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孟加拉国签订税务协定

香港与孟加拉国签订税务协定

日期:2023-08-30 来源:紫荆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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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正宇(右)与孟加拉国财政部内部资源组高级秘书长及国家税务局主席Abu Hena Md. Rahmatul Muneem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30日)代表特区政府在香港与孟加拉国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阐明双方的征税权,以助投资者更有效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

许正宇说,孟加拉国是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其中一个经济体。他有信心全面性协定可进一步促进香港与孟加拉国的经济贸易联系,为双方业界提供额外商务或投资诱因。

在香港与孟加拉国的全面性协定下,香港公司按照该协定在孟加拉国所缴付的税项,不论直接或以扣除方式缴付,将可根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从而获双重课税宽免。

协定也提供其他税务宽免安排,包括孟加拉国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的预扣税税率上限为10%或15%,视乎其控股百分比而定;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的预扣税税率上限为10%。

另外,香港居民如在孟加拉国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可就须在孟加拉国课税的有关利润在当地享有50%税项减免。

这是香港签订的第47份全面性协定,在双方完成有关批准程序后生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就协定作出一项命令,命令会经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程序通过。

来源: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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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雨桐 监制: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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