有的低谷,从而造成其政治意志的严重挫折,转而采取了一百八十度的政治大妥协,迅速发布声明反对暴力,制止支持者的抗争行动,赶他们「回家」。美国主流社交媒体跟进「制裁」,以涉嫌持续煽动违法暴力为由封禁特朗普的超级帐号,截断特朗普与基础选民的网路互动,引发美国「言论自由」执法权、判断标准与规范边界的严重意见分歧,也在华人圈制造了分裂性议题。 「那么各位,我们现在要做什么呢?」特朗普总统在与佐治亚州州务卿的一次通话中表示。「我只需要11000张选票。伙计们,我需要11000张选票。」(图源:纽约时报) 而民主党「宜将剩勇追穷寇」的二次弹劾行动以及施压彭斯副总统启动美国宪法第25修正案之「总统停权」程式的压力动作,造成了一种极度羞辱性的政治追杀,是否存在民主斗争中的矫枉过正,也引发各方疑虑。美国民主的内部自信与全球认可度遭受严重的滑铁卢效应,可以大致称为一次严重的「民主911」事件。 抽离具体的政治斗争场景,特朗普的民粹煽动与民主党的政治追杀,并不能单独确证各自的民主正当性与代表理性,反而进一步削弱美国民主的民意共识和责任伦理,为进一步的政治冲突和街头对抗制造新的裂痕与怨恨。 特朗普煽动民粹甚至叛乱,对美国民主的价值根基与全球信任度自然是产生了摧毁性打击。那些既往只在威权、民主转型或失败国家出现的「选举与权力交接」危机,回传到2021年初的美国,造成「民主灯塔」的内爆效应,其震撼程度前所未有。 而民主党的政治追杀颇有些「不讲武德」,在特朗普已经承认败选并协助「止暴制乱」的条件下依然发动全网封杀、政治弹劾乃至于「紧急停权」。全网封杀已经基本实现,弹劾或停权程式乃重大的宪法程式,耗时费力,预期在1月20日总统权力交接日之前无法完成,但政治羞辱性和斗争威慑力不容小觑。 如果说2020年11月3日的总统选举投票及其后特朗普的选举缠讼仍有合法空间可辩的话,那么2021年1月6日占领国会事件就不再是合法博弈与抗争,而成为一场性质严重的「政变」。 尽管政变未遂,但特朗普式民粹冲动与政治危险游戏,确定打破了美国立宪建国以来所建立的以精英共和为内核的民主宪制传统,引入了大众政治的极端化因素,从民主属性上推动美国民主的街头化与非制度化,而这一趋势恰恰是1787年联邦党人立宪所要严格戒备的。 1787年立宪建立在对1781年「无能邦联」的政治批判和1786年谢斯民兵起义之政治恐惧的双重反思基础之上,由联邦党人领衔推动完成了关于制定新联邦宪法以巩固国家权威和统一法制的制宪工程。此次美国制度变乱是进一步对抗冲突的序幕,还是民主宪制改良的契机,我们仍需审慎观察评估。 重估「特朗普主义」与美式民粹 1786年,独立战争后「饥寒交迫」的退伍军人及农民发动了起义,遭到政府军严厉镇压。笔者从前几日美国各地「勤王」大军冒著严寒、新冠病毒与法律风险誓师进京的创意海报、自拍照、宣传语及各种行为艺术表现上,约略窥视到特朗普主义的「州权」根基与「民粹」底色。 回应特朗普「勤王」动员令的尽管也有知识份子和社会精英,但主体部分仍然是低收入工人、农民以及社会边缘群体,他们演绎及验证了古典意义上「人民」的原始形象。而以「人民」围攻「国会」的政治冲突象征意义则提出了美国民主宪制中的尖锐议题:当选举与代议制度无法真正代表和回应选民的实质正义诉求时,民众可以有怎样的行动? 1月6日事件让我们进一步清晰见证了特朗普主义的政治思想本质与行动逻辑: 其一,以美国优先与反全球化为标志的新「反联邦党人主义」。特朗普以美国的民族国家利益为本位,舍弃建国之父们的全球正义理想和帝国理性。这在象征意义上代表了一种全球化时代的「州权逻辑」,以美国作为全球帝国被放大的一个「领导州」,而特朗普主张回到州权本位。 这就在政治思想渊源上启动了1787年制宪论辩失败一方——即作为州权派的「反联邦党人」的观念与追求。反联邦党人是美国宪法的「共同缔造者」,是美国宪法精神的「暗流」,是接地气、入本土、易煽动及目光短促的地方派。