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8日,在与申诉专员举行的会议上,笔者首先对申诉专员公署(公署)的多项工作给予肯定:
🔵“正面看申诉”:公署采纳本人建议,在2024年以双轨嘉许制度,向19名申诉人颁发感谢状,鼓励市民提出具建设性的建议
🔵“发挥职能 改善民生”:公署在2024/25年度开展了8项主动调查行动,提出148项建议,较去年大幅增近40%,且全部获得接纳;调查课题紧贴民生需要,当中包括触发笔者于6月25日立法会会议上提出相关书面质询的“政府对建造业职业安全及健康的监管”报告,对提升民生福祉发挥正面作用
书面质询:工地安全与承建商的管理
其后,笔者就以下事项向专员作出提问:
“人”“事”兼治
5月9日,专员应邀与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以及相关高级官员会面,就强化部门管理制度和绩效问责进行交流;
🔸对于公署的调查,就专员观察所及,除了在“事”的层面落实建议外,在时任负责人员的问责方面是否有所体现,从而加强警示与防范作用?
专员回复:
🔹公署的职责是调查有关行政失当的申诉,并要求有关部门接纳及落实建议;至于行政管理方面的人员问责及惩处,则交由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最近表示,看过申诉专员、审计署报告,知悉前线有疏漏,并正研究建立“高层政府官员责任制”,以强化政府部门主管及高级公务员的领导作用。期望公署的报告能充分发挥效用,协助行政长官加强相关人员的问责性,强化政府治理效能。
与时并进 更新调查对象
公署的调查对象仅限于《申诉专员条例》(第397章)附表1列出的27间机构;
🔸随著公共行政架构不断演变,如有合适的新部门或机构,公署会否研究将其纳入附表 1?
🔸附表1所列的“九广铁路公司”因改制已基本上停止运作,鉴于铁路服务与民生息息相关,会否研究将港铁公司纳入附表 1?
专员回复:
🔹备悉议员意见,会进行研究并认真考虑
🔹关于纳入港铁公司一事,由于港铁是庞大的私营机构,相信将其纳入监管会是大动作
欢迎听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