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施政报告》宣布订立加快发展北都专属法例至今已逾4个月。为回应社会对北都“提速提效”的殷切期待,笔者于立法会大会上提出书面质询。当局明确表示,专属法例要做到“加快发展落实建设”及“促进产业进驻”两大目标,笔者就从循这两个大方向谈谈看法。
发展局长于去年10月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上表示,希望专属法例有主线框架,并因应北都发展需要,可能进一步订立附属法例。根据答复,政府目前的构思是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按需要就政策建议的落实细节,进一步订立相关的附属法例。
事实上,正因在不同附属法例有不同的“授权模式”,才触发笔者此次书面质询。参考笔者过去参与审议的法案:在保安监管范畴,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的条例则赋权保安局长,藉附属法例订明或修订提供必要服务的界别及指定当局的名单等;而在专上教育范畴,法律架构则呈现出“行政决策与执行灵活性”的并行:在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学院章程及事务管理等订立规例的同时,又赋予常任秘书长特定权力,可视乎实际情况豁免学院或师生等受相关规例规限。
由此可见,附属法例的授权范围与层级,必须与其法律目标匹配。因此,针对涉及大量土地、产业及行政简化程序的“北都专属法例”的授权逻辑是影响北都发展成败的关键之一。
由于当局表示法例详细内容尚在拟定中,具体细节仍有待观察。然而,《施政报告》首先透露的六大范畴牵涉众多政府部门与持份者,政府必须理顺个中的授权逻辑与跨局协作机制。而针对局方指现阶段立法目标未必能完全量化的说法,笔者认为,明确的政策局分管范畴、政策愿景与法例制定应是相辅相成。因此,进一步下放订立附属法例的权限于政策局或更有弹性。
产业导向的发展如何提速提效
此外,本人虽乐见当局计划于今年首季就主线框架法例展开公众咨询,并争取在年中提交草案、年内完成立法,但在如此紧凑的时间表下,笔者期望当局能采取“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务实策略,特别是针对河套区与新田科技城等香港发展新引擎,应优先透过法例,突破发展瓶颈。
北都分为四大区域,涉及3000公顷新开发土地,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有知名会计事务所估算,北都预期未来10年至15年将同步开发10个以上新发展区,整体投资金额将达到3万亿至5万亿元。面对如此庞大的开发规模,现行局方提出的部分“多元开发模式”亟需专属法例支撑,例如洪水桥产业园有限公司的注资需求已箭在弦上,且该区目前仅占23公顷,其他区域的开发进度必须全速跟进。
在执行架构方面,由财政司副司长担任组长的 “规划及发展工作组”负责统筹专属法例草拟工作。由于北都专属法例横跨多个政府范畴,笔者期望北都发展委员会及其辖下3个工作组各自积极发挥督导及指示作用。另外,“规划及发展工作组”下亦已成立“北都专案监督办公室”,由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领导,并为关键审批流程设时限和高层介入机制,以加快审批。笔者建议专属法例充分参考市场经验。
笔者将持续追踪专属法例发展,期待政府以创新的法律体系,真正为北都发展“拆墙松绑”,并将严格履行把关职责,推动法例更具操作性、更贴合发展需要。
转载自:明报《Money 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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