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将于本月30日出席在香港举行的《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这一消息迅速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作为首个以调解为核心职能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国际调解院成立不仅是中国外交的里程碑式突破,更是全球治理体系从“西方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型的重要信号。从香港国际地位的提升到发展中国话语权的强化,这一事件背后折射出国际秩序演变的深层逻辑。
国际调解的“中国方案”:填补全球治理体系空白
当前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深陷“诉讼霸权”困境——WTO上诉机构停摆多年,国际法院(ICJ)常被诟病程序冗长且政治化,而私人仲裁则因高昂成本与透明度问题饱受争议。国际调解院以“和为贵”的东方哲学为根基,通过非对抗性、灵活高效的调解机制,为全球治理提供了一种“低成本、高包容性”的新选项。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调解院创始成员国以发展中国家为主,但参与方涵盖近60个国家和20个国际组织,这种“南南合作+南北对话”的架构,直指现行国际法体系中长期存在的结构性失衡。正如上世纪“万隆会议”推动不结盟运动一样,调解院的成立或将成为发展中国家集体重构国际规则话语权的关键一步。
香港的“法律枢纽”角色:普通法优势赋能全球治理
香港作为调解院总部所在地,其战略价值远超地理意义。一方面,成熟的普通法体系、高度国际化的司法人才储备,以及全球第三大法律服务中心的地位,为调解院提供了专业保障;另一方面,香港背靠内地、面向全球的“超级联系人”属性,使其成为连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经济体的天然桥梁。
在西方频繁炒作“香港法治衰落”的背景下,国际调解院落地恰是对此类论调的有力回击。香港凭借其独特的制度韧性,正从“国际金融中心”向“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拓展新维度。未来,随着调解案件积累和规则制定参与度提升,香港或将成为与海牙、日内瓦比肩的全球治理地标。
超越法律功能:调解院的地缘政治溢出效应
国际调解院的意义绝非仅限于法律技术层面。在经济民族主义抬头、地缘冲突频发的当下,其“协商优先”的运作逻辑暗合全球对“去风险化”的迫切需求。例如,在“全球南方”国家债务纠纷、跨国基建合作争端等议题上,调解院可成为避免矛盾升级的“减压阀”。
更深远的影响在于文化价值观输出。与西方“零和博弈”思维不同,调解机制强调“共情共赢”,这种东方治理哲学的国际化,或将软化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对抗性叙事。若调解院能成功处理几起标志性争端,其模式可能向气候变化、数字治理等领域延伸,形成对联合国框架的补充。
从机制创新到规则重塑,全球治理的“和合”新范式
当然,调解院面临的核心挑战在于如何建立公信力:既要避免被贴上“中国主导”的标签,又需确保调解结果能被大国接受。参考亚投行(AIIB)的发展经验,其成功关键在于“专业中立性”与“普惠性”的平衡——前者依赖透明规则设计,后者需通过解决中小国家的实际诉求积累口碑。
长期来看,若调解院能与现有机制形成互补(如与ICSID合作投资争端、与WTO共享贸易纠纷案例),甚至推动形成“调解-仲裁-诉讼”的阶梯式解决链条,则有望成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催化剂。特别是在美国频繁“退群毁约”的背景下,中国以“体系补位者”姿态参与规则制定,这种务实策略比直接挑战西方霸权更具可持续性。
国际调解院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从国际规则的“接受者”向“塑造者”转型进入新阶段。香港作为这一进程的支点,其“一国两制”的独特价值再次得到验证。对于世界而言,这一机制能否成功,不仅关乎争端解决效率,更是一次对“强权即公理”还是“对话促和平”的文明选择。在百年变局的十字路口,东方智慧或将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新的精神座标。
(作者系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粤港澳大湾区联合调解研究院跨境法律顾问,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