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健慈:依法严打国安罪犯 彰显法治公义-紫荆网

傅健慈:依法严打国安罪犯 彰显法治公义

日期:2024-12-25 来源:橙新闻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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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幕截图 2024-12-25 下午4.3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犯了法,便应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资料图片

文|傅健慈

在12月24日,香港特区政府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在宪报刊登公告,将许智峰、郭凤仪、袁弓夷、郭荣铿、任建峰、许颖婷以及邵岚列为指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潜逃者。实施包括“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撤销特区护照”、“执业资格暂时吊销”及“暂时罢免董事职位”等措施,即时生效。

任何人禁止向他们供资金或处理资金,不能够跟他们合伙做生意或投资。郭荣铿及任建峰亦被吊销法律执业资格,而“暂时罢免董事职位”措施则适用于袁弓夷。

这此措施有效针对潜逃的罪犯不当处理相关财产,完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属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举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财产权仍然依法受到保障,受通知书影响人士可根据《实施细则》,向原讼法庭申请撤销通知书,或者申请特许或更改特许处理财产。有关申请特许处理的机制,是在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与保障财产权之间作出平衡。

事实证明,这些被通缉的国安罪犯,不知悔改,甘愿充当外国反华势力的马前卒,不断唱衰内地和香港,不断叫嚣制裁内地和香港的官员。特区政府采取的措施非常有效,部分人士可能会乞求外国政权给予他们某些身份,但当他们没有利用价值,就会失去这些身份,变成弃卒,他们的特区护照被取消后,就不能去其他地方。

由于该些潜逃者在香港有律师资格,部分外国司法机构罔顾他们是通缉犯,反而给予在当地的律师资格,真是荒谬绝伦!但现时特区政府取消相关资格,如果这些地方的司法机构仍继续让他们享有当地的资格,便会凸显他们的司法制度失去公信力。

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的繁荣稳定,全力打击追缉国安罪犯,坚定维护社会稳定、市民福祉及“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实属必要的举措,合宪合法合理,值得广大市民的支持。

警方国安处再悬红通缉多六名身处海外的人士,分别是钟剑华、何良懋、郑敬基、钟翰林、刘珈汶及张晞晴。警方指,他们主要是涉及多次透过不同平台和形式,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者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犯了法,便应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特区政府透过不同方法切断潜逃者的资金来源,包括任何人为他们提供资金或处理资金,都会构成违法行为,这些措施非常有效,呼吁广大市民认清这些潜逃国安罪犯的真面目,必须跟他们“割席”,划清界线,避免跟他们接触或提供任何协助,不要以身试法,不要身陷囹圄才后悔。

香港没有法外之地,任何人都没有法外特权,这些潜逃的国安罪犯唯一的出路,便是回港“自首”,接受法院公平的审讯及法律应有的惩处,否则他们便要终身“着草”,跟在港的家人天涯相隔,永世隔绝,并背负国安通缉犯的罪名,终身被通缉,担惊受怕,遗臭万年。

(作者系全国港澳硏究会理事、法治・教育科技促进会会长、法学教授,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来源: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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