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的局面,问题不容易解决。但只要我们团结,一起努力,定能雨过天晴、再现彩虹,香港再出发。
文|香港 梁爱诗
梁爱诗(本刊记者 赵珊 摄)
修例堵塞漏洞方向正确合理
过去两个多月, 香港面对回归以来最严峻的暴乱,令我们生活在恐惧中,尤其是每个周末的晚上,都担心示威行动会不会变成暴动,会不会有人命伤亡? 而事实上“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示威,每次几乎都以暴力收场,造成财物和经济深远的影响,市民和警察都有受伤,警察总部和地区警署都被围堵侵袭、中联办大楼受到冲击、立法会大楼被破坏到不能运作,最不合理是对警察宿舍和家人的暴力,害及无辜。
事情的起因是在今年2月特区政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即《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简称“修订草案”),目的在堵塞它的两个法律漏洞:现时条例不适用于中国其他地区,即内地、澳门和台湾; 另一是没有和香港签订移交逃犯协议的国家,可以个案式申请处理,但必须由立法会通过附属条例,需时28至49天,其间逃犯便可逃之夭夭。为什么要移交逃犯?一个人是否犯法,要视乎当时当地的法律,且人证物证都在当地,所以在当地审讯最为适宜。香港的《逃犯条例》来自1997年把英国的《引渡法令》本地化,以免回归后没法可依。《逃犯条例》以联合国引渡公约模范条文作蓝本,回归22年来从没有人质疑它对人权保障不足,只是有些人对内地的法律制度缺乏信心,因此对“修订草案”有恐惧。但经过22年,大家应该清楚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都是严格按照“一国两制”办事。诚然,内地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与我们的法律和司法制度有所不同,但是与香港签订移交逃犯协议的其他国家﹙包括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中,有多少个国家的法律与司法制度和我们相等或比我们更好呢?况且回归这么多年来,中国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中国和39个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其中包括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就算是没有和中国签订引渡协议的国家,也会以个案式或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把逃犯移送中国,例如加拿大遣返贪污犯赖昌星,美国遣返中国银行开平分行盗窃巨款的高管等。这些国家都崇尚法治和人权,在平衡公义与人权下,仍然觉得应该把这些逃犯移交中国。有法律界人士批评港府不应遣返逃犯至外地,除非该地的司法制度和我们的司法制度相若。如果加拿大、美国、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都认为中国内地是可被接受的逃犯遣送的司法管辖区,为什么香港却认为内地不是?
香港市民在尖沙咀海港城外举起国旗与区旗
至于台湾,按民间协议及双轨立法,大陆曾移交446个逃犯到台湾而台湾移交了11个逃犯给大陆。以不相信内地司法制度为理由而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宁愿放走罪犯也不会合作,是没有道理的。何况移交逃犯程序在香港按照香港法律进行,并非按内地法律进行,嫌疑人有充分的抗辩和提出反驳证据的机会。香港法官在国际上享有良好的信誉,司法水平高,独立而公正。香港法治在亚洲和世界都名列前茅,我完全相信他们审判的能力,能够给予逃犯充分的人权和法律上的保障。因此,我一直深信“修订草案”方向正确,内容合理。
推动修订有缺憾 五大要求不合理
既然如此,为什么“修订草案”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应呢?我认为政府在立法过程中不够敏感,未充分认识可能受影响的人的数量和反抗力量,未能掌握民意,而推动手法有缺憾,解释“修订草案”太迟和不够。政府已就此道歉,并答应改善施政,但无论如何,政府的错误与社会的反应大不相称。反对者的目的既已达到,政府宣告“修订草案”永久搁置,但示威者却诉诸暴力,并日渐升级。示威者认为政府没有回应他们的五大要求,而坚持这些要求,缺一不可。
即使香港事态升级到要出动解放军,也不代表“一国两制”完结,这还是在基本法的轨道上运行。图为解放军驻港部队
这些要求是: 一是撤回“修订草案”。特区政府已表明永久搁置“修订草案”,没有人怀疑“修订草案”已死。二是修改暴力事件的定性为群众运动。各位一直在电视上关注事件的发展,自有公平定论。美国总统也指这些行为是暴动。三是不检控被捕人士。按照香港基本法第63条,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司法机关屡次说明“违法达义”并不构成辩护的理由,也在量刑上占轻微作用。况且如果行政机关接受第二和第三项条件,将有违法治精神,司法问题应由法院处理。行政长官的赦免权,应在判刑以后才行使。四是成立调查委员会。有些示威者要求调查警察“滥权”,过分行使暴力。现时已有监警会(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处理,并已经开始工作。有些人要求调查一连串事件的起因和政府处理的手法。