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两会正在北京隆重召开,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备受瞩目。报告谈及港澳工作时首次提到支持港澳“深化国际交往合作”,值得社会各界关注。在笔者看来,香港要实现“深化国际交往合作,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这一宏伟目标,关键在于善用“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发挥“超级联系人”重要作用。
“一国两制”作为一项伟大的制度创举,为香港带来了独一无二的发展优势。从政治层面看,香港在“一国”原则的坚实保障下,享有高度自治权,同时又能依托国家强大的后盾,在国际舞台上展现独特魅力。在经济领域,“一国两制”赋予香港特殊的经济地位:既可与内地广阔市场紧密相连,共享内地经济发展的红利;又能保持与国际市场的深度融合,成为连接内地与世界的经济桥梁。
从法治角度,宪法和基本法确定了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尤其是,国家安全法律的保障是香港稳定繁荣的基石;同时,本港普通法体系在联通世界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国际商业和法律事务中,普通法被广泛认可和应用。香港借此在国际金融、贸易等领域建立起了良好信誉,吸引了大量国际投资者。许多国际商业合同选择在香港签订,国际仲裁也常常将香港作为首选仲裁地之一,都彰显香港普通法在国际交往中的重要价值。正因此,香港要用好这种优势促进中外法律、经贸和文化交流,持续深化国际交往合作。
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郑雁雄在香港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全体会议上指出,香港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强“兴”的动能,需把握好五个关键词。一是“制度优势”,二是“改革创新”,三是“高质量发展”,四是“内联外通”,五是“防御风险”。笔者认为,激发新时代“一国两制”的无穷魅力,发挥香港“内联外通”优势,促进特区高质量发展,也需在法治建设上改革创新。
首先,随着全球经济形势迭变,尤其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技迅猛发展,香港应紧跟时代步伐,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商业法律,如在数字经济、绿色金融等领域制定专门法律规范,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商业法律制度,为深化国际交往合作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保障。
其次,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上,要加强香港与内地的司法协助,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并积极发挥香港在跨境争议解决中的作用。回归以来,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先后签署了多项司法协助安排,而去年生效的《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是目前覆盖面和影响力最大的实现民商事案件判决异地互认与执行的制度性安排,系克服两地法律制度、司法理念乃至立法技术等差异,合作达成的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制度性成果。本月1日,CEPA服务贸易《协议二》正式实施。《协议二》带来多项制度创新,包括新增“港资港法”“港资港仲裁”等便利香港投资者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上月也已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出7项新举措,进一步扩大“港资港法”“港资港仲裁”适用范围,将有利于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主要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
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日前参加港澳地区全国政协委员联组会及香港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更坚定维护国家安全,更凝心聚力拼经济、谋发展、搞建设,更扎实有力巩固提升香港独特地位和优势。对此,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因制制宜,在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基础上,筑牢国家安全法律屏障,并充分发挥普通法优势,以法治力量护航本港进一步深化国际交往合作、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作者系香港执业律师、中华海外联谊会港区理事、香港重庆总会副会长,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