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雄: 破局关税战- 香港以《基本法》为锚点的“一国两制”新实践

陈燕雄: 破局关税战- 香港以《基本法》为锚点的“一国两制”新实践

日期:2025-04-14 来源:紫荆号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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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美贸易摩擦白热化的2025年,全球关税壁垒如铁幕般升起。当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145%关税、中国反制提升至125%时,香港凭借《基本法》赋予的独特地位,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展现出“一国两制”的制度弹性。

自由港制度:贸易战中的“避风港”

根据《基本法》第116条,香港特为单独的关税地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关于国际纺织品贸易安排等有关国际组织和国际贸易协定,包括优惠贸易安排。香港特区所取得的和以前取得仍继续有效的出口配额、关税优惠和达成的其他类似安排,全由香港特区享有。

这一制度设计在2025年中美互征高额关税的背景下,成为全球供应链的“润滑剂”。这种“双轨制”智慧的核心,在于香港既是中国主权下的不可分割部分,又作为自由港参与国际分工。美国对香港加征54%关税后,特区政府一方面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申诉,另一方面调整出口市场结构——美国在港出口份额从2018年的8.6%降至2024年的6.5%,而东盟和中东市场占比则分别提升至8.7%和2.9%。这种策略正是“一国两制”灵活性的体现,推取高水平对外开放。

金融防火墙:资本流动的“稳定器”

香港的资本自由流动政策与内地的资本管制形成互补。当美国试图通过金融制裁施压时,香港金管局通过“银行业中小企贷款协调机制”延长企业还款期,提供“还息不还本”等信贷支持。这种“防火墙”功能,既保护了内地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又为国际资本提供了进退自如的通道。

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中心的作用愈发凸显。2025年3月实施的CEPA修订协议,允许港资企业选择使用香港法律为合同适用法,并选择香港为仲裁地。这种“港资港法”、“港资港仲裁”模式,推动香港、内地和海外企业使用香港与国际接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解决贸易纠纷的首选地。

在《基本法》颁布35周年的节点,香港的实践证明,“一国两制”绝非静态的权宜之计,而是动态的战略资源。从转口贸易的数据增长到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从法律仲裁的国际化到科技创新的突破,香港正将“缓冲”功能转化为“引领”能力。正如强世功教授所言:“香港的定位需从‘国家需要的安全阀’升级为‘全球治理的规则制定者’。”这种转型,不仅关乎香港的未来,更将为人类和平发展提供中国智慧。

(作者为港澳江苏昆山联谊会会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来源:紫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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