但美国的充分全球化及帝国的沉重责任持续掏空和损害了这些派别的利益,而美国民主缺乏真诚与可持续的力量与机制回应并安抚他们,由此造成美国底层社会的普遍政治挫折感、被剥夺感、精英背叛感和政治造反冲动。 他们是全球化美国光鲜亮丽的另一面,是失败者的大联合,是历史进步的坑洼、沟壑与撕痕。特朗普敏锐捕捉并放大了美国民主的内伤,将其进一步撑开与撕裂,引起更加显著的痛感和造反冲动,从而实质代表与整合了这一庞大的选民聚合,在2020年总统选举中仍然获得了超高的7400万直接选票。特朗普所谓的「勤王」动员令确实涉嫌煽动叛乱,但其政治底气正源于此。 其二,以大众动员与推特煽动为基本手法的极端民粹主义。特朗普施政的主要风格不是依赖精英官僚系统,而是依赖以推特平台为主的社交媒体,通过这一媒介与选民直接互动,获取政治支持及施压官僚层让步,追求施政纲领和政策议题的具体进展。 但这种「粉丝政治学」容易造成一种「力大无穷」的民粹假像而僭越专业、理性、法治和程式,成为特朗普权力意志释放的专断工具,并造成一种「资讯茧房」效应,自动遮罩对不同意见和理性批评力量的尊重与吸纳,导致民主施政的多元制衡与政策纠错功能丧失。 2004年,中文世界翻译出版了美国著名宪法学家桑斯坦教授的《网路共和国》一书,对网路民主主义的发展前景提出忧思,其中特别提及了网路空间的互动更容易形成「偏见共和国」,对不同意见的尊重与互动反而会遭到遮罩、封锁和选择性遗忘。 特朗普迷恋「推特治国」,被美国国内甚至全球性的「川粉」所吹捧和麻醉,似乎成了拯救万民于水火的民主英雄,并频繁地以「林肯第二」自诩和代入。这种网路民粹式的政治行为习惯与个人英雄主义、极度虚荣心相结合,就造成了一种虚假的民意共识与政治行动的诱惑性场景。 特朗普推特首页(图源:特朗普推特) 特朗普企图在2020年选举中重现2016年的「民粹造王」奇迹,却没有真实及审慎地洞察到执政四年来对美国内政外交的破坏性与结构危害,也没有看到自身的内部政治处境、资本忧虑、盟友反感等因素带来的执政基础的严重松动,更没有注意到「自乱阵脚」带来的内耗损害以及美国对「中国威胁」之焦虑感的进一步深化与病态化。 特朗普没有提出并有效实施「遏制中国」的持续性战略,反而造成内忧外患之加速衰退的现实,从而削弱甚至摧毁了支持其「大刀阔斧」改革与反规范操作的「深层势力」(deep state)之信任。 其三,以白人至上与美国特殊性为代表的保守种族主义。特朗普主义是多头怪兽,具有多面性的特征,许多人往往见其一面而自满,不能全面准确判别其思想与政治全貌。 特朗普主义的深层底色是一种保守种族主义。尽管他以推特平台寻求民粹支持,但不是任何形式的「民」都可以入他的法眼,比如极左组织「安提法」(Antifa)、平权组织「黑命贵」(BLM)等就不属于特朗普的「民粹」范畴。这显示了特朗普的保守种族主义:一方面是白人种族主义,极力维护美国作为「白人美国」的思想、政治与利益特性,对「白左」思潮和政策进行持续性的批判与清理;另一方面则是与基督教思想渊源有关的保守主义,要保守的不是什么多元主义价值观或宗教信仰,而是单一的基督教保守性教义。 白人至上意味著特朗普的「有色人种」政策的收紧甚至倒退,以及在反移民立法与执法上的暴力升级。坚持美国特殊性意味著坚决捍卫「基督教美国」,反对过度的世俗化与多元化。 白人至上迎合了美国人口中普遍存在生育与福利焦虑的中下层白人的政治心理,有助于大规模「吸票」及获取政策调整的民意支持度。美国特殊性则回应了保守派对自由多元主义与白左思潮带来的去道德化、去中心化、去秩序化的「美国衰落」景象的深刻疑虑,并激发起美国内外对于特朗普道德人格的「移情审美」,将其理解为在道德和政治上拯救美国的历史英雄。 特朗普是这些光环与意象扭结组合起来的政治人格,他的上台、执政与黯然离场引发了世界性的思想与政治震撼,甚至引发了华人知识圈的立场冲突和精神分裂,也进一步对美国优越性和民主信仰本身造成危机感和实质性冲击。 