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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敏康:香港应理直气壮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日期:2024-09-25 来源:紫荆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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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敏康 | 香港教育大学教授、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委员

 

爱国主义教育对每个国家都非常重要,香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天经地义。「香港回归」与「人心回归」是两个不同的过程,要实现人心回归,就必须重视与推广爱国主义教育,除政府主动对接《爱国主义教育法》外,也需重视发挥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各方同心协力,引导香港市民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天经地义

 

爱国主义教育不是什么新现象、新做法。世界上许多国家(如美国、英国)都以各种方法提供对国家的支持,只不过名称不同(如在美国称Civics,在英国称Citizenship Education),但其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帮助国民理解和树立国家观念。

笔者看到过一篇文章,作者Gregory D. Gray比较详细介绍了美国公立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他认为社会化、文化认同及公民教育都是每个国家保持社会延续和稳定的关键教育成果,基本做法为学校通过提供核心价值观和信念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尊重和忠于国家的情操。美国国旗就是美国展示爱国主义和热爱祖国的主要标志,国旗日常飘扬在公立学校特别是小学的正前方并在教室里展示。许多小学要求学生背诵忠于美国的誓词作为每日早上课前的任务。此外,唱国歌等灌输爱国主义的歌曲也是美国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关键要素。中学的公民课则更加注重教育公民责任,主要通过历史和公民课培养中学生的爱国主义。

这段描述给予我们许多启示。首先,爱国主义教育对每个国家都非常重要,虽然在不同国家可能存在内容方面的差异,或是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其核心内容就是热爱国家、尊重国家与忠于国家。其次,爱国主义教育可能会被贴上不同的标签,更会出现「双重标准」。例如,美国自己推行爱国主义教育不遗余力,但是当香港推行爱国主义教育时,就被贴上了「洗脑」、「赤化」或「政治任务」的标签。我们当然要揭露美国政客的这种「双标」立场,同时,我们更要理直气壮地推行爱国主义教育,因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是作为一国公民必须承担的责任。再次,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必须从娃娃抓起,帮助他们从小树立国家观念,热爱、尊重和忠于自己的国家。而随著年龄的不同,学习与就业的分离,就需要采取不同的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当然,也可以开展一些老少皆宜的教育活动,例如美国的好莱坞大片就是宣传爱国主义的典型事例,这些大片不仅宣传美国精神,也向全世界灌输这种思想。

 

香港应主动对接《爱国主义教育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虽不直接适用于香港、澳门,但该法第二十三条列明: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历史文化教育和「一国两制」实践教育,增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爱国精神,自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条文虽然没有提及香港政府的责任,但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责任,显然在爱国主义教育方面不能置身事外。其实,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早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增强市民对国家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并提出在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下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爱国主义教育法》生效后,特区政府于4月8日宣布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使命就是协调特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对接《爱国主义教育法》,在不同层面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笔者认为,香港迫切需要爱国主义教育,可能主要是基于几个重要考虑。第一,有学者指出,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后到文革时期移居香港的中国人,不少人在政治上既不认同港英政府,也不认同中央政府,在政治认同上有所迷失。第二,香港发生过盲目抵抗国民教育事件。梁振英任行政长官时期,计划将「德育及国民教育科」在中小学列为必修科,目的据说是为了加深学生认同祖国及对国民身份的自豪感。但此计划从一开始就被反对派抹黑为「政治洗脑」,并发起街站、联署、游行、集会及绝食等非法活动,要求特区政府撤回。2012年9月8日,梁振英宣布取消德育及国民教育科的三年开展期的规定,改为由学校自行决定是否开办国民教育科及其教学方式。此事件反过来说明,「香港回归」与「人心回归」是两个不同的过程。香港要实现人心回归,就必须重视与推广爱国主义教育。第三,香港2014年发生非法「占中」、2019年发生黑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缺失,青年人对国家缺乏认同,对民族缺乏情感,「恋殖」、「反华」、「本土」和「港独」等错误思潮泛滥。不少青年人在这种思潮影响下,不仅没有正常社会化,反而成为了阶下囚。

2020年出台实施香港国安法之后,香港从由乱及治向由治及兴迈进。总结回归二十多年来的经验教训,香港政府当务之急,就是要主导并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培育青少年爱国爱港爱社区意识。

