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成立香港药物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心筹备办公室,为正式建立药械监管中心提出建议和步骤,并研究重整和加强药械及技术监管与审批制度。
筹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包括研究并规划适合本港的药械监管和审批制度、为成立药械监管中心提出建议措施和步骤、研究修改现行法例的需要,以及为医疗创新发展督导委员会提供建议。
香港要成为国际药械权威监管机构并落实药械「第一层审批」,涉及六个主要步骤,连同成立筹备办公室在内,政府已完成首三项。
政府会继续积极跟进余下主要步骤,包括正式成立药械监管中心和落实药械的「第一层审批」。按国际经验,从参与国际医药法规协调会议工作到正式成为国际医药法规协调会议监管机构成员一般需时约八至十年。
政府也会继续吸引更多本地和海内外药械企业在香港进行研发和临床试验,并在不同阶段建立能力、认受性和地位,确保最终的药械审批获国际和国内认可,把香港发展成为国际医疗创新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