同时,特朗普又是一个缺乏真正的革命家道德与民主立法者智慧的投机政客,他政治肉身的光怪陆离曾经一度吸引和误导了全球范围内的无数「川粉」,俘获了底层大众与相当比例知识精英的政治「芳心」,但1月6日的「勤王」闹剧及其后续的政治担当缺陷(习惯性甩锅,哪怕是甩给铁杆川粉),最终造成了特朗普民粹主义政治人格与道德形象的内爆与坍塌。 特朗普及其政治团队企图寻求新的社交媒体以实现政治再起,但风景已过,政治破产的核心正在于人格破产,是关键历史时刻的站位、责任甚至牺牲。 封杀特朗普的帝国理性与民主缺陷 掌握巨大权势与民望的政治领袖往往都会对民主程序与法治存有内在的不满和抗争,甚至有僭越的冲动。这种人格因素在特朗普身上是存在的。特朗普自比林肯第二,但美国建制力量与盟友范畴担心的不是他的「林肯化」,而是在权力与民粹的诱惑下,一步步不加节制且无法挽救地走向法西斯主义或凯撒主义。 1月6日的国会动乱,震撼并吓坏了美国民众、精英集团及盟友体系,于是短暂造成了一种跨党派甚至跨国性的「护法运动」,即美国两党与两院与民主盟友们捐弃前嫌,就美国民主权力交接的程式确定性与制度稳定性达成了高度一致的共识,国会对选举结果的认证程式顺利完成,所有人仿佛一下子都轻松舒了一口气。 在美国参院,必须有20名共和党人「倒戈」,才能通过弹劾案。(图源:路透社) 可想而知,作为民主「圣殿」的美国国会,历史上第一次被现任总统号召动员的「人民」所占领,而有关行动试图阻止的竟然是多数人民投票形成的民主结果,这是怎样一种所谓的民主的「美丽风景线」呢?「美国反对美国」、「人民反对人民」成了对美国民主神话的严格反讽,其意义挫折是空前深刻的。 夹杂著愤怒、恐惧与冲突再临的防范意识,以及美国民主「家丑外扬」的羞辱感,刚刚夺权成功及稳住阵脚的民主党就对特朗普展开了政治施压、封杀与追惩行动,试图羞辱性地造成其「社会性死亡」和「政治性死亡」。 总统选举投票完成后,面对不利结果,特朗普本来计划两步走:其一,穷尽司法程式和社会运动施压机制,抵制拜登胜选和接任,目前来看基本失败;其二,为四年后即2024年的「王者归来」进行提前的政治铺垫、议题掌控以及与基础选民的粘合度建设,对两党进行政治劫持与博弈。 如果操作得当,特朗普尽管下台,但其依赖民粹基础和媒体煽动力的政治优势会得到保持,甚至会因为拜登政府的执政错漏而被放大与期待。然而,经过此次动乱事件,民主的道德基础与程式理性遭到穿底式破坏,特朗普的政治计划被完全打破,不仅精英被吓坏了,人民及盟友也被吓坏了。 出于对特朗普政治人格的极度不信任以及对美国民主重回理性轨道的超强需求,立场与利益不同的人走到了一起,甚至包括彭斯、蓬佩奥及其他共和党核心政治精英也选择了远离特朗普,支持民主过渡、法治与秩序。 对特朗普的「问责」之风是借助这种政治不确定性风险意识而来的,主要包括: 其一,美国主流社交媒体(推特、脸书等)的帐号封杀,堵死「推特治国」的优势网路,对特朗普可谓「一剑封喉」,由此引发对媒体「第四权」滥用与言论自由保护的意见分歧和价值大辩论; 其二,启动美国宪法第25修正案的「总统停权」程式,由副总统彭斯召集多数内阁成员形成关于总统不能履行职责而停权的证明档,提交国会投票表决而生效,但彭斯似乎无意于在超出「权力交接」范畴之外继续展开所谓的「政治反叛」行动,标志著两党针对特朗普的法律行动共识是极其有限与薄弱的; 其三,启动美国宪法的总统弹劾程式,对特朗普而言属于任内第二次,美国历史上首次「二度弹劾」,该程式依法由美国众议院提出,参议院审理,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审理,由参议院投票表决,但弹劾由于程式复杂、两党争议及时间仓促,难以顺利完成。 以上问责形式中,社交媒体封杀是即刻实现的,但存在一定的合法性争议,而总统停权与政治弹劾依宪法程式展开,动力不足,难以奏效,却可以起到政治羞辱及「政治性死亡」宣判的打击意义,切割特朗普与其支持者群体及精英网路的政治合作关系,防范和化解特朗普主义对拜登执政及2024年总统选举的残余影响力。 