香港如何对接《爱国主义教育法》,显然是一个值得大家认真思考与群策群力的问题。一方面,爱国主义教育是整个国家的大事,具有共性做法,如对国旗、国徽、国歌的认识。另一方面,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如前述,香港居民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中国籍居民,也有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国籍的居民。即使是中国籍居民,其因为在不同时代来到香港,在内地有过不同的境遇,所以其对国家的态度以及对他们子女的教育也是不同的。而学生的教育离不开家庭的教育,如何发挥家庭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正向作用,也变得十分重要。

所以,爱国主义教育可能需要多发掘能够引起共鸣的事件或题材。比如说抗日题材,就非常容易被大众接受。为使市民更多认识抗战历史,海防馆于今年9月改设为「香港抗战及海防博物馆」,并推出一系列与抗战相关的学校和公众教育和推广活动,加强推广抗战历史及东江纵队港九大队在抗战期间作出的重大贡献。行政长官李家超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亦提出设立博物馆介绍国家发展和成就,内容涵盖国家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保安局日前推出《香港国安法》网上虚拟展览更新版,介绍今年3月已刊宪生效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加入新元素,以活泼生动方式推广国安教育。政府在北都构建「国情教育基地」的建议也供广大市民酝酿。笔者最近参观过由香港民间团体建设的爱国主义教育展览馆,即「香港沙头角抗战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展览厅」,发现其展览内容比较丰富,但存在路途遥远、空间不足、设施简陋等问题。毫无疑问,展览馆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通过历史文物展示、人物介绍、事件回顾等,可使参观者接受教育和激发爱国情感。为此,政府应该考虑在这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支持。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认为:「爱国主义教育是细水长流、深耕细作的工作。工作小组会因应社会上不同群体,通过多元合适的方式,助力『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全方位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以全面建立并大力弘扬以爱国爱港为核心、同『一国两制』方针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这里的核心点即爱国主义教育不要也不能硬推销,要做到「润物细无声」,要做长期细致工作。

毫无疑问,爱国主义教育的重镇在学校,应该从娃娃抓起。但也必须注意适当性与合理性。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出以下问题:如果我们期待小孩学习国歌、尊重国家标志,那么,我们应期待中六学生知道什么、做什么呢?情况可能变得更加复杂的是,当他们毕业后怎么办?如果40%的人继续接受教育,他们会继续接受包括国安教育在内的爱国主义教育课程和体验,但如何使之与他们已经学习过的东西衔接呢?而60%的中学生不会继续接受教育,无法继续接受同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对他们会有什么影响呢?还有,来自内地的学生对《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三条至第六条的内容已经比较熟悉,学校要如何教育他们?

这些问题提得好,对如何更加有效推行爱国主义教育是有帮助的。这些问题其实可以归纳为几点:第一是区分不同年龄的爱国主义教育,可以多给予幼童一些直观的教育,如认识国旗、国徽,会唱国歌等;可以给予青少年更多的公民责任、国家安全方面的教育;而大学生可以侧重与内地市民的访谈与互动,真切了解他们对国家发展与生活改变的看法。第二是学校教育需要加强配套,从幼儿园到大学,都应该安排不同侧重的内容。例如,最近新编《小学课程指引》出台,首次增加并订明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不同分章提供学校示例,展示如何在课堂内外推动已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元素和精神的国民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第三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配套,除了政府大力推动外,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即使学生走上社会,也能够经常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从笔者目前参与的一些活动看,寓爱国主义教育于有趣活动场景的做法,得到了大多数学生的欢迎。例如:由民间机构发起的首届「家国公民智多Fun」全港中学生知识竞赛,由2023年11月开展,在今年3月已圆满结束,得到学界踊跃支持,共45所中学报名参赛,参赛人次录得近20万,教育信息短片跨平台收视逾100万。教育局推出的「传承.想创——积极推广中国历史与中华文化学校年度大奖」,旨在透过推广自主学习和电子学习,鼓励学生多认识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此活动得到数万学生积极回应,说明这种将教育融于竞赛活动的做法是值得进一步推广的。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要「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以看出,爱国主义教育也需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牵涉到国家认同,牵涉到对人群的认同;也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长期以来,香港居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值得肯定的。诚如有文章指出:根据「一国两制」方针,不能简单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扩展至对香港青少年的教育,而应该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之一。

当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培育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香港居民才能真正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发挥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优势,为国家、为香港作出贡献。


香港在爱国主义教育方面要树立合理观念
 

前面已经提及,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是培养人热爱、尊重与忠于国家。但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培育国家观念或国家意识。许多国家都把对国家意识的弘扬和灌输放在爱国主义教育的首位。没有国家意识的国民,不可能成为一个爱国者。

