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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启真:鼓吹“轻判”乱港头目?于法不容!
文|董启真
近期,一些本港人士及外国传媒和政客打着“香港需维系开放多元特质”的旗号,试图为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争取宽松处理,甚至抛出“划线特赦”的论调,声称“轻判方能彰显宽容”,还将审判结果与“社会全面和解”、外资吸引力及香港的开放形象强行绑定。此等论调是别有用心,更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香港的开放、多元、包容确实值得珍视与传承。不过,开放绝不意味着对违法行为的姑息,更不等同于法律可因特定群体的诉求而妥协。鼓吹对国安案件“大罪小惩”“有罪不究”,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公然践踏。若放任其传播,会纵容潜在的乱港分子更有恃无恐地触碰法律红线,侵害守法公民的权益,动摇特区的社会根基,并且危及国家的整体安全。“轻判即宽容”“划线特赦”之说,是借开放多元之名,行破坏香港法治之实。
讲到“社会大和解”,我们首先须正视2019年“修例风波”带来的社会裂痕。该场风波之所以发生,一个主要原因是本港国家安全立法长期缺失,导致无法及时遏制危害国安的行为。好在香港国安法的出台和实施,司法体系对相关案件的公正裁决,有效震慑了暴力分子,香港局势实现由动荡到稳定的转折。这一转变,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冷静反思的空间,促其深刻认识到暴力和动乱的危害,凝聚起国安、港安才能家安的更广泛共识。而在人心思安、“裂痕”逐渐弥合的当下,有人却宣扬“以轻判、特赦换取社会大和解”等观点,真正目的恐怕不是要“社会大和解”。毕竟近段时间,一些重大国安案件审判在即,不排除有关言论意在声援国安嫌犯、施压法官和检控官。
至于把审判结果与外资吸引力挂钩的论调,更是荒谬至极。香港之所以能吸引国际投资,根本在于其法治体系健全、社会稳定、营商环境优越。若然轻判甚至放生祸港国安要犯,将严重损害法治威严,更会向社会发出错误信号,甚或引发新的动荡。很明显,以纵容违法犯罪者的方式“取悦”国际投资者,逻辑不通、于法不容,倘被信纳必将后患无穷。
事实上,所有为轻判、放生乱港头目的辩护借口都是站不住脚的。鼓吹这些论调的人其实心知肚明,对乱港分子“网开一面”对香港来说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他们不过是想借此幌子,妄图颠覆本港来之不易的稳定与繁荣。
(作者系香港山东社团总会副秘书长、法律专业协进会副会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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