对特朗普的政治封杀,根源于一种深植美国精英圈的全球化共识与帝国理性: 其一,民主党代表了一种内政上的自由多元主义和全球治理上的自由帝国主义,从政治思想本质、渊源及规范性上更接近一种新「联邦党人主义」,属于美国建制派精英的基本价值观与政治共识,而特朗普主义对此属于一种价值背叛和反动; 其二,以美国社交媒体为代表的「第四权」是美国帝国理性与全球治理技艺的重要支柱,对传播和巩固美国民主的全球声誉及影响力是关键支撑因素,特朗普对美国民主信仰的动摇和破坏,打破了这些社交媒体的核心价值观、帝国事业责任感与规范合意,必须以严厉的封杀行动阻止特朗普的破坏性言论与煽动性影响; 其三,内阁造反的「总统停权」程式是民主党对共和党政治精英的胁迫和鼓动,试图凝聚针对特朗普主义的「泛帝国理性」的新共识,通过将特朗普视为「民主之敌」而重塑美国民主的团结基础与价值依据; 其四,弹劾程式来自共和党占据微弱优势的国会,代表了代议制精英民主对大众民主与民粹领袖的政治批判和反制理性,试图节制和阻遏美国来自底层的逆全球化冲击力和破坏性,以维护美国作为全球化帝国的基本阵线与利益网路。 因此,特朗普必须为其对美国民主与帝国理性的实质破坏行为付出代价,承担责任,最低限度是要被清理出美国政坛,其标志就是「社会性死亡」与「政治性死亡」。如果特朗普试图继续保持政治存在与挑战性角色,不排除总统权力交接后有针对其本人与家族成员更加严厉的刑事调查与惩罚。美国民主政治的残酷生存游戏,正处于狂飙突进的颠覆性状态之中,很有可能越玩越出界了。 但针对特朗普的「民主党」式政治追杀,是否就能够凝聚起美国的民主与帝国共识呢?已经实质分裂的美国会因为「墙倒众人推」式的问责特朗普而重新团结起来吗?特朗普所代表的7400万基础选民的政治愤怒与社会不平等,以及美国本土民众与全球化精英的价值和利益冲突,会就此抚平吗?如果对特朗普的政治追杀矫枉过正,是否会引发美国人民的再次摇摆和反弹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深思。 综合来看,民主党的政治封杀夹杂著政党私利(政治泄愤及阻止特朗普的2024挑战)和对美国本土民众利益的继续压制,拜登执政预期主要功能在于政治维稳及实现既得利益集团的全球利益网路之修复与促进,但对于解决美国本土民众的失败处境以及美帝国的衰退压力并不会产生积极效果: 其一,特朗普主义本身并不是美国民主的病因,而是药方。相比民主党的自由多元主义与自由帝国主义药方,特朗普的治疗药方有利有弊,半途而废,因此进行周全理性的评估还很难有说服力。但有一点,简单否定特朗普并不能直接找到解决美国民主病根的良药。 其二,民主党持续追杀特朗普可能造成6日事件带来的「短暂共识」快速破裂,不仅共和党难以与民主党继续共同行动,而且特朗普的基础选民可能会被激发出新的激烈抗争,造成美国民主政治再次陷入即刻并持续冲突的泥潭,1月20日就是又一次考验的关口。 其三,社交媒体对特朗普的集体封杀令,尽管在合法性上可能难以追责,毕竟「第四权」不是真正的公权力,媒体平台作为私人企业有合法审查平台言论尺度的自治性裁量基准与守则,也有自我判断承担社会责任的辩护理由(比如阻止煽动言论进一步引发暴力冲突),但封杀操作简单粗暴,对言论自由的信仰、价值与尺度造成动摇和冲击,容易激怒特朗普及其支持者的政治敌意,从而破坏美国民主的言论自由空间与条件,进而危及对民主信仰本身的理解与坚持。 特朗普推特帐号被冻结(图源:推特截图) 特朗普个人网路社交帐号全部被封禁(视频截图) 其四,特朗普剩余政治时间的最大主题是权力和平交接,而不是继续推进政治斗争,故民主党的「总统停权」施压及弹劾程式的仓促再启,与美国经历动乱冲突后人心思定及民主共识碎裂重整的普遍心理相悖,而且可能开启一个「穷尽追杀」的政治迫害先例,于美国民主政治到底是福是祸,一时难以权衡判断。 其五,美国的法律与法治程式遭到压抑,频繁动用政治程式解决冲突问题不利于美国法治共识的确认和维护。