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去年16公司私有化退市涉1226亿-紫荆网

港交所去年16公司私有化退市涉1226亿

日期:2025-03-20 来源:香港商报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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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9日),香港特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于立法会会议回答议员提问时指出,2024年,港交所按除牌程序取消上市地位或私有化退市的公司分别为32家及16家,相关公司市值分别约177亿和1226亿元。他又指,过去5年,私有化退市公司占上市公司总数均不足1%,未见上升趋势,私有化退市对整体市场的影响并不显著。2020至2024年,港交所私有化退市的公司数量分别为26、30、17、14和16家,平均每年21家,而同期新上市公司数量则为年均118家。

近5年新上市公司年均118家

许正宇表示,公司私有化原因各有不同,例如主要股东或管理层可能通过私有化来防止收购,维持对公司的控制权,避免外部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与国际接轨的证券市场,证监会和港交所将继续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和《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提供一个公平和透明的收购和私有化机制,便利上市公司根据其自身的营运需要,为公司发展选择不同的路径。

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港交所可将已连续停牌18个月的主板公司证券或已连续停牌12个月的GEM公司证券除牌。导致停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证券的公众持股量不足;发行人不具备足够的业务运作或未能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支持其营运;发行人未有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刊发业绩;或发行人或其业务不再适宜上市等。港交所一般会在发行人停牌三个月内提供复牌指引,并会给予上市发行人足够时间回应相关事宜及作出跟进。

预算案要求提升上市平台竞争力

一般而言,在处理复牌个案时,港交所会按个别发行人的特定事实及情况作评估,例如在评估发行人业务时,港交所会考虑发行人的业务营运模式、业务规模及往绩、资金来源、客源规模及类型和内部监控机制等,并会参照相关行业的惯例与标准。

许正宇又指,新一份《财政预算案》提出,证监会和港交所会进一步进行全面检讨上市制度,审视上市要求和上市后的持续责任;检视上市规例和安排,改善审批流程;优化双重主要上市及第二上市门槛以及检讨市场结构。期望透过改革更好配合最新经济趋势和企业需求,提升香港上市平台的竞争力,吸引不同企业在港融资,同时吸引更多投资者尤其是耐心资本和海外长期投资者参与及加大港股配置。

来源: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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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涛 校对:刘雨晨 监制:连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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