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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乐士(英)| 香港特别行政区前刑事检控专员、资深大律师、法学教授
香港凭借区位优势、法治根基与国际视野,已发展成为仲裁调解服务重镇。国际调解院是世界上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与海牙国际法院、常设仲裁法院等机构比肩。这意味著香港的调解实践正与全球愿景同频共振。
2025年5月30日,行政长官李家超出席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并致辞。这场历史性盛会吸引了外交部长王毅及60余国代表、约20个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参与。李家超称,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香港「深感荣幸」,强调这座城市「始终坚持建立桥梁而非架设壁垒」的特质。

此言非虚。香港健全的法律体系使其成为替代性争议解决的理想平台。李家超阐释国际调解院将为不同文化、语言和法律体系的国家提供基于相互尊重的国际争端解决途径,这一愿景令人瞩目。
凭借区位优势、法治根基与国际视野,香港已发展成为仲裁调解服务重镇,尤其在商业纠纷解决领域表现突出。1997年以来,特区政府积极推动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成效显著。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这一战略已见成效。
在中国等主张共商共建原则的国家完成《建立国际调解院公约》谈判后,各方商定于5月30日在香港举行签署仪式(后续将进入成员国批准程序),并确定国际调解院总部永久落户香港。这座前湾仔警署历史建筑内的现代化办公区即将竣工,届时该机构将成为享有外交特权的独立国际组织——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其意义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为过。
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香港,使香港与海牙国际法院、常设仲裁法院等机构比肩。中央政府对香港始终寄予厚望并不离不弃,如今这份信任终得回报令人欣慰。仲裁与调解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虽同为成本高昂民事诉讼的替代方案,但存在显著差异:仲裁需双方在缔约时约定由独立仲裁员裁决争议,其决定具终局约束力;调解则更为灵活,调解员通过对话推动双方达成协议但不直接裁决。在这两个领域,香港都是公认的领军者。根据2025年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国际仲裁调查,香港与新加坡并列亚太区首位,全球范围内仅次於伦敦,位列第二。这些成就充分彰显香港在复杂国际环境中的韧性。
尽管仲裁历史更悠久,但调解正日益凸显价值。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指出,调解已成为解决复杂争议的卓越管理工具。事实上,《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可能危及国际和平的争端应优先通过谈判、调解等和平方式解决。联合国前秘书长潘基文也曾强调,调解是预防、管理和解决冲突的最有效手段之一。这意味著香港的调解实践正与全球愿景同频共振,站在了历史正确的一边。
调解可应用于国家间争端、国民涉外纠纷及企业商业争议等多场景。在香港设立提供顶级调解服务的专业机构,必将惠及各方,尤其有利于中国与全球投资伙伴(包括那些希望在中国内地开展业务的企业)。
国际调解院的成立对香港意义非凡。它向世界宣告:这座城市已成功摆脱2019-2020年企图破坏「一国两制」的行径带来的阴霾,不仅重返国际舞台,更在持续增强影响力。
本文发表于《紫荆论坛》2025年4-6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