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口岸:关于征集口岸历史资料与实物开展历史研究的公告

深圳口岸:关于征集口岸历史资料与实物开展历史研究的公告

日期:2024-03-27 来源:紫荆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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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口岸历史资料与实物

开展历史研究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挽救、保护、研究口岸发展历史遗存,建立口岸历史材料库,发掘、培育和弘扬口岸历史文化,以史为鉴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特面向全社会征集口岸历史资料与实物,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与口岸发展相关的历史资料与实物均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可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各地口岸发展历史典章制度的实物、资料;口岸工作人员装备、用具等物品;反映近现代以来口岸管理变革的物证、凭证、史料;反映出入境活动和进出口贸易时代特征的相关资料、实物;口岸相关的历史文物、艺术品和当代艺术创作……等等)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基本意向及信息收集。欢迎社会各方踊跃参与,请申报人认真填写附件附表《口岸历史资料与实物征集登记表》(电子版),并发送至专项工作邮箱:KALSWHYJ@163.com(“口岸历史文化研究”首字母大写)。正确发送后,该邮箱将自动回复并发送感谢信息。

第二步:明确征集方式。包括无偿捐赠、有偿征集、代为保管、复制仿制等多种方式,具体如下:1.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的历史资料与实物,由征集单位向捐赠者颁发证书。2.有偿征集。由征集单位组织评估鉴定,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实行有偿征集。3.代为保管。所有者自愿将历史资料与实物交由征集单位保存的,经鉴定后签订代管协议,设定保管期限,所有权不变,由征集单位进行安全保管和研究。4.复制仿制。对特别珍贵且所有者需自行保存原件的,经协商同意,由征集单位藉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进行保管研究。

四、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5-83394384

联系人:

郭 杰(手机:13426376339)

梁丽君(手机:13480602781)

电子邮箱:KALSWHYJ@163.com(邮箱名称为:“口岸历史文化研究”首字母大写)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7层704室;邮编:518026(此为临时办公地点,后续变动请以电话咨询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口岸历史资料与实物征集登记表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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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来源: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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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艺宁 校对:李博扬 监制: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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