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杂志(记者 郭孟琦 李天源)4月3日香港报道: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的4月15日设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作为专门负责香港政府法律事务的部门,律政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设立“维护国家安全检控科”,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近日在接受《紫荆》杂志记者访问时表示,《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效果可谓“立竿见影”,填补了香港一直以来缺乏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短板。

记者:今年四月十五日是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而今年亦是《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五周年。回顾《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立法过程,请问有何感受?副司长以往曾以锁好门窗比喻国家安全不要让坏人有机可乘,现在《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经实施,请分享这是否已经代表锁好门窗、没有国安危机、坏人不会有机可乘?律政司在这方面,可以担当什么重任维护国家安全?
张国钧:4月15日就迎来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意义非常之重大,《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通过后,“立竿见影”就是描述其效果的关键词。
为什么这样讲,其实之前我有用过deepseek去解释“立竿见影”这个词,解释得简单易明,意思是“竖起一根竿,立刻就会出现影子“,用来比喻收效迅速。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通过,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自从《香港国安法》通过后,之前香港频繁出现的暴力事件和罪案有了显著减少,令香港社会变得更加稳定。可以说,《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填补了香港一直以来所缺乏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工具,以前我们没有这个工具,现在有这个工具填补了这方面的短板,让香港社会恢复稳定,这就是我的感受。
之前我用“锁好门窗”去比喻国家安全,现在我们香港拥有了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经“锁好门窗”了,但是是否我们“锁好门窗”后就可以一劳永逸了?那一定不是的。我再用回“锁好门窗”的例子,就算锁好门窗都有可能会发生爆窃案,就算锁好门窗,匪徒的手段也会层出不穷,甚至变本加厉。锁好门窗别人也会不断试图寻找弱点,打烂窗户闯入房间都是有可能发生的。所以,虽然香港现在在国家安全方面做到了“锁好门窗”,但我们仍然需要不时检视我们的“门窗”,第一,是否锁得很好,第二,就算锁好了,会不会还有别的风险出现、会不会有人变本加厉危害国家安全。
因此,尽管已经制定好《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但我们也会不时检讨香港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工具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更新,使其更加稳固完备。
记者:香港特区国家安全展览厅是香港首个有系统地介绍国家安全的专厅,自2024年8月7日对外开放,广受香港市民及旅客欢迎;而特区政府去年亦举办了多个包含爱国主义教育元素的展览,请问律政司是否有组织活动鼓励业界及市民参观香港特区国家安全展览厅,让他们明白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加国家安全意识?活动有何效益?
张国钧:我们很重视国家安全展览厅,这个展览厅可以帮助我们教育香港市民和香港的下一代。去年我们分批安排律政司所有律师同事参观展览厅,令他们明白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不只是单单与负责国家安全的律师有关系,其实就算做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国际法律案件的律师,也都需要具备完整的国家安全概念,所以我们坚持每一个律师都要抽时间参观展览厅,去年我们完成了这个工作。
现在律政司有一个有关法治教育的领袖培训计划,相关的委员会委员都参观了国家安全展览厅,也安排了该计划的学员去参观展览厅,让大家都有机会去接触有关国家安全内容详实、资料完备的展览厅,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将来我们还会安排更多新入职同事、新学员,去参观国家安全展览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