调查委员会的性质,可能是法定的调查委员会,也可能是香港律师会提出的以2011年英国伦敦、伯明翰和曼彻斯特暴动的非法定调查委员会为蓝本,还有民主思路提出的以南非及其他国家采用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为蓝本。虽然它们的性质和运作方式都不一样,但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组织都是在事件完结以后才能进行。而现在暴力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在未清楚委员会的方式、范围等情况或在暴力事件停止之前,政府怎能承诺成立调查委员会呢?五是重启政改,要求双普选。基本法规定民主发展,要按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2014年“占中”就因政改开始,以现在社会的撕裂情况,再来讨论双普选,不但不会成功,还会引致更大的磨擦,骚乱更没法停下来。因此,不是政府没有回应,而是政府没有100%投降,示威者不会接受。以暴力威胁政府答应做不到的事,这是不讲道理的。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一次访问中表示香港发生的是“暴动”(红圈示。访问画面截图)
构建对话平台 化解分歧矛盾
行政长官在8月20日建议由政府构建一对话平台,直接和各阶层、不同政治立场、不同背景的人士沟通,努力化解分歧和矛盾,透过对话,互相谅解,一起走出今日的困局,我完全支持这个做法。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建议由政府构建对话平台,努力化解分歧和矛盾。图为林郑月娥facebook专页上发表的图片
在这个平台,什么都可以谈: 包括一些令市民不满的深层次问题,例如贫富悬殊、住房置业难、青年人往上流动的困难等。这些问题,有些是多年积聚下来的问题,在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我们可以齐心合力,一步一步地去解决; 在一个动乱的社会,我们没法开始尝试去解决。甚至调查委员会的模式、范围、成员、证人应得的保障,都可以经过对话,希望达成共识。我希望以有心人为起步,可以伸展到各行各业各阶层,甚至意见和政府不同的人。
香港是个很可爱的地方。香港的成功,不但靠西方的核心价值,如法治、民主、人权自由和廉洁,还有中华民族的美德: 礼义廉耻、忠孝仁爱、信义和平。香港是许多代人的勤奋努力而建立的。上世纪60年代,一家八口一张床,8-10岁的孩子当童工,没有综合援助计划,没有法律援助计划; 70年代才有男女同薪同酬,1971年才有六年免费教育,后来从六年增加到九年再到今天的十二年免费教育。回归后的22年里,我们继续改善人权和民生,通过了《种族歧视条例》《最低工资条例》等,成立了妇女事务委员会、安老事务委员会、扶贫委员会、青年事务委员会;人均寿命增长了3.8岁,社会福利的开支增加两倍。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时间才能解决。
香港是许多代人的勤奋努力而建立的。图为60年代的香港,一有天旱便供水紧张,这一情况直到东江供水工程落成后才得以缓解
只要团结努力 定能雨过天晴
最近许多人都问,我们能做什么?我建议大家考虑一下:
首先,目前最主要的任务是“止暴制乱”。我们要敢发声,利用每一个机会告诉大家如果不能停止暴力,香港将会沉沦,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把我们推下深渊。仇恨养育仇恨,越来越难控制。美国枪击案枪杀不认识的人,或者是砍斩无辜,皆因仇恨。
其次,关心身边的人, 疏导他们的情绪。沟通平台民间也可以构建,对不同的意见有错要劝解,好的建议可代转有关方面。香港是个有爱心的社会,每每灾难发生时,捐款最多最快的是香港人,从来不缺义工,让我们以大爱感动社会。
再次,在今天资讯泛滥的社会,要分清黑白是非,未经证实的信息,不要转发。
最后,支持特首,支持政府,支持警队,止暴制乱,恢复社会秩序。我相信,特区政府和警队一定能处理好这场风波。万一出现特区政府无法控制的情况,中央有责任有办法也有能力解决好香港的问题。根据基本法第14条,特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向中央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而如果香港发生了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根据基本法第18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香港进入紧急状态,中央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实施。中央依法出动解放军,并不代表“一国两制”完结,因为解放军在港亦须依循驻军法及香港法律,在处置完事态后就会回到驻地。“一国两制”依然会持续下去,会继续行稳致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面对严峻的局面,问题不容易解决。但只要我们团结,一起努力,定能雨过天晴、再现彩虹,香港再出发。
(作者系香港执业律师、香港基本法专家。小标题系编者所加)
本文发表于《紫荆》杂志2019年9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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