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越来越多香港长者选择到大湾区生活。为方便这些长者获得适切的医疗服务,香港特区政府于二○二四年推出了“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简称:“试点计划”),并于二○二五年八月底全面覆盖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连同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及其外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长者在内地可使用医疗券的服务点已增至合共21个,详情可参考以下连结(https://gia.info.gov.hk/general/202508/18/P2025081800799_507012_1_1755515099786.pdf)。各参与服务点均会展示计划标志,方便长者识别。
合资格人士
年满 65 岁或以上、持有效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并同意加入电子健康系统(“医健通”)的长者,均可参与试点计划。
注:即不包括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但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的人士
适用范围
长者须亲身到试点医疗机构指定科室接受门诊医疗护理服务。医疗券不适用于住院服务、须预先缴费的医疗护理服务、日间手术程序,亦不可用於单纯购买物品、药物、医疗仪器和用品等。此外,医疗券不可以与国家医疗保险同时用作支付同一次医疗服务。
配偶共用医疗券
两名合资格及有配偶关系的长者,经双方同意并完成医疗券户口连结程序后,便可共用对方的医疗券,此安排同样适用于试点计划。请留意,长者每次使用配偶的医疗券户口时,必须向医疗机构出示其配偶最新的有效香港身份证副本,以作核对。
长者医疗券奖赏先导计划
此计划同样适用于试点医疗机构,长者在指定科室接受健康检查、预防疾病、跟进/监测慢性疾病门诊服务等特定基层医疗服务,在同一年度内累积使用医疗券金额满1000港元或以上,便可获取500港元奖赏于下一次接受特定基层医疗服务时使用。奖赏的使用期限为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长者可参阅以下网页了解更多资料: https://www.hcv.gov.hk/tc/use_of_vouchers/pilot_reward_scheme.html
结算
由于医疗券是以港币为单位,而内地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服务费用则以人民币结算。因此医疗机构会根据每月更新的换算率计算需扣除的医疗券金额。每月的医疗券换算率会由香港特区政府每月调整一次,并标示于医疗机构的指定收费处,供长者参考。
精明使用医疗券小贴士
长者求诊前应先查阅自己的医疗券户口余额,并向试点医疗机构了解服务及收费详情。要注意,使用医疗券与否不应影响服务收费。试点医疗机构会为长者申报使用医疗券,有关户口内的医疗券使用记录亦会即时更新。在完成申报后,医疗机构会给长者一份印有其医疗券户口余额的记录,以供保存。
个案分享
陈先生往内地旅游期间到访一家眼镜店,职员声称可以使用香港医疗券支付验眼及配眼镜费用,并游说他在店内配眼镜。
注意事项
现时在内地,长者只可于大湾区内21个服务点的指定科室使用医疗券,相关服务范围并不涵盖市面上的一般眼镜店。长者要提防不实广告或宣传,以免引致不必要的金钱损失。
长者可于“试点计划”网页(https://www.hcv.gov.hk//tc/hcv_gba_pilot_scheme/index.html)查阅参与计划医疗机构的详情。如怀疑参与计划的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券计划的规定,可致电2838 2311向计划热线职员提供相关资料及详情。长者亦可直接向相关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或在有需要时向市级卫生当局就“试点计划”医疗机构作出投诉。
如欲了解更多关于“长者医疗券计划”的资料,请浏览卫生署医疗券网页(https://www.hcv.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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