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将于本月30日在香港举行,来自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欧洲的近60个国家和联合国等约20个国际组织的高级别代表将齐聚香港,共襄盛举。国际调解院将是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也是首个设在香港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日前接受专访,认为国际调解院总部设于香港,既体现了国家高度重视与支持香港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也体现了国际对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广泛认可。她相信,国际调解院将为香港法律专业人士带来机遇,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影响力。
《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将于30日在香港举行。据悉,《公约》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立相关问题,如总部、成员国、财务会费、机构特权与豁免等相关问题;机构如何运作,如治理架构、决策机制、内设机构及职能分配等相关问题;机构如何提供调解服务,如受案范围、调解程序、和解协议效力与执行等相关问题。
近60国代表将见证公约签署
就国际调解院的受案范围,在去年11月举行的香港法律周论坛中,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主任孙劲曾介绍说,国际调解院作为世界上首个旨在解决国际商业、投资和国家间争议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设立在香港,将令香港和世界受益。《公约》涵盖的三类争议包括国家间的争议、国家与另一国之国民间的争议,以及国际商业争议,国际调解院也将基于自愿原则,接受非成员国家和国际组织申请调解。
签约各方早前已协商一致作出决定,在国际调解院成立后,东道国为中国,总部所在地为中国香港。陈曼琪认为,国际调解院总部设于香港,既体现了国家重视与支持香港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也体现了国际对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充分认可。
陈曼琪相信,国际调解院的落成能为香港国际法治建设注入强大生命力和新动能,加强其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并为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友好灵活、专业高效的平台,令香港成为国际调解之都。亦发挥香港独特优势,透过国际调解平台,深化国际交往合作,协助国家推行多边主义、互利共赢精神,体现国家所需、香港所长。
陈曼琪倡开办课程培训人才
陈曼琪认为,凭借“一国两制”下的法律枢纽地位,香港结合普通法传统与跨法系融合经验,为国际调解院总部落地提供了独特优势。其国际化法律资源、人才和高度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制度环境,有助于协商不同法系的调解规则,促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国际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香港法律界可深入研究不同法系的规则衔接、创新专业人才培养与加强法律技能培训、促进国际合作等方面,并且紧跟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强化法律科技赋能,巩固提升香港一站式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枢纽。
陈曼琪希望大学法律系开办国际外交及调解课程,亦鼓励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中心为在职法律执业者提供国际级调解课程,给予香港法律业界,包括本地中小型律所律师参与国际调解组织的机会,发挥其丰富实战经验。提供针对性培训与交流平台,提升处理复杂国际调解案件能力。
陈曼琪相信,香港法律专业人士可凭普通法背景与国际视野,参与规则制定、案件管理及调解,分享成功实践,发表研究成果,提升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