特朗普的有关罪责适宜留给卸任后的司法程式来解决,不适宜在余下的不足十天的仓促时间里给人留下政治上「赶尽杀绝」的虐杀印象,从而启发和诱导反对力量进行「同态复仇」,拉低美国民主政治的道德底线与合作伦理。特朗普败坏了美国民主,但民主党是否能够重建美国民主,仍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清理特朗普药方不能代替民主重建 抽离个人立场与利益纠葛,特朗普主义的某些判断是对的,尤其是对底层正义的回应及关于美帝国限缩撤退的理性安排。但特朗普主义的思想质地与实施机制是单薄和高风险的,特朗普的独特人格因素也造成了实施过程的不确定性与过大的利益伤害面。 即便美国需要从全球帝国范畴卸载责任,重建本土工业和国民福利,但帝国不是一日建成,也不是一日可退,其复杂关系牵扯与利益缠绕,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一团乱麻。 特朗普对华发动贸易战及循著新冷战思路追求中美深度脱钩,是对全球化市场与美国资本利益网路的严重破坏。特朗普的全球退群主义与对国际责任的粗暴抛弃,是对帝国核心价值遗产与制度架构的背离。 特朗普在国内民主政治中撕裂种族、标榜白人至上及反对移民,破坏了社会团结与美国的「自由熔炉」传统,威胁到美国的人才优势和创新能力的多元基础。特朗普捕捉到了美帝国的危机与病理,但不够审慎、专业及富有智慧,其最终失败既有思想理念上的缺陷与张力,也有实践操作上的失误与过当。 在与特朗普主义的斗争中,我们看到了美国民主基础设施的基本结构与制度韧性仍在: 其一,美国的主流知识界与建制性政治力量保持对特朗普的理念斗争与政治对抗,从而对特朗普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与民粹主义造成相当程度及富有成效的合法而有力的限制; 其二,美国司法体系与法治保持独立性,没有简单跟随特朗普的破坏性政治议程,尤其是联邦最高法院并未因为特朗普提名了3名大法官而对其进行「政治护航」,甚至联邦法官对特朗普的移民禁令、贸易战政策、企业封杀令等都进行了程度不同的司法抵制; 其三,美国国会区分内部议题和外部议题,对外特别是对华斗争上易于形成跨党派共识,对内则起到监督政府与节制破坏性总统行动的宪制功能; 其四,美国的普通民众与民主盟友国家对美国民主的常态规范、选举程式可信度及总统权力交接程式有基本的价值共识与制度信任,没有出现对特朗普「逆反行为」的显著政治援助。 美国民主的上述规范性基础总体上可以节制和对冲特朗普主义朝向法西斯主义或凯撒主义的政治冲击波,为美国民主重建赢得政治社会条件与历史契机。美国民主在价值与制度上的韧性及自我修复能力,我们从1月6日冲突事件中两党与国会两院的联合护法行动中已可见一斑,但这种重建民主的共识在美国的内外冲突条件下仍然是非常薄弱和易于再次破碎的。这就需要美国法治的力量、民主党的政治节制、共和党的政治反思以及美国社会的团结与和解。 总之,特朗普只是药方,对药方的政治批判与清理,无法取代对美国真实问题与矛盾的诊断和回应。美国民主重建不是以批判特朗普结束,而恰恰是以其为负面典型和反思开端,并有勇气直面特朗普主义所捕捉和提出的相关问题,相应设计和提出具有真正科学性与民主建设性的制度化解决方案。 如果民主党一仍其旧,以内政上的自由多元主义继续放任内部价值瓦解与不平等深化,以全球治理上的自由帝国主义继续追求一元化的帝国霸权以及过分补贴帝国治理的高昂成本,美国的帝国病理就不仅不会消解,反而会进一步癌变。 压制特朗普,只是提供了美国民主与帝国理性修复重建的历史契机,民主党的新总统与国会领导层能够借此契机承担起拯救美国民主、调整全球帝国权责关系、修复对外关键性大国关系以及重建负责任全球领导者角色的沉重历史任务吗?无论是拜登,还是佩洛西,我们似乎都难有保持乐观期待的充足理由。 