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晓辉
香港特区律政司近日就《仲裁条例》(第609章)的拟议修订展开为期一个月的持份者咨询,并计划明年初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草案、争取同年内完成修订。从去年10月成立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组,到如今迅速推出咨询,前后不过一年有余,节奏之快,折射的是香港在国际仲裁竞争格局中的强烈危机感与进取心。
放眼全球,仲裁枢纽之争早已白热化。新加坡凭借《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的本地化深耕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品牌经营,近年持续扩大份额;伦敦、巴黎等传统仲裁地亦不断更新法律框架,巩固既有优势。国际商事仲裁的“用脚投票”特性极强——当事人选择仲裁地,看的正是法律是否现代、程序是否高效、保密是否可靠、裁决能否顺利执行。任何一个环节的落后,都可能导致案件外流。香港若不主动求变,领先优势便会在不知不觉中被侵蚀。
细看是次修订的四个范畴——速度与便利性、保密性、适用范围、公平与公义,可谓直击要害。仲裁相较诉讼的最大卖点,本是快捷与保密,但实务中仲裁程序冗长化、“诉讼化”的弊病日益突出,费用与时间成本水涨船高,令不少当事人却步。强化程序效率、明确保密保障,正是回应业界痛点,让仲裁回归“快、省、密”的本源。而扩大适用范围、让仲裁更便利地用于各类争议,则有助释放中小企业及新兴领域(如知识产权、建筑工程、金融衍生品等)的仲裁需求,做大市场蛋糕。
尤值一提的是,是次改革并非闭门造车。工作小组由司长、副司长亲自领军,成员涵盖法律及争议解决业界专家,再辅以公开咨询,体现了“政府主导、业界参与”的良性互动。仲裁法律是一门高度专业的实务学问,条文设计的细微差异足以影响实践效果。广纳仲裁员、律师、企业法务及国际机构的意见,方能确保修订既接轨国际最佳做法,又贴合本地实际。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仲裁制度改革是香港法治软实力建设的重要一环。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每年签订的跨境商业合同数以万计,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国际投资者的信心。一个高效、公正、与国际接轨的仲裁体系,不仅能吸引更多商事主体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更能与香港的金融、贸易、专业服务优势形成乘数效应,企业在香港签约、在香港仲裁、在香港执行,整条商业价值链得以本地沉淀,带动法律、会计、翻译等上下游专业服务的发展。此外,背靠国家的区位优势,内地与香港在仲裁裁决相互执行、仲裁程序相互保全等方面已有制度性安排,更是新加坡等地难以复制的独特筹码,用好这一优势,香港方能在大湾区及“一带一路”争议解决市场中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环保从业员总会主席,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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