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内地经济持续发展及地缘政治局势变化,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证监会7月16日发布的《2024年资产及财富管理活动调查》显示,去年香港管理资产总值按年大增13%至35.1 万亿元,净资金流入更急升81%至7050 亿元,整体金融市场表现亮眼。然而,要让流入的资金稳定地留在本港资本市场,关键在于吸引各类型企业以多种方式来港上市,丰富投资者选择。
笔者去年5 月参与立法会东盟考察团时,发现不少国家及地区对加入港交所“认可证券交易所名单”(“认可名单”)抱有浓厚兴趣;今年3月泰国证券交易所获纳入“认可名单”,便为明证。虽然港交所积极将“认可名单”扩展至18 个国家共20间海外交易所,但如何吸引来自“认可名单”的企业来港作第二上市,仍需持续下功夫。根据笔者在特别财委会要求的数据显示,2023年和2024年均没有企业在港作第二上市。
据笔者了解,不少企业之所以对赴港第二上市持观望态度,主要原因在于此类上市公司目前未能被纳入“港股通”,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其上市意愿。为此,笔者建议由财库局牵头,联同证监会和港交所,与内地相关部委深入探讨将符合特定条件(如规模、产业类别、集资用途等)的第二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的可能性。若能落实此一举措,将有助开拓更广泛的投资者基础,提升股票流动性及增强香港资本市场的吸引力。
激活第二上市制度释放潜在红利
2018年上市制度改革引入的“不同投票权架构”,其潜力仍有待释放。笔者在特别财委会要求的资料显示,2020年至2024年,按第8A 章上市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只有22家。原因之一,是现行规定要求此类公司必须属定义相对狭窄的“创新产业公司”,无形中限制了更多优质的不同投票权架构企业来港上市。
其实,港交所已在2022年优化第二上市规定,容许“非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大中华发行人毋须证明其是“创新产业公司”。港交所行政总裁日前亦表示,“任何企业都有其独特性,如果他们需要一些灵活处理去克服某些问题,我们都会跟他们手牵手去解决”。因此,何不研究进一步放宽“创新产业公司”的定义和要求,以扩大适用范围,特别是对于已在国际市场取得显著成就的企业,在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给予更大灵活性?
为吸引更多具潜力的新经济企业来港上市,港交所继去年下调特专科技公司的最低市值门槛后,今年与证监会联合推出“科企专线”,为特专科技和生物科技公司提供上市前指导和保密申请选项,标志着香港在吸引科技创新企业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未来,政府应持续推进“科企专线”等创新服务,并适时评估及汇报实施成效;同时,进一步优化证监会与港交所各自的审批流程、提供更专业的上市指导,为特专科技及生物科技公司提供更便利的上市环境。
当前,中美关系的不确定性为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带来挑战,也为香港创造了机遇。据市场机构预测,2025年港股IPO集资额有望突破2000亿港元,创4年新高。在全球资金东移、科技革命与产业重构交汇之际,唯有以破局思维方能进一步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转载自:明报《Money Mon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