未来十年的美国民主、帝国事业与全球秩序,不是远离了风口,而是更加深入了风险旋涡的真正中心。这一次的「民主911」,破坏的力量来自美国内部,来自帝国心灵的深处,确实是一场「美国反对美国」的严酷历史斗争。这场斗争是怎么来的,是民主研究与帝国研究的关键课题。 至于这场斗争需要怎么进展和结束,则考验著人类尤其是西方迄今为止的民主思想厚度、智慧与当代人的回应责任。如果美国民主都不可避免地遭遇了历史性失败,福山的「自由民主终结论」本身就会被真正终结,或者民主本身至少是不充分和有缺陷的,而人类探索新的善治(good governance)模式的世界历史进程才可能实质性展开。 我们进入或陷入的正是这样一个全球民主秩序衰退与新帝国列强重新竞争的「战国时代」,没有任何国家、民族与个人可以豁免这场伟大历史斗争的煎熬与考验。于此,我们每个人又似乎都与美国民主相关,并深深嵌入了这样一个纷乱重组的历史世界。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来源:观察者网
@ 田飞龙:【新年献词】 2021——振奋于不安的年代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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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飞龙2020,新冠之年,全球受虐,至今未解,不得安生。人与自然的关系失衡,人类理性与欲望的狂飙突进,在这个似乎「历史终结」的全球化「深度」时代,招致了自然的反向平衡与神秘调整。人类以意识形态画地为牢,以科学技术追捕毒踪,以疫苗竞赛安抚人心,以权力和资本的扭结控制市场与生命。真正改变人类历史走向的,竟然不是世界大战,而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瘟疫,一场自然与人类的持久战。 合作抗疫本为公益,但一波三折。「无问西东」的大同理想,敌不过异教、异族、异己之别异观念。古典轴心时代以来,东西文明各以观念与制度的固有传统内修外溢,彼有世界帝国,我有天下主义。近世以来,西方文明日趋巅峰,但终究未能超出敌我区分与异教意识,无法达于大同。疫情肆虐,人类世界的内在敌意与文明断层线赫然在前,列强谋划的逆全球化与民粹风暴骤起于后。全球化,一个趋于大同和团结的共同理想,面临结构崩解的极大风险。贸易战先于新冠,新冠激化冷战,权力博弈加剧,地缘冲突升级,一个「战国世界」破坏了无数个人、家庭、民族乃至于利益集团的扁平流畅之世界规范理想。 这是一个剧烈变迁的不安时代。2020年初武汉首发疫情,竟有人联想和期待一个政治的「切尔诺贝利时刻」,生灵涂炭不念,冷战旧梦常温,并夹杂历史幽怨和一厢情愿,于是只能前后矛盾,为天下笑。美国疫情泛滥,联邦制魅力顿挫,民主责任制消弭,人民健康安全不敌经济指标、连任预期和冷战利益。中美抗疫长线比较,增加了国人自信,刺破了崇美迷梦,也渐然拉平了中西沟壑。事实胜于雄辩,实践是最好的教师,中西方关系提前进入一个「准平等期」,东方主义的迷雾快速消散。这是不安时代的一个显著亮色。 中国在2020的改革进入快车道,这是综合前后三十年的体系性改革,是回到自身文明、历史与制度传统的定型化改革。十九大报告宣示了中国民族复兴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远端理想,传递著中国作为世界历史民族的自我肯定与进取意志。 2020,中国以坚定的全球化立场及民族国家的利益自觉,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并展现了综合实力前所未有的高度及能量: 其一,「以人民为中心」的整体抗疫模式,是中国文明与体制比较优势的集中展现,文明不仅以最弱者的待遇为尺度,也以最危机状态的整体安全为尺度。 