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中成药过渡性注册转为正式注册的审批工作已全部完成,而过渡性注册中成药制度将于六月三十日正式结束,届时所有在香港销售的中成药均须持有效正式注册,标志着香港中医药监管体系踏入新阶段。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条例》),所有中成药必须经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辖下中药组注册,方可在香港销售、进口或管有。中成药注册须符合中药组就安全、品质及成效三方面的严格要求。
为兼顾行业实际情况,政府早年实施过渡性安排︰允许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已在港制造或销售、并符合过渡性注册资格的中成药,持「确认中成药过渡性注册通知书」(HKP)在申请「中成药注册证明书」(HKC)期间继续销售。过渡性注册安排实施期间,中药组累计受理14 172宗HKP申请,核准发出HKP共9 150宗,当中6 174宗成功获发HKC。其余2 976宗个案未获HKC,原因包括申请人未能提交所需资料、自行撤回申请,或被取消HKP资格等。鉴于业界需时适应注册要求及疫情影响等因素,中药组此前数度延长提交注册资料期限。二○二四年二月,中药组作出最终决定︰所有HKP转HKC个案须于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完成,逾期个案的HKP会被取消,相关产品不得继续在港销售、进口或管有。市民如有需要核对注册中成药的资料,可查阅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的网页。中成药注册制度的全面实施不仅增强了社会各界对香港中药监管体系的信心,更有力推动本地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中医药国际化重要枢纽的战略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