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曼琪
本人今日(14日)在立法会施政报告辩论(第二环)节继续发言支持施政报告,并就推动法律科技,支援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及大律师,强化香港独特法律优势提出建议。
就推动法律科技,加快推进高质量法律建设,提出下列两点建议:
1. 尽快落实“推动法律科技发展咨询小组”工作时间表,并邀请司法机构的代表加入或列席“小组”,一站式协助法律界更易应用法律科技及更好衔接各级法庭推行的综合法院案件处理系统(ICMS),并让律政司和司法机构在法律科技应用上有更恒常的交流和协作,惠及业界及加快香港法院的审判效率。
2. 为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eBRAM)调教定位,协助法律界应用法律科技及加强本地法律执业者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服务的角色和作用。
香港中律协在本年9月完成业界问卷调查。在646名受访的事务律师及大律师中,近55%受访者认为政府没有协助中小型律师行发展。调查亦反映法律界执业成本非常昂贵,会影响香港法律专业竞争力。
就支援法律业界提出三点建议:
1. 鼓励、协助及资助中小型律师行及大律师的执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从而减低执业成本。
2. 鼓励和协助建设以香港中小型律师行为适用对象的法律云端及数据资料储存库。
3. 加大协助支援中小型律师行、年青大律师及香港大湾区律师的政策导向,促进其开拓大湾区法律服务市场,提高业界在国际商事仲裁、海事法及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专业知识的普及性、水平及承办业务的专业能力。
就强化香港独特法律优势,提出三点建议:
1. 发挥香港普通法的制度优势,鼓励香港各大学参与“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品牌建设,鼓励及促进香港各大学与国际大学法律学系的合作,促进专业学历互认,提高香港国际法律培训在国际上的认受性。
2. 建议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有针对性地提供香港发展“八大中心”的法律在学及在职培训。
3. 支持政府将调解条款加入至所有政府合约,推出社区调解先导计划,建议公务员按照不同工作范畴,接受专项专类别的调解培训及为社区调解提供一些简单易用的调解协议范本,增加社区调解的应用。
(作者系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执委、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4/11/14/twERuVHzXTQyPlaPWdeYqvdPniiqtxFIAaw.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