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于今年三月出席两会期间,就多项推动两地合作与国家发展的议题提出建议和提案,详细如下(去年两会建议和提案的跟进情况见附件):
一)推动医疗安老发展
1.加强推动我国智慧医疗发展
尽快制订全面及完善的「智慧医疗」政策发展蓝图及统一的规范标准,并优化相关法规,突破行政壁垒,推动跨单位及政府部门的合作,让医疗数据在各个医疗单位之间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政府亦应研究提供更多财政资源,包括成立行业基金,以及税务优惠等,以协助推动发展「智慧医疗」。
2.合办更多医疗机构
推动香港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优质的医院与更多内地主要城市合作建设合营医院,采用港式或其他优质模式管理,由内地与香港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医疗专家组成团队。短期而言,可先在最多香港居民聚居的大湾区城市如中山、珠海、广州等地兴建港式医院。亦应研究共同成立采用优质管理的合办诊所,把合办服务范畴从住院服务扩展至普通门诊、专科门诊及日间医疗程序服务等。并建议内地省市优质医院和香港两间大学成立联合医学院,以共同培养优质的医护人才,并成为两地交流的平台。
3.扩大长者医疗券的应用范围
将香港医疗券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内地主要医院及诊所,让更多长者受惠。初期可在广东省先行先试,在省内优质医院内使用香港长者医疗券。并将长者医疗券的应用范围扩大至内地主要省市的住院服务及日间手术程序等。
二)改善营商环境 保障消费权益
4.建立「大湾区综合农业村」 打造农业新概念
于广东省内设立专区,建立以香港农业专才领导的管理模式为主体的「大湾区综合农业村」,将禽畜养殖、种植农业、旅游业及三者的相关行业加以结合,集生产、休闲、教育、饮食、销售及农业科技于一身。并优先于「大湾区综合农业村」内发展禽畜农业,以及香港禽畜业界需求较大的种猪及种鸡场,让受香港发展规划的禽畜农户优先参与。并建议容许香港城市大学兽医学系进驻「大湾区综合农业村」,进行农业相关的科研工作,与「大湾区」农业作有机结合。
5.支持修订《渔业法》 加强打击非法捕捞问题
期望《渔业法》引入具阻吓性的罚款,严厉处罚重犯的不法之徒,更应没收重犯者的渔具、渔船、吊销捕捞许可证;并向构成犯罪的人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应尽快优化现存的执法资料,建立全国性的非法捕鱼执法资料库,并定期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问题作出沟通及交流,以充份掌握休渔期非法捕鱼、跨界、跨境非法捕鱼等的执法情况、犯案数字、重犯情况及相关罚则。政府相关部门亦可适度公开有关执法情况。另外,期望内地进一步研究加强打击跨境非法捕鱼问题,并进一步与香港相关部门交流探讨,改善执法情况。政府亦宜尽快检讨举报机制及执法工作,向渔民解释执法工作,为渔民提供清晰及有效的举报渠道。
6.逐步放宽香港海味进入内地的检疫标准
设立两地认可的检验检疫机制。只要提供国家认可的文件,如海味产地、香港检疫合格证等,就可以允许进入内地。可对个别产品入境检疫进行先行先试,暂时从华人最常用的干贝、干鲍鱼和海参三种海味做起。并尽快放宽内地游客携带海味的限制,将“完全禁止游客携带”变为“有限度携带”,如不超过某个金额,或者不超过某个重量就可以携带。
7.严管内地赴港零低团费问题
以行政指令限制相关访港旅行团行程在个别地区,包括九龙城区的停留时间,甚至禁止逗留在个别区域范围内。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双方,也可以协调研究订定到这些相关地区游览停留的访港旅行团数目的每日上限。另外,应检讨如何可以提高在国家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中关于「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的可执行性,包括就「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价格或者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提供旅游服务」方面的执行情况,以加强取缔非合理低价旅行团活动。并进一步严格执行「通过诱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收受的旅游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即简称『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活动。