其二,「与世界合作」的全球化立场,包括与WHO的完全合作、对多国的疫情援助、RCEP/中欧投资协定的闯关成功以及坚定维护WTO多边贸易秩序的建设性实践,这些努力有效批判和对冲了美国的逆全球化与特朗普主义的新冷战,成为世界经济秩序的稳定性支柱。 其三,「一国两制」范畴的依法治理与持续开放,主要包括因应香港变乱而制定《香港国安法》以及因应两岸关系对抗现实而主动承担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治理责任,凸显「一国」在这一实验性宪制模式中的立法者与秩序保护者角色。港台依托西方背景和干预的「传统优势时代」就此终结,一个必须也必然适应于「一国两制」国家主场的新时代拉开帷幕。在香港,我称之为「一国两制」的下半场。在台湾,我称之为「一国两制」的主场统一进程。 其四,依法治国范畴更加坚定展现党的领导的法理正当性与制度公共性,统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构。新时代改革的最大特征即为党的领导的自我理性化和制度化,这不仅包含于2014年依法治国的决定之中,也体现于2018年的结构性修宪。党的领导是我国民主革命的主要制度成果之一,也是既定宪法原则,但如何自我形塑为一种相容于中国宪法秩序的内在要素和理性法权,长期挑战著中国宏观治理的规范性与稳定性。2020年岁末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一定程度上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根据与实践取向的重大问题,也为党的领导的理性法权塑造提供权威指南。宏观思路既定,分系统的制度细节将逐步调整适配。党是领导一切的,但一切需从实际出发。执政党的法治自觉既是权力自觉,更是规范与伦理的自觉,是「更大权力、更大责任、更大约束」的权力自我理性化进程。这无异于执政党的又一次自我革命,一次以法治原理进行的自我规范化与理性化的革命。 其五,积极培育「中式全球化」的结构增量,促进多中心的全球化机制发育,主要包括「一带一路」倡议的精细化实践、粤港澳大湾区的升级发展以及人民币国际化、数位人民币等金融安全设施的创发、跨国5G的通讯世界的建构。这些自我增量不是取代既有全球化,而是根据自身利益、能力与安全而采取的并轨全球化行为。任何增量发展均不是封闭操作及寻求新霸权,而是制衡既定霸权,寻求多元、公正、可持续的全球化基础设施框架。 纵然2020中国确定地站稳脚跟并有所进展,甚至世界格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利好条件,但我们绝不应低估2021年的历史风险性和全球化的冲突能量。在建党百年及新冠次年的系列挑战中,我们应保持清晰的战略判断与实践作为,与人民为为友,与世界为友。 其一,宏观上,中美关系与准冷战冲突仍然是主线,风险转移与叠加难以避免。特朗普已去,特朗普的核心遗产仍在,新冷战的朝野共识未解。拜登对特朗普遗产的继承面预期将超过修正面,这是由美国国家利益的本质及中美关系的冲突性质决定的。管控中美关系宏观风险,延缓美国极端行为的决断时间与执行力度,引导多方力量制衡美国的破坏性,创造中美更多利益交集,并以坚定的法律与政治行动传递中国国家意志信号,是处理中美关系的复调策略。 其二,国内制度风险与价值观冲突不容忽视。新时代具有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阶段的综合化与自主化性质,但调整转型太快,脑筋急转弯,政治决断频频超前于社会意识与学术判断,加之历史沟壑难平,利益、立场与改革愿景有别,观念与知识转型调整一时无法完成,其内在冲突性和对抗性不可能一朝消解,甚至局部激化。