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维展
11月8日,中央港澳办、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深圳主持香港工商界人士座谈会,会议上有行政长官李家超及29位香港工商界代表参加。夏宝龙主任在会中指出,香港的发展目前面临诸多挑战,呼吁工商界应当挺身而出,勇于面对困难。同时,他强调香港特区政府需要坐言起行,以推动各个领域的改革,增强发展动能。
推动低空经济等新兴商业模式的发展,离不开工商界的创造力和冒险精神。笔者认为,除了在施政报告中提到救援、测量、送货和载客等具体应用范畴,还提出了无人机“无处不旅游”和无人机广告等适合香港的应用场景,希望能够抛砖引玉,鼓励更多具备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勇于尝试,摸著石头过河,争取在低空经济领域开拓崭新发展契机。
除了私人市场的投入,香港政府亦须主导相关的配套发展。随著无人机的普及,安全管理和相关法律的完善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无人机的运行涉及公共安全、隐私保护及空域管理等多方面问题,若不妥善处理,将会对市民的生活甚至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威胁。因此,本文将延续前文的讨论,深入分析无人机安全管理的现状,并提出具体的完善方向。本文将深入探讨无人机安全管理的几个关键,包括低空基础设施的完善、违法行为的监管措施、飞行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低空飞行资料的安全保护。
背景
当前,虽然现行《小型无人机令》对重量为25公斤以下的小型无人机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框架,但随著新型飞行器的出现,包括较大型的无人机(重量超过25公斤)以及有人或无人驾驶的电动垂直起降载人飞行器(简称eVTOL),现有法律已难以涵盖其特性和使用情况。
低空飞行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它位于三维空间中。相较于地面交通(只在地面上行驶)和航运交通(在一般情况,在空中平面维持一定高度行驶,并且只在特定地点如机场等降落),低空飞行涉及的垂直升降使其多出了一个维度,从而使得低空飞行的安全管理更加复杂。
因此,为确保香港在低空经济领域的茁壮成长,香港政府迫切需要建立更为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为这些新型飞行器的管理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引。
低空基础设施的完善
除无人机的硬件安全性以外,无人机飞行安全管理的重要前提是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随著香港政府大力发展低空经济,在可预见的未来,低空空域将会变得异常繁忙。因此,有效规划和监管各类无人机的飞行航线,将成为确保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在这个方面,可借鉴的他山之石在中国内地。广州、深圳等地已经建立了多个无人机机场和飞行控制平台,并结合不断进步的AI算法,形成了一个完善的低空智能遥感网络。这个网络具备指挥调度、航线规划、飞行控制和航线管理等功能,甚至可以实现无人机的自动放飞、自动回收和自动充电,从而使低空经济得到全天候的发展。
低空飞行违法行为的具体监理措施
上述低空智能遥感网络的完善使我们能更有效地指挥和监测无人机的飞行。因此,当出现“黑飞”情况(即未获相关部门批准、未进行实名登记或在禁止飞行的空域内违法飞行)时,相关执法部门和民航处能迅速介入,减少如航班延误,无人机空难的情况出现,从而避免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对于低空飞行领域的违法行为,香港政府应当制定明确的法规及指引,当中包括:
改良现行香港飞行器、无人机登记制度,实施更有效的飞行许可管理;
加强对飞行器操作人员的资质审查和监管;
明确低空禁航区和管制区,严格管控非法飞行活动;及
检讨现行就干扰无人机、飞行器的法律责任及执法力度,加强监管违法使用反无人飞行器系统及无人机干扰枪的行为。
低空飞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
再一次,我们可以借鉴内地的政策和法规(如《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以了解相关的完善方向。深圳条例明确采取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各方行为认定责任归属,并应当根据以下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责任归属,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飞行器本身的机载设备和通信设备;
低空飞行服务网平台等记录的航空器运作状态,而应当包括飞行操作人员的资质和操作行为;及
周边环境的客观讯息,如天气、地形障碍物及低空交通管制系统的运行情况。
低空飞行资料安全的保护义务
低空飞行活动涉及大量的飞行数据和个人隐私信息,政府应当明确相关保护义务。
不法分子会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如网络攻击(如阻断服务攻击DDoS)、内部人员泄密等,取得低空飞行系统的关键数据,如实时飞行轨迹、飞行计划、通讯信号、气象数据等。一旦这些数据落入不法之徒的手中,被篡改或者遭到破坏,就可能导致整个低空飞行系统的瘫痪,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因此,一方面政府要规范无人机、飞行器运营商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方式以及范围,严格限制收集有关个人隐私的信息;另一方面信息收集方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包括加强系统防护、限制访问权限、以及设置匿名化处理等,切实保障低空飞行活动中敏感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堵塞黑客利用漏洞的可能。
由于无人机强大的感测能力和广泛的活动范围很容易在有意或无意间捕捉沿途居民的生活信息、人脸和车牌等个人隐私资料,于1996年订立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已难以完全涵盖无人机日益增多所带来的隐私风险。近期发生的多起无人机偷拍事件,例如2022年于香港的酒店房间偷拍案,以及跳水奥运金牌得主全红婵的家被围堵并偷拍等,均凸显政府需加强执法,打击侵犯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以维护公众在低空飞行活动中的隐私安全。
结论
在改革的时代背景下,香港特区政府定必不负中央的信任,致力寻求创新的发展动能,为祖国发展出一分力。由地面到天空、从二维到三维,无人机的广泛应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与创新,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确保低空飞行的安全性与合规性,中国香港必须在法律和行政管理上持续进行完善。
无可否认,发展低空经济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为此,港府应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案例,结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制定出更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低空经济发展蓝图。
同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中流砥柱,工商界和金融机构亦会扮演重要角色,积极加大对低空经济创新企业的投融资支持。透过贷款和股权投资等方式,为技术研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注入必要的资金。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开发相应的金融服务产品,如保险和基金,以全方位支持低空经济的产业链。此外,金融界应与政府、科研机构、工商企业及监管机构建立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低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香港注入新的经济动力。
展望未来,随著“发展低空经济工作组”的成立和多项试点项目的推进,加上一众出色且心系社会发展的工商界人士的全力支持和协作,相信无人机将引领香港飞越各种困境,攀越各种高峰,于通往成功的航道上翱翔。
(作者为香港青年会理事兼评论员、见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