8.保障香港消费者权益
在《电子商务法》中,应该列明若大件包装未能使用环保包装,商家应接受相应的罚款,或者明确要求销售的物品不应该过分包装。建立香港与内地消费者保护的健全联动机制,确保香港消费者在利益受损的情况下能投诉有门,明确责任部门,确实保证两地消费者的权益。并研究完善《电子商务法》中有关保护中国消费者在境外网站购物的利益。
三)便利生活就业 优化税务安排
9.为中国香港市民提供内地身份证明
尽快公布更多居住证制度的实施细节,以消除港人的误会或疑问。并放寛规定,向不在内地定居的港人发放内地身份证明,或参考居住证制度及二代台胞证的做法,考虑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经调整后即可作为内地身份证明文件,与内地身份证有同等效用,以便利在内地的教育、工作和生活。作为过渡性措施,可加快推进互联网身份认证平台的建设以及相关措施,并呼吁及要求各公营机构及各行业所有主要的服务营运商,在提供电子服务平台时,必须确保能兼容港澳通行证。
10.在内地建设港人社区
专地专用,在邻近香港的广东省城市,如珠海、中山及惠州等,提供部份社区用地以兴建大量房屋,并注明这些房屋只给予香港人居住,不受限购政策及个人所得税政策影响。在专地上,配备相关配套包括社区及休闲娱乐设施,例如商场、街市、戯院、学校、安老院舍、图书馆、医院、公园及公共泳池等。建议中央检视目前相关的政策,若有限制性规例,可考虑予以适度调整。更可视乎情况,对相关安排提供财政补助。
11.豁免内地港人境外征税
清晰明确在内地有居所的香港人士的税务细节安排。例如若已经在内地置业并同时将在港澳的物业出售,会否因此成为税务居民。此外,应取消目前比较繁琐和复杂的备案制度。亦必须明确“户籍、家庭、利益关系”三词中的“顿号”的含义。并建议让持有回乡证的个人为香港的税务居民,无须缴纳内地的个人所得税。
12. 容许香港银行处理港人内地业务
容许香港居民在内地购买房屋自住时,可以向香港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及完成所需的抵押手续,而无须局限于向内地银行申请。并容许于本港及内地均有机构的银行集团,通过其于本港的机构以见证开户的方法完成内地所需的开户手续,以及办理相关业务。
13. 建议内地法院持续做好解决执行难工作
政府带头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提高失信成本,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探索完善法院执行工作联动配合机制。强化对拒不执行裁判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刑事威慑力。
四)保护动物 推动环保
14. 关于加快推进穿山甲药行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加大穿山甲片替代品研发投入,运用现代科技方法制备出在成分和功能上与天然动物药相一致的替代品。适时出臺政策,全面停止穿山甲入药,加强对濒危野生动物原料采购及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选择优质等效的人工合成制品,促进穿山甲的资源保护。
15. 全面禁止犀牛及其制品之贸易和利用
全面禁止人工繁殖或野生犀牛及其制品的贸易和利用,杜绝所有以合法贸易掩盖的走私行为。严厉打击犀牛及其制品非法贸易,提高跨部门打击犀牛角非法交易的执法能力,积极协调和参与国际联合执法行动,加强情报搜集。加强保护犀牛的教育和宣传,宣导生态文明理念,对消费者进行引导,自觉抵制非法购买及从境外向境内运输、携带、寄递犀牛及其制品等行为。
16.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管理
