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10年,特区审计署完成174 项衡工量值式审计项目,涵盖63个政府部门。但在量化的监察成果背后,更须检视这些工作能否真正转化为公务员表现的提升,强化政府治理效能。
在笔者7月16日的书面质询中,特区政府数据显示过去10年,环境及生态局被审计27次,发展局18次,教育局16次。这些数据揭示一个问题:为何同一部门屡成审计目标?虽然公务员事务局长解释审计署长基于“项目重要性、时间性、涉及公帑、风险及带来的裨益等因素”拣选审计项目,不能单以被拣选次数衡量部门表现;但以发展局辖下屋宇署为例,审计署2020 年曾审查其“强制验楼计划”,今年又审查同一组别负责的“强制验窗计划”。这不禁令人深思:相关部门为何未能举一反三,导致同类问题一再出现?
部门反复被审计显然并非偶然,反映了深层次的管理问题,亦揭示笔者作为委员的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的报告和审计署的建议,未必能从根本上解决某些部门施政的结构问题,更不用说根据政府截至今年6月数据,还有42项审计项目未完成跟进工作,其中有3项自2017 年提出至今仍悬而未决。
政府2023 年9月实施的根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为公众利益着令工作表现持续欠佳公务员退休的简化机制(简化机制),似乎初见成效:年均获发第12条通知书人数由2.4人增至至少8人,个案平均处理时间亦由31.5个月缩短至10个月。
然而,在逾17万公务员队伍中,每年只寥寥数人被采取“第12条行动”,加上局方数据显示,2024年因工作表现欠佳而不获增薪人数仅21人。难免令人疑惑公务员的考绩评核是否过于宽松,又能否真实反映公务员队伍的表现?
实际上,本港公务员薪酬制度仍以年资主导,同一薪级内表现优异者与平庸者薪酬待遇差不多,必削弱团队进取意识,在政策创新领域尤为明显。审计报告曾多次揭露相关部门墨守成规、科技应用缓慢的问题,例如在笔者曾主责的章节中,就发现食环署与其他部门存在协作问题,帐目委员会亦就食物业处所改善发牌工作提出甚多建议。这些现象与“不做不错、少做少错”的文化和“铁饭碗”思维密不可分,甚至有意见指出积极做事者反受排斥。
问责只是手段,负责才是目的。杭州近日发生食水气味异常事件,当地政府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事发不足一周便对7名干部作出处分,展现高效治理实践。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对香港管治团队提出要“敢于担当、善作善成”。未能领会其内涵者,不妨多了解类似的雷厉风行的案例。
本届特区政府积极建立“以结果为目标”文化,香港在《世界竞争力年报》政府效率方面位居世界第二,公务员素质和效能备受肯定。然而,要进一步加强整体治理水平,公务员事务局需要带头转化,既要顾及公务员士气,更须展现“刀刃向内”的勇气与担当。敢于向“增薪点制度”动手术吗?
可喜的是,特区行政长官上月已委派政务司长研究“高级公务员责任制”。期待新制度可增加高级公务员在管理重复性或广泛性问题上的领导和问责,与“政治任命官员问责制”有机结合,并与审计署和申诉专员公署等监管机构形成协同效应。如特首所言:拼经济、惠民生,“永远要做到更好”。
转载自:明报《Money Mon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