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启真
在港运行十余年,网约车终于“驶”到最关键的路口。特区政府运输及物流局日前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提出规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立法建议。这标志着网约车有望结束长期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的状态,正式纳入监管框架,总体上符合市场需求及社会对网约车服务安全和规范管理的期待。
主流舆论认为,网约车合法化具有积极意义。在笔者看来,首要意义在于明确法律定位。过去,网约车服务虽然需求旺盛,但司机常面临法律风险,乘客的权利也难有充分保障。比如,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网约车的保险往往涵盖不到乘客的损失。立法规管将确立行业基本规范,明确司机资质、运营要求、权责边界等,可为司机提供职业保障,为乘客提供更可靠的维权依据。
从市场角度,网约车已成为本港交通体系的重要补充。凭借灵活的调度能力,它有效填补了传统的士在特定时段(如深夜)或偏远地区的服务空白,提升了公众出行效率和便捷度。网约车合法化后,既能稳定满足现有需求,也能通过合规运营吸引更多司机加入,增加市场供给,优化整体交通服务结构。
此外,立法规管还有助于行业良性竞争和转型升级。从短期看,竞争加剧或会对传统的士业界构成压力,但长远看,这种竞争将刺激行业进一步提质增效。毋庸讳言,本港传统的士服务多年来存在服务态度欠佳、拒载、绕路等问题,有损用户体验和城市形象。与此同时,行业内部自我革新的动力常显不足。而今网约车合法化竞争,如同引入外部驱动力,迫使传统行业正视问题、加速改革。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无疑可惠及市民、游客乃至整个出租车行业。
当然,提出立法建议仅是起点,后续的立法过程及细则制定尤为关键。有关方面需精心设计配套措施,确保行业未来在规范框架下健康发展。同时,立法时也要充分考虑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引导和支持,帮助其转型适应、提升竞争力,最终实现与网约车服务的并存互补。
对网约车进行立法规管,是香港完善城市交通服务的重要一步。通过“立规矩”为行业长远发展“打基础”,能够提升网约车及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水平,为市民大众提供更多元便利的出行选择。如是者,可称德政。
(作者系西贡区议会交通运输委员会增选委员、香港山东社团总会副秘书长、法律专业协进会副会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