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国集团(G7)同意让美国跨国企业免受“全球最低税负制”部分条款约束,换取美国删除“大而美”减税法案中有关“报复税”的条款。
G7周六宣布达成一项协议,豁免美国大型跨国企业缴纳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内部商定的15%最低税率。
该协议上周由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提出,他当时表示,该协议维护了美国利益,作为交换条件,他要求美国国会取消“大而美”法案的第889条款,该条款规定对其他国家征收报复性税收。
2021年,136个国家和地区达成了一项历史性的协议,该协议规定了跨国公司15%的最低税率,并承诺将部分利润分配给利润产生的国家。
该协议由经合组织和二十国集团(G20)推动,由两个支柱组成。第一个支柱旨在要求大型跨国公司至少缴纳15%的企业税,第二个支柱涉及税收权的重新分配。
该全球税收协议是在美国拜登政府任内谈判达成的,旨在避免各国之间为设定更低的企业税而展开竞争,并遏制大型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
尽管特朗普1月20日入主白宫后签署了两项行政命令,宣布美国退出该协议,但欧洲国家仍可继续对在其境内运营的美国企业征税。
对于七国集团成员国而言,拟议中的修改内容将为“未来的国际税收体系带来更大的稳定性和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