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陈勇
据民政署估算,至2046年,全港将有两万多幢楼龄超过50年的楼宇,当中有不少是“三无大厦”,即没有业主立案法团、任何居民组织、管理公司的大厦。“三无大厦”多集中于九龙西等旧区,长期缺乏有效管理,衍生出卫生恶劣、治安欠佳、消防隐患、设施失修等多重问题,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三无大厦要自行成立法团或聘请物管公司,往往面对诸多困难:部分业主年长或体弱,难以主动参与管理;部分业主因单位已出租,对楼宇状况不甚关注;即使个别业主愿意推动成立法团,若邻居不愿意配合,亦难以落实;仅凭业主自愿参与,成效实在有限。
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在推动旧楼管理方面,必须从“自动自觉”的劝导模式,走向“制度化引导”的策略思维。民政总署于本月开始在选定小区推行“联厦联管”试验计划,计划透过地区统筹,协助“三无大厦”和旧式单幢大厦的业主联合起来,共享服务资源,分担管理费用,让资源有限的小型大厦也能享有基本物管服务。
然而,要让措施真正发挥作用,不能单靠个别计划的试点推行,更须建立长远制度。笔者在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政府应进一步整合地区资源,例如律师、会计师、物业顾问、区议员等,为三无大厦提供法律、技术及协调方面的支援,从源头协助居民跨越法团成立的障碍。同时,应考虑引入“先做后收”的介入模式,即由政府先拨款处理大厦基本清洁、维修及管理设施,再按比例向业主收费。这既可即时改善居住环境,又能降低居民初期参与的门槛,激发更多“正能量”业主牵头,带动楼宇管理文化转变。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在会议上也坦诚回应,旧楼管理方面的工作所以能逐步推进,取决于三个关键条件:其一,是地区治理架构的完善,善用现时470名区议员的地区影响力,由他们联系业主,搭建推动旧楼管理新网络;其二,是楼宇老化问题日益严峻,业主面对维修压力,有更高诱因参与法团或“联厦联管”;其三,是现代科技的应用,鼓励物管公司引入远端监控、智能门禁、电子巡查等创新科技,提升管理效率,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使每户负担更合理。
随着《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实施,配合“法团咨询服务计划”、“顾问服务计划”及“联厦联管”等多项措施,目前正是加速政策落地的重要时刻。如能透过制度化安排、地区合作及资源配套,推动更多旧楼纳入有效管理架构,结合政府政策引导与基层社区协作,将有望更有系统地管理数以万计的旧楼,为居民带来更安全的居所,亦为社区营造更稳健的楼宇安全网络。
(本文作者系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召集人、立法会议员、民建联副主席、新界社团联会(新社联)会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