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鸣
在中国,“盲人摸象”的故事妇孺皆知。从前,有四个盲人想知道大象长得什么样子,都用手去摸。第一个摸到了大象的牙齿,说大象如同一个又大、又粗、又光滑的大萝卜;第二个摸到了大象的耳朵,说大象如同一把大蒲扇;第三个摸到了大象的腿,说大象如同一根大柱子;第四个摸到了大象的尾巴,说大象如同一根草绳。从局部看,四个盲人的说法都没有错;但从全局看,他们的说法都错了。这个故事告诉人们,看事情决不能以偏概全。
最近一段时间,香港也有一个“盲人摸象”的事情。有人称,有特区政府官员和立法会议员动辄拿国安法威胁别人,给人扣大帽子;有人称,有官员要求把图书馆的鲁迅作品下架,完全与政治不相干的电影不再播。于是得出结论,香港出现了“国安泛化”的问题,这不利于保持香港的“独特性”,云云。
那么,香港真的出现了“国安泛化”问题了吗?如果对“国安泛化”的立论基础进行深入分析,就会发现,这完全是一个伪命题。
学习不够,认知偏差
坊间议论的“国安泛化”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国安法打击四种犯罪。有人认为,国安法实施以来,在港的嫌犯已被捉拿归案,逃亡海外的嫌犯也掀不起什么大浪,香港社会稳定,没有必要继续强调国家安全,而应“回归常态”。所谓“回归常态”,指的是回归到国安法实施前的样子。这些观点暴露出一个问题:对国安法的学习、理解和把握远远不够,导致出现认知偏差。
香港国安法除了涉及打击四种犯罪之外,还有很多内容。比如,国安法第十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这是对国安教育做出要求。
国安法实施之前,香港的国安教育很少,不仅是学校的国安教育缺失,全民的国安教育也严重缺失。全面、准确地落实国安法,就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安法的有关规定,而不能让香港回归到过去的“常态”。
特区政府官员和立法会议员属于特区政府管治团队的成员,在国安教育中肩负着重要职责,他们在一些场合强调“国家安全”,这是履行职责的体现,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将此类行为列为用“国安”的“大帽子压人”。特区政府官员和立法会议员宣传国安法,是要提醒人们,国家安全不设防的时代已经过去,任何人、任何组织涉嫌违反国安法,必须受到法律追究。这样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
至于有人说,某些官员和议员语气上不够柔和,有“咄咄逼人”之感,这属于一种主观感受,要看是针对什么事情,以及说话时的具体场景,如果通通称之为“国安泛化”,显然有失公允。
夸大其词,以偏概全
有人列举了一些极端事件印证“国安泛化”。比如,有官员或机构要求把图书馆的鲁迅作品下架,要求完全与政治不相干的电影不再播。
一个事情要演变成为一种现象,必须有两个证据作支撑:一是看其波及面有多大,二是看其是否替代形成了一种趋势。那么,以上事件是大面积、持续性发生呢?还是零零星星、偶然发生呢?如果零零星星、偶然发生,那么所谓“国安泛化”就是无稽之谈!
事实上,国安法实施至今,以上事件在香港并没有大面积出现,也没有形成一种趋势,以“放大术”将其作为立论的依据,完全是以偏概全。相反,在国安法实施后发生的一件事情至今令人印象深刻,发人深思。
2021年“十一”前夕,元朗区居民自发购买国旗,由区议会议员邓镕耀向路政署提出申请,路政署允许在元朗粉锦公路和锦田公路沿途的灯柱挂上1214面国旗,由2021年9月20日至10月9日,并要求向路政署缴纳145680元,另缴申请费为1990元。当时由于时间紧迫,唯有照付“路费”。邓镕耀后来多次向特区政府反映收费问题,未获正视,直到2022年7月,新任行政长官李家超指示政府部门豁免该项费用。邓镕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困惑,特区政府部门为庆祝圣诞节会拨款地区搞气氛,而国庆日是庆祝国家诞生的大日子,民间团体申请挂国旗还需要支付费用,这是什么道理?
在香港,“邓镕耀之问”并未引起舆论的足够重视,某些人仅从“政府办事程序”上进行检视,却没有深入到“国家观念”的层面。
心存牴触,伺机“带节奏”
有人不断炒作“国安泛化”,不仅放大和扭曲了某些具体事件,还有明显的“带节奏”之嫌。
其一,向公众灌输错误逻辑。香港国安法实施三年来,香港社会稳定、营商环境良好,本地企业安心经营,外来投资者放心投资。香港今年首季经济增长2.7%,走出了2019年“修例风波”以来的经济低谷。这清晰地标注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逻辑线条。但某些人却把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反复炒作“国安要降温,经济要升温”的观点,对国安与经济齐头并进的事实视而不见,向人们灌输错误逻辑,混淆视听。
其二,对中央官员的讲话断章取义,任意剪裁。有中央官员在会见立法会议员时表示,希望议员“理性务实看监督”,多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不断提升议政能力。却有人将其解读为:中央对那些“宁左勿右”的议员不满。有中央官员指出,香港实现了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却有人将其解读为:“治乱”已经完成,维护国安可以松一松了。
香港表面上风平浪静,但“软对抗”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国安法实施后,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人是极少数,警方和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毫无破绽,这令某些人感到“失望”。于是睁大眼睛挑毛病,终于找到一些“令人颇感不适”的事情,就拿来设置议题,大做文章,以貌似“理性客观”的方式,对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进行“软对抗”、“冷处理”。
当某些人用模棱两可的事情来证明“国安泛化”时,我们不妨透过几个事情分析一下,香港社会到底是“国安泛化”、还是需要“国安深化”?
不是“泛化”,而要“深化”
以“市民悬挂国旗收费”事件为例。国安法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香港特区应当以多种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在国庆节期间悬挂国旗,是宣示国家主权、开展国安教育、增强国家意识的重要方式。民间团体自发悬挂国旗,特区政府也理应给予指导和支持,怎能以处理商业广告的方式收取费用呢?
以警方悬红通缉8名违反国安法的嫌犯为例。警方在通报情况时表示,已留意到有市民透过“众筹”方式给嫌犯提供资助。香港国安法订明的四项罪行中均有这样的表述:“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协助、教唆或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资助其他人去干犯国家安全的罪行同属违法。”那些参与“众筹”的人当中,有不少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出点小钱”已经违法。
再从大的方面看,国安法订明,香港要尽快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但“二十三条立法”至今没有解决;基本法和国安法均阐明了“爱国者治港”的原则,但此原则还没有在香港区议会选举中落实。综上所述,时下香港的主要矛盾是“国安深化”,而不是“国安泛化”。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曾在香港公开讲过一段话:“‘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修例风波’这场港版‘颜色革命’虽然没能得逞,但这是香港历史上永远抹不去的‘伤疤’,是我们永久的痛,有人想抹去这段惨痛的记忆,这是不可能的。”这段话启示我们:决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必须时刻绷紧国家安全的弦。
为此,香港居民应该认清“国安泛化”这类伪命题的荒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作者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本文原刊于《信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