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曼琪

本人于今天立法会会议上就《2025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二读辩论发言,支持修订,将100元印花税适用范围由楼价300万元扩阔至400万元,预计每年1.06万宗交易受惠。但本人认为仍不足够,就此建议:
一.将“100元印花税”扩至楼价500万元及以下。现行400万元税阶虽能减轻中产及青年置业压力,但并不足以应对当前楼价水平及市民的置业压力。若进一步扩阔“100元印花税”至楼价500万元,能惠及更多有意置业的人士,带动增加住宅及非住宅物业交易宗数,从而为政府提供更多印花税收入。
二.设“住宅首次置业印花税”宽减。政府应为未置业人士提供阶梯,建议政府定义“首次置业”,并透过主动宣誓机制及设首置楼价上限,精准协助中产与青年家庭及人士“上车”。
现行条例草案虽未纳入上述建议,但本人促请政府密切监察市场变化,灵活调整、适时检讨“100元印花税”适用范围,采取适度及有针对性的楼宇印花税宽减,协助楼市稳健发展,减轻置业人士的负担,增添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为香港经济注入动力。
(本文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执委、立法会议员、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