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香港电台消息,立法会首读及二读《北部都会区发展条例草案》。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表示,条例草案将会指明便利北都发展的六个政策范畴,并且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以就该六个范畴订立附属法律,让政府可以因应北都的发展需要因时制宜,在有需要时灵活调整落实细节。条例草案将只适用于北都,因应需要,部分措施亦可以只适用于北都内的指定范围。
宁汉豪说,有关六个范畴包括简化城市规划程序、加快支付收地补偿、促进工程创新和提质、简化申请建筑噪音许可证的程序和要求、便利和规管跨境要素流动、以及为指定地区成立法定机构。其中在简化城市规划程序方面,政府建议容许申请人透过更简单和快捷的规划程序,申请改变北都指定范围内的土地用途或放宽发展参数或要求,将原本通常需要最少九个月的流程,缩短到两个月。
宁汉豪又提到,为减少政府就仍未支付的收地补偿所衍生的利息支出,政府建议订明,如果前土地业权人未能在三个月的限期内,接纳暂支的款项,这笔暂支的款项限期届满之后,将不得再滋生利息。
她表示,政府早前已经进行为期大约两个月的公众咨询,社会普遍支持为加快北都发展订立专属法例。政府会全力配合立法会审议条例草案,争取今年内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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