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意见》),提出15条举措,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多处涉及香港,包括:
🔹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研究增加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点;
🔹深化国际航行船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为港澳台船员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便利的经办服务;
🔹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涉税专业人士在深圳特定区域登记执业。
深圳的深化改革也启发香港如何更好地以己所长服务国家所需,相信未来在深化两地合作方面会有更多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