完善国家保护地管理权属和相关法律制度,由国家拥有保护地所有权,及制订区内管理办法和监管的权力,下放保护地管理经营权予地方机关,实行分级管理,多方共治,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设。考虑将中国国家保护地建设纳入“一带一路”倡议和“南南合作”计划中,推动中非两国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的合作,带动保护地旅游业和就业发展。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其他损失的,由中央财政统一补偿。
五)建设湾区 放眼全球
17. 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统一资讯平台
粤港澳三地政府进行协商,共同设立一站式的大湾区资讯平台,以整合生活、工作、就业、学业等各方面的相关资讯,尽量做到公开和详细。平台中应包含相关具体的流程指引,以协助香港企业或者个人到内地生活、工作等方面。各部门研究简化香港企业或者个人到内地生活、就业、读书或创业等的手续,激发更多香港人参与大湾区建设的积极性。
18. 建立大湾区创业配对平台
三地政府加强协调,设立一站式的大湾区创业资讯平台,以整合各地及各类工商部门的资讯,包括公司注册资讯、税务资讯、工商法律法规等。平台中应包含相关具体的操作流程指引,以协助香港企业或者个人到内地投资创业。各部门也应研究进一步简化香港企业或者个人到内地创业和投资的手续,激发更多香港青年到内地创业的积极性。应在平台上建立一站式及全面的创业融资配对系统,让创业者和投资者可以进行高效、安全、有针对性及一站式的创业配对,减少有钱无项目,或有项目但无钱的情况。
19. 设立大湾区顾问制度
设立大湾区顾问制度,邀请各界有才能有热情的香港同胞担任顾问。此顾问可发挥咨询角色,凡有重大的相关政策推出前,政府都提前向这批顾问收集意见,令政策更加完善。顾问制度可设定名额及时限,让更多不同届别及阶层的香港同胞可以参与其中。
20. 支持香港人参与国际事务
鼓励、推动及协助更多香港人才担任国际组织的主要职位,在提名时把香港人才放在推荐名单之中。鼓励、推动及协助更多香港青年担任国际公务员,包括对香港开放相关的培训课程,例如中国联合国协会的国际公务员培训班等等,并将香港人纳入联合国分配给中国的国际公务员名额中。鼓励、推动及协助更多香港人进入国家的外交体系,在全球主要地区参与推动国家的外交战略以及全球治理的工作。
六)改善跨境交通安排
21. 优化空域安排
考虑为大湾区前往各地城市的航班开设备用航道,以供当现有航道及领空受到广泛管制时使用。当局亦应将香港航空交通流量同时纳入内地空中流量管理系统一并考虑,使香港的航班运作更有秩序、更稳定。研究论证空域管理体制的改革方案,开展空域分类管理研究,并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并协助及鼓励粤港澳三地参考外地的经验,研究成立联合空中管理中心,以创新模式处理大湾区的空域管理问题。
22. 优化香港人进出内地边境的制度
在大湾区各个口岸都运用成熟的科技,务求大幅提高通关效率,促进人流物流的往还。与此同时,应考虑全面提升各口岸的资讯科技系统,以免因系统过份老旧而影响通关效率。应研究简化过关手续,包括在更多口岸如皇岗口岸等实施一地两检,甚至研究实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两地一检模式,以便利愈趋频繁的跨境活动。重新委托香港中旅社代办指纹采集的工作,令香港人在申请回乡卡时,不用舟车劳顿到边境口岸办理手续。
23. 优化高铁票价与运作
增设高铁长者车票优惠,使长者可以优惠票价乘高铁到内地各省市探亲和观光旅游。设立学生半价乘高铁优惠票,并将香港的大专院校学生纳入计划之中,以及取消每年只享有四次及指定假期使用限制。并研究适度放寛相关行李尺寸的限制,让港人可以携带较大型行李,由香港直接乘坐高铁到内地,享受高铁带来的便利。
24. 放寛跨境车牌申请
优化「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制度,采取「一次办理、多次使用」模式,为期三年。并将特别配额制度推广至其他多个口岸,包括文锦渡和即将开通的莲塘等口岸。中期而言,考虑放寛车辆配额制度,令车辆进入特定配额的口岸后,可以在任何一个其他口岸离境。长远亦可研究在个别口岸如港珠澳大桥取消所有配额制度。
来源:香港民建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