国家意识,是国民对国家的向心力,是个人对热爱、尊重与忠于国家的一种心理状态。培育国家意识的前提是对自己祖国的历史、文化、国情的客观了解与认识。因此,特区政府、学校纷纷组织学生去内地实习、考察、体验等活动是十分必要的。为了避免流于形式,不少活动都有明确的主题。「少年航天员体验营2024」、「沪港同心 相聚上海」香港大学生实习计划等等,都是培养国家意识的有益做法。当然,香港在爱国主义教育方面还需要树立合理观念。

树立国家观念从纠正「大湾区」概念开始。众所周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国家战略,中央一直在主导推进大湾区向前发展,大湾区的深度融合正在不断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笔者认为,大湾区要做到深度融合和一体化,还必须扭转有关观念。现在香港仍有不少人在讨论融入大湾区建设时,讲的是「香港到大湾区做什么」,还没意识到香港就在大湾区内。这种观念实际上就是对大湾区存在「距离感」,说大一点就是对国家存在「距离感」,将香港置身其外。香港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其实也离不开对国家观念的培育。大湾区是国家发展战略,树立「大湾区概念」就是树立国家观念的重要一步。

摆正「爱国」与「爱党」的关系。《人民日报》曾经发表署名文章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这在香港需要合理转化。《基本法》第五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那么,如何在香港语境下理解爱国、爱党与爱社会主义呢?

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曾经表示,国家不是抽象的,爱国也不是抽象的,爱国就是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我们这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里,可以允许有不同政见,但有条红线就是绝不能允许做损害国家的根本制度,即损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事情。特区政府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组长李慧琼也曾说过:爱国不直接等于爱党,但相信如果市民热爱国家,亦会认同中国共产党的各方面成就。

「一国两制」从构想到实现,是历代党的领导人集体智慧的结晶。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提出为实现和平统一对台的九条方针政策,是「一国两制」思想的雏形。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构想基本形成。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第一次访华。邓小平在会谈中把「一国两制」作为解决香港问题的原则确定下来。香港回归以后,党的历任总书记一再强调要确保「一国两制」方针继续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强调:「这样的好制度,没有任何理由改变,必须长期坚持!」

可以说,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广阔的历史眼光、胸襟与承担,不可能有「一国两制」,也就不可能在一个社会主义主体国家内容许一个资本主义香港,不可能允许香港特区「五十年不变」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一国两制」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创举。

因此,拥护「一国两制」就要尊重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因为这是「一国」的核心内容。从法律角度看,爱中华人民共和国,当然也要尊重并遵守宪法第一条的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换句话说,对中国共产党与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居民必须尊重,不允许做损害它的事情。所以,放在香港的语境下,「爱国」、「爱港」、尊重「党」和「社会主义」就是爱国主义教育的必然内涵。

爱国主义教育与「去殖化」相结合。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但在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时要合理「去殖化」。诚如有文章指出:香港回归前,港英当局构建了以英国为宗主国,以所谓「世界公民」教育为理念的香港殖民教育体系,严重疏离了香港同胞对祖国的认同感。回归后很长时期,香港在教育内容、教育主体和教育管理体制上依然没有摆脱殖民统治时期的阴影。因此,要培育爱国爱港爱社区意识,就必然要在「去殖化」方面下功夫。香港立法会日前通过《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为「法律适应化」修订73条现存法例中约300个殖民地时代的字眼,例如将「英国皇室」改成「中央及特区政府」,将「总督」改成「行政长官」等。虽然时隔二十多年后才有此行动,但足以显示「去殖化」的必要性。有立法会议员一针见血地指出:那些与殖民地相关的字眼,如「女皇陛下」、「皇室」、「忠于英国政府」、「效忠」等等,很容易令普通人、年青人误解,以为香港在很多方面未必完全回归祖国。香港立法会已经先行一步,教育系统也要积极跟上,以实际行动加强青少年对国家和民族的认识与认同。

爱国主义教育与国家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相结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同时也指出: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因此,香港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创新,而且要根据《爱国主义教育法》第六条的规定,将「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作为重要内容。换句话说,在香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应当与国家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机结合,重点培育正确的法治观念、国家观念、爱国情怀与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鉴于此,学校的有关课目应做适当调整,与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有机结合。

 

 

本文发表于《紫荆论坛》2024年7-9月号

76期封面

来源: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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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晨 校对:刘可熠(实习) 监制: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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