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昆
政府拟于年内立法规管网约车平台,并于较早前公布本月陆续向5支车队的士发牌,预料7月底约有1000辆车队的士提供服务。虽然,规模是跟原定目标有所差距,惟目的志在推动的士业界改革,改善整体的士服务质素,满足社会大众对于多元公共交通服务提供的真实需求。特区政府连月来的举措,在消除网约车与的士业界面临恶性竞争的不确定性,确实值得肯定。
诚然,社会已普遍接受立法规管网约车,而舆论走向趋向一致,就是期望政府尽快提出规管方向,这期望主要是来自两方面:一、社会大众就可安全有效使用网约车,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亦能享受优质的乘车服务。毕竟,单程的费用较一般公共集体运输服务收费为高,乘客要求的高质服务回馈实属合理;二、香港土地资源极度珍贵,社会大众深知“无规管”的网约车数量太多,会引发路面交通挤塞,所引伸的问题更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市民的生活及社区环境等影响。
当然,社会大众绝非少数的士牌主或的士商会等相关人士。纵使理性地认知规管网约车是为社会各方带来“利多于弊”的局面,惟人的感性判断仍有不少诉求指向“不应限制”网约车牌照或司机数量。这方面的舆论指向,的士业界必要严肃看待。
事实上,自从6月中有的士业界人士抛出500万回购的士牌照的荒诞言论后,更为“强化”社会大众对的士业界(特别是个别牌主)只关心“牌价”而无心管理服务质素的负面社会形象。
而且,政府当年所发出的的士牌照,是已给予牌主经营的士这一公共服务的“特权”,包括“专为的士而设的的士站”、“的士可到指定禁区接客”、同时,又可以在“香港任何地方载客”,尤其在九十年代人口与旅客、经济的强势增长,司机及租金收入更为“可观”,简接地推动的士牌价上升及有“炒作”的空间,而牌主及商会依靠租金或买卖牌价疯狂逐利,的士服务质素在享有上述“特权”的背景之下自然受到忽视。
因而,出现“短途即拒载”、“长途要交更”、“付费收现金”、“态度极恶劣”等,缺乏业界竞争且抱残守缺的服务差劣表现,社会大众自然对网约车的数量需求,占有绝大多数的正面支持与肯定,也可以说是情绪上的诉求,要求的士业界严肃看待并非无因。
不过,网约车是时代发展的市场需求,并非“横空出生”的产物。本来,市场上的任何商业活动与竞争,是应该任由社会的发展而汰弱留强,例如:的士业界可以从服务质素的改善上,集体思考如何以更有利社会大众的利益,去抗衡网约车的竞争;而非在坐享特权之时,高呼“取缔”或“扼杀”网约车的生存空间,只会予人“屙屎唔出赖地硬”之感。所以,所谓强行引入“规管”,在一定程度上是打击该商业活动的良性竞争,我们应予以否定。但是,过去的一段时间,有不少评论文章已引导理据,指出的士业界受到“不公平竞争”的情况,包括“无限制”网约车数量及没有和的士一样受到严谨监管等,相关文章太多,这里不作多撰。
本文必须指出,特区政府和社会大众已相对包容,绝对理解的士业界所面对的经营困难。同时,对于的士牌价的逐利行为,只是属于个别少数牌主或商会人士的个人行径,的士仍然是有其社会价值和要有的营运空间,为社会大众提供多元服务的优质选择,始终是有利社会健康发展,网约车与的士的互补共存,才是社会利益的最大公因数。因而,本文没有必要“一竹篙打一船人”,否定的士为社会带来的价值。
现在,特区政府立法规管网约车已是大势之所趋,这个引入规管的举措,绝对肯定网约车与的士并非“零和游戏”的博奕,反而是良性竞争的“并存互补”,也是对于在的士业界默默付出做好服务的有心人予以肯定;在更进一步的角度来看,引入规管网约车,特区政府也是考虑好公众的期望及社区环境的承受能力,在更宏观与立体的角度,综合考量社会大众的利益。未来,社会大众更应聚焦在规管细节的讨论,使市民可以有更优惠的价钱,获得最优质的乘车体验。
(作者系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秘书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