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关总署与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今日(5月19日)签署关于《“单一窗口”的合作安排》,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内地在单一窗口的合作和交流,推进两地系统对接。合作安排由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和商经局局长丘应桦签署。

丘应桦表示,内地为香港最大的货物贸易伙伴,两地跨境贸易频繁,高效便捷的货物清关流程尤其重要。单一窗口为业界提供一站式电子平台,以提交各类报关和货物清关所需贸易文件,是贸易便利化重要措施。
丘应桦续说,商经局与香港海关就单一窗口的发展与海关总署保持紧密联系,并透过专家小组与内地当局交流经验和探讨合作机会。签署合作安排将推进两地单一窗口的对接和合作至新台阶,优化现行交流合作机制,并探索不同合作领域。
商经局分三阶段实施单一窗口,第一与第二阶段先后于2020年和2023年全面投入服务,涵盖42类贸易文件,第三阶段服务将于明年分批推出,届时系统将与内地单一窗口对接。

为推动两地便利货物清关,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去年11月推出内地与香港货物一单两报,覆盖所有经陆路口岸从内地进口香港的货物,以助企业节省申报所需时间及人力,降低运作成本。一单两报即日起全面覆盖所有经陆路口岸进出两地的货物,进一步便利业界和提升效率。一单两报措施将於单一窗口第三阶段服务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