这些都是新时代改革之内部阻力与风险的来源。甚至新思想、新官僚、新智库、新体制也仍然未臻成熟。出路可虑者:法治优先,尊重国家法律已有规范和治理秩序,民主政治循序发展,内外回圈有机整合,积极回应后疫情的经济顿挫与民生疾苦,建立更为公平的分配机制,以坚定有力而精准的系统改革回应和解决内部矛盾冲突。以中国的巨量影响,任何内政修为,万民系之,天下瞩目,从来就不是简单的内部事务,必然牵涉国民认同和国际认可,从而根本上决定了中国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可接受性与基本前景。 其三,中国整体发展的文明论根基仍需思虑和结构化。凝聚国族及协和万邦的,不只是一时的技术突破和经济繁荣,甚至不是专家式的政策与制度诊断,而是文明根基的重塑与共识化。中国的主导意识形态自然是马克思主义及其发展形态,但文明论根基却在五千年中华文化之历史与规范,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正是在这一正确的文明论意识与方法论基础上得以不断取得思想创新与实践突破的。然而就中华文化内在构成而言,主次仍有不谐。以2020年岁末之历史巨制《大秦赋》为例,剧本、演员和演技是技术性层面,争执的关键乃在儒法之争。法家建构中国国家理性,在历史和学术上已有确证,但善治不止于国家理性,还需法度优良、人心教化、社会和谐等。此剧撕开的儒法之争,秦风与过秦风的精神冲突,古时已有,现今更烈。法家立定国家本位,儒家固守社会本位,批评者多为自由个人主义一派,引儒批法,或径直以现代性抨击中国传统,说的是《大秦赋》,诉的是今朝事。文明论根基之争,重现了近代以来的「中西古今」道统与合法性之争,由内而外,惨烈非常,从未有思想和理论上的真正解决方案。斗争或有结果,思想无法捏就。真正的民族复兴,必有真正的「中国思想」为之奠基,才可靠、可信与可持久。 总之,2020在新冷战与新冠疫情的全球风雨中飘忽而过,中国与世界均陷入更加不安和不确定的氛围之中。在不安的年代里,中国以和为贵,以发展为务,以自身文明的天下尺度为规范,以全球化的理性精神为引导,以民族复兴的长期事业为依归,逐步走出了一条自主现代化与全球化道路。就像西方的全球化泽被世界一样,中国的全球化因其文化原因更可能是人类的持久福音。我们乐见在2020/2021交替之际,亚洲范畴的RCEP与亚欧范畴的中欧投资协定尘埃落地,世界秩序进入麦金德所谓的「世界岛」的向心建构阶段。即便是最强者美国,也不能逆全球化潮流而动,不能否定和平发展的公益本质与共用法则,否则只能自我边缘化。至于美国选举争议和总统权力交接斗争,以及美国疫情的持续恶化,表征的乃是疲惫帝国的腐化与衰变,类同晚期罗马景象,如不能回归全球化与和平发展的人类理性轨道,其国际政治与发展的挫折还将持续。在不安的2021,中国将更加凸显为世界增长的中心,中欧或成为止刹「逆全球化」的制动机制与重新发展的关键动力。我们当振奋于这一不安的时代,不负文明,野蛮生长。 (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太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驻站研究员,法学博士编辑: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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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紫荆杂志_紫荆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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