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会大会二读、三读通过《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对不切合香港特区宪制地位的表述作出适应化修改,并且废除若干条例中过时条文或表述。
条例草案修改内容包括:以“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基本法和其它法律的规定”取代“女皇陛下、其世袭继承人或继位人”、以“行政长官”取代“总督”、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取代“总督会同行政局”、以“香港”取代“殖民地”、以“立法会”取代“立法局”,以“特区政府”取代条文中的“官方”(英文文本“Crown”)等。
这实实在在是出乎所有香港市民、甚至完全出乎英国人意料与预期的姗姗来迟的修订!直到回归祖国27年的此时此刻,市民才赫然发现,在香港多项法例中,竟仍保留“女皇陛下”、“总督”这样带强烈殖民印记字眼。
各界纷纷表示:改得好!
《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梁美芬表示,法例上经常看到许多与殖民式管治有关的字眼,例如,女皇陛下、皇室、忠于英国政府等等,如同“洗脑”。她举例指,2019年有人提出“港独”,亦有人拿著英国国旗,说自己效忠英皇,这类行为显然是被相关用语潜移默化影响。
议员何君尧形容“等到颈都长”,认为类似意见已在社会蕴酿多年,大赞律政司拿出勇气,于本届政府取得两大成就,分别是完成23条本地立法和通过修改过时成文法内容,但重申各方不要自满,未来仍有许多工作等待处理。
议员陈曼琪则表示,自己作为香港土生土长及接受法律教育培训的律师,经历殖民年代、香港回归祖国,到现在爱国者治港、香港由治及兴的时代,为有幸参与修订香港本地法律,正确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及香港宪制和法治秩序,感到荣幸。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在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致辞时表示,适时更新或进一步完善法例并完成法律适应化修改,是特区政府为整理和优化香港法例而持续进行的工作,特区政府深明其重要性和迫切性。特区政府会继续努力,持续为其他尚待修改的条文作出适应化修改或作出更新。
香港基本法立法初心是在确保香港管治权必须无条件地回归祖国的同时,能够确保香港回归过程平稳顺利,在这方面,中央政府充分考虑到并尊重香港同胞彼时的切身感受,允许回归后的香港一切不变,维持舞照跳马照跑的自由市场运作方式。但这并不意味著在涉及国家主权治权的管治架构中,仍可以无限期地保留英国殖民管治的印记。这不但有违基本法初衷,也绝对不符合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
以维多利亚女王为例,在其执政60年间,英国历经工业革命,达致日不落帝国开启殖民“辉煌”历史顶峰,通过船坚炮利的攻城略地烧杀抢掠,几乎掠夺了全球一半财富。1841年,英军登陆香港。用武力逼迫清政府与英国签署《南京条约》后,割占港岛;1861年1月英军占领九龙半岛,4月将香港岛与九龙半岛之间的海港,以当时在位的维多利亚女王命名为维多利亚港。
于1861年建成的伊利近街,是以伊利近伯爵1861年到香港而命名的,当年他指挥英法联军攻入北京,烧毁圆明园,给中国人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与耻辱,之后更以全权公使身份,拿著火枪逼使腐败无能的满清政府签署了“北京条约”和“天津条约”,把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划入英国统治。
1842年8月,中英签订《南京条约》时,砵典乍(Sir Henry Pottinger)是英方的全权代表,之后更因为为英国强占香港的“赫赫战功”,获委任为香港第一任“总督”(1843年6月-1844年5月),同时亦兼任香港驻军总司令。
1858年,港英当局将一条用石块砌成的街道取名为“砵典乍街”。不夸张地说,砵典乍街的每一块石板,或若隐若现地滴著港九新原居民抗英义士的鲜血。
虽姗姗来迟,但总算迈开了扫除港英管治印记的法例字眼开始。香港虽迄今仍保留以火烧圆明园的强盗伊利近命名的街道名称,但这种历史屈辱绝对不应该也不能再世世代代延续下去了。
在1997年回归祖国前的156年里,香港忍辱负重。只有铭记历史,才能警示后人不再重蹈覆辙;只有从根源上去殖民化印记,才能更好地守护下一代成长。
消除殖民影响,是尊重,是交代,也是责任。
来源:大公文汇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