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曼琪
当前正值“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关键阶段,中央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香港需要深化及全面发挥“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及作用,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深化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为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本人于今年三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将递交五份代表建议,涵盖妇女、法律、粤港澳大湾区人才、统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八十周年活动及粤港澳大湾区养老金融,包括:(一) 《关于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妇女融合协同发展,提升妇女生活幸福感和妇女领域国际话语权的建议》;(二) 《关于香港助力国家完善涉外法治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建议》;(三)《关于发挥香港国际高端人才聚集高地优势,优化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流动资源配置,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建议》; (四) 《关于统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八十周年活动的建议》 和(五) 《关于深入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产业及养老金融的建议》。
(一)《关于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妇女融合协同发展,提升妇女生活幸福感和妇女领域国际话语权的建议》
妇女发展方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当前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民生社会正呈现全面融合发展的态势,为更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妇女高质量发展,协同国家妇女事业的守正创新与提质增效,本人认为未来工作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妇女团体的交流合作。本人提出八点具体建议方案,包括:
1. 协助办好北京世妇会召开30周年的妇女盛事。建议以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共同就妇女专题联合展开调研、分析等专案,搭建高层次对话,并以各国语言形成报告,讲好中国妇女故事。邀请国际组织代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妇女代表团体开展大湾区妇女考察调研,向世界展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成果、接触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展示,以妇女为纽带向外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国际长期交流合作,为北京世妇会召开30周年凝聚正面、积极、国际化的社会氛围。
2. 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女子学院的建设,并强化其国际化的元素。
3. 全国妇联定期举行妇联代表的专业领域交流会。
4. 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妇女工作联席会议及合作专班”。
5. 建立一站式妇女职业及发展资讯平臺。
6. 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妇女基础普查。
7. 研究一站式处理跨境婚姻家庭事务纠纷的联动化解机制,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家庭综合调解服务中心。
8. 进一步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妇女医疗保障体系。
(二)《关于香港助力国家完善涉外法治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建议》
本人提出十四点具体建议方案,包括:
1. 建立香港特区政府直达中央的合宪性审查通道,确保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坚持正确的宪制及法治秩序。
2. 在香港成立独立的国际法治指标研究中心,助力国家成为亚太区及“一带一路”、甚至全球法治评估领域的重要参与者。
3. 结合内地与香港优势,研发中国特色涉外法治人工智慧大模型。
4. 推动涉外法治人工智慧大模型,加速涉外法治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育。
5. 促进法律人工智慧应用列入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法律合作恒常对接平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6. 建设香港国际涉外法律云端储存数据中心,为涉外法律服务提供高效安全的科技支援,中心选址河套科技园区或北部都会区。
7. 巩固香港区域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地位,建立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绿色结算通道,便利内地客户支付香港律师费,以香港为平臺说好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故事。
8. 聚焦涉外法律服务,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与内地律师业务合作的最佳示范。
9. 促进粤港澳三地律所管理经验交流,建设国际一流中国律所。
10.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年度考核标准,促制度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1. 加强对内地民办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企的涉外法律及风险管理的培训,提高企业“走出去”时应对外部风险挑战能力及涉外法律维权意识。
12. 以香港优势联动国内外大市场,破解航运、知识产权贸易及国际法律人才培育体系瓶颈,助推产业升级。
13. 为爱国爱港的涉外法治人才提供更多到国际机构观摩学习的机会,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库,为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及引领全线法治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力量。
14. 香港专业优势助国家加强涉台司法交流合作,为两岸四地法治搭建互助桥梁。
(三)《关于发挥香港国际高端人才聚集高地优势,优化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流动资源配置,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建议》
本人提出七点具体建议方案,主要包括:
1. 构建涵盖大湾区全域人才流动数据平臺,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发挥协同效应,避免抢人才同质化。
2. 建立大湾区人才流动数据库及大湾区人才库。
3. 巩固香港人才国际化定位,落实“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作者系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