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医务卫生局辖下基层医疗署正式成立,承接现有基层医疗健康办事处的工作。基层医疗健康专员彭飞舟将带领该署,专责管理与基层医疗相关的服务供应、标准制定、质素保证和人员培训,并透过策略采购统筹处规划基层医疗健康服务及分配资源,加强整体基层医疗服务。
政府表示,会研究制订新法例,赋予基层医疗署权限和法定权力,包括界定基层医疗服务提供者、审核和监察相关人员的服务质素、订立适用于私营基层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标准,以及设立服务质素保证机制等。
基层医疗署将在三个范畴,以更全面、经协调、有系统和有助保证质素的策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
其一是统筹基层医疗服务,加强跨界别及跨组织协调。该署将与医院管理局重新检视普通科门诊的服务范围,与卫生署商讨重整妇女健康中心和长者健康中心服务,并强化地区康健中心作为基层医疗服务枢纽及个案经理角色,同时透过策略采购规划服务和分配资源,研究设立社区药物名册及社区药房计划。
其二是制订标准和协定护理流程,确保基层医疗服务质素。该署将建立更有系统的病人转介机制,在共同协定护理流程下管理病人转介,连贯各地区康健中心,并透过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整合及互通资讯。医健通的「e+转介」功能会提供实时、安全的电子转介系统,协助基层医疗健康服务提供者履行其个案管理和把关的角色。
其三是加强基层医疗专业人员培训。该署将设立涵盖所有基层医疗专业人员的《基层医疗名册》,并为名册内的医疗专业人员订定资历和培训要求,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素。该署也会与不同学术/培训院校合作,为基层医疗专业人员设计和提供培训,以及探讨吸引医疗专业人员在基层医疗健康领域寻求事业发展的措施。
医卫局局长卢宠茂表示,基层医疗署作为专责机构,会继往开来,更全面地统筹管理公私营界别的基层医疗服务、制订标准和设立质素保证机制。该署会整合和统筹由卫生署、医管局、非政府机构、私营医疗界别不同单位提供的基层医疗服务,以及发展全新服务和管理模式,全方位巩固和促进基层医疗发展。
他续说,卫生署会继续维持其公共卫生职能,规划香港整体公共卫生策略,以及担当规管和执法角色,包括优化监管药物器械的审批注册;医管局则集中提供公立医院服务及相关医疗和康复服务,并在基层医疗署制定的政策下,专注为弱势社群、尤其是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者提供安全网。有关分工将有助把基层医疗定位为医疗服务金字塔的基础,同时为医院及医疗机构第二和第三层专科医疗服务把关。
为协助基层医疗署有效发挥其职能及行使其职权,政府同时成立由官方和非官方委员组成的基层医疗委员会,彭飞舟兼任主席,汇聚多方智慧,向该署提供多角度建议。非官方委员涵盖不同家庭医学、中医、牙科相关范畴的专家和其他专业界别人士。委员会各委员的任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