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烟用物质(另类烟)涵盖电子烟、加热烟及草本烟。
电子烟和加热烟等另类烟已被证实可释放多种有害物质,如重金属(铅、铬、镍)、羰基化合物(如甲醛、乙醛)、丙二醇及添味剂,可损害呼吸及神经系统,并可致癌。电子烟的气雾亦含有不同浓度的尼古丁,可引致尼古丁依赖及血管收缩,损害健康。另类烟的使用者多并用传统卷烟,同时吸食两种有害产品,不但延续尼古丁依赖,亦大大增加健康风险。
为保障公众建康,必须进一步推动控烟工作,香港特区政府(政府)于二○二四年六月提出新的控烟策略,定下短、中、长期措施,以循序渐进、多管齐下的方式,减低烟草产品对社会的祸害。为落实相关措施,政府已于四月二十五日在宪报刊登《控烟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并于四月三十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
新修订建议,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在公众地方吸食或使用另类烟将视作违规。对管有少量另类烟用物质自用的个案,将引入定额罚款3,000元。这项新措施预计于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实施。
其实政府早于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起,已禁止进口另类烟,包括电子烟和加热烟,以及任何相关的器具、零件和配件。今次的新修订,旨在完善相关法律,进一步降低电子烟流通,禁止个人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可进一步减少其使用,并保护公众健康。
此外,新修订亦建议,禁止向18岁以下人士提供吸烟产品,预计二○二六年一月一日实施。法例生效后,向18岁以下人士提供小量传统吸烟产品个案,将定额罚款3,000元,超额个案最高罚款25,000元;而向他们提供另类烟的最高罚则,将定为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香港吸烟率由二○一九年的百分之10.2,下降至二○二三年的百分之9.1,政府会继续透过管控供应、降低需求、禁止宣传、扩大禁烟区及强化教育等多个层面着手,以循序渐进的方式降低本港吸烟率,并减少「二手烟」对市民健康的影响,推动香港迈向